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时代科士达年产40万台储能PACK,1000柜工商电柜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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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时代科士达年产40万台储能PACK,1000柜工商电柜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用人单位

宁德时 (略)

地理位置

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8号

联系人

韩李根

项目名称

时代科士达年产40万台储能PACK,1000柜工商电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时代科士达年产40万台储能PACK,1000柜工商电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德时 (略) ;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总投资:250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宁德时 (略) 时代科士达储能项目(北区)厂房,新购置:堆垛机、抬升机、智能机器人、老化测试设备、Pack组装机、机械手等智能设备及环保设备,新建设储能PACK生产线1条,工商电柜生产线1条;

建设地点: (略) 霞浦县霞浦经济开发区工业北路6号;

辐射源项:建设项目无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现场调查人员

郑森权、汪雨斯

现场调查时间

2023年04月2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韩李根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谢??、刘辉、艾松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3年05月23日―2023年05月25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韩李根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粉尘:氧化铝粉尘;

②生产性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

③物理因素:激光、工频电场、噪声。

检测结果:

(1)建设项目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氧化铝粉尘浓度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2)建设项目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3)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工频电场、激光强度均未超标,激光焊接岗位为自动化作业,采用定点检测方式,对激光焊接机后作业岗位焊点清洁工进行激光照射皮肤辐照度,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本次工作场所各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声级强度均低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整改性建议

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组织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复查。

2 持续性改进建议

(1)生产期间保持门窗紧闭,室内应在作业前设置机械通风、排风设施;

(2)制定专门的工作场所粉尘清理制度,加强对焊接岗位除尘器、密闭防护的检查频率,清扫范围应包括设备表面、周围的积尘,检查维护时应减少二次扬尘,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清扫作业时劳动者应注意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

(3)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切实执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

(4)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5)下一年度应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之前组织劳动者进行高温中暑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过程应避开高温时段,提高劳动者的应急处置技能,建立、健全氮氧化物、激光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6)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在巡检或作业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7)对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及时对个人防护用品数量进行补充,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数量满足劳动者的需求;

(8)建设单位应在下一年度最热月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高温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向劳动者公示;

(9)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害劳动者后续的继续教育要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课时,劳动者不得少于4课时,继续教育周期均为一年;

(10)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有序开展;

(1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今后如有新录用或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周期具体见附件1;

(12)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 预防性控制措施建议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2)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车间布局、所用原辅材料、中间副产物、生产产品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3)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应进行变更申报;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应进行变更申报;

(4)建设单位应确保外委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与外委单位签订协议书,督促外委单位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将外委作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等告知外委单位。作业时,应加强对外委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和个人防护,规范作业,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各项职业病防治问题。

4 其他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霞浦县卫健局提交书面报告。


用人单位

宁德时 (略)

地理位置

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8号

联系人

韩李根

项目名称

时代科士达年产40万台储能PACK,1000柜工商电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时代科士达年产40万台储能PACK,1000柜工商电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德时 (略) ;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总投资:250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宁德时 (略) 时代科士达储能项目(北区)厂房,新购置:堆垛机、抬升机、智能机器人、老化测试设备、Pack组装机、机械手等智能设备及环保设备,新建设储能PACK生产线1条,工商电柜生产线1条;

建设地点: (略) 霞浦县霞浦经济开发区工业北路6号;

辐射源项:建设项目无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现场调查人员

郑森权、汪雨斯

现场调查时间

2023年04月2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韩李根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谢??、刘辉、艾松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3年05月23日―2023年05月25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韩李根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粉尘:氧化铝粉尘;

②生产性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

③物理因素:激光、工频电场、噪声。

检测结果:

(1)建设项目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氧化铝粉尘浓度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2)建设项目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3)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工频电场、激光强度均未超标,激光焊接岗位为自动化作业,采用定点检测方式,对激光焊接机后作业岗位焊点清洁工进行激光照射皮肤辐照度,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本次工作场所各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声级强度均低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整改性建议

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组织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复查。

2 持续性改进建议

(1)生产期间保持门窗紧闭,室内应在作业前设置机械通风、排风设施;

(2)制定专门的工作场所粉尘清理制度,加强对焊接岗位除尘器、密闭防护的检查频率,清扫范围应包括设备表面、周围的积尘,检查维护时应减少二次扬尘,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清扫作业时劳动者应注意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

(3)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切实执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

(4)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5)下一年度应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之前组织劳动者进行高温中暑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过程应避开高温时段,提高劳动者的应急处置技能,建立、健全氮氧化物、激光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6)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在巡检或作业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7)对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及时对个人防护用品数量进行补充,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数量满足劳动者的需求;

(8)建设单位应在下一年度最热月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高温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向劳动者公示;

(9)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害劳动者后续的继续教育要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课时,劳动者不得少于4课时,继续教育周期均为一年;

(10)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有序开展;

(1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今后如有新录用或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周期具体见附件1;

(12)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 预防性控制措施建议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2)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车间布局、所用原辅材料、中间副产物、生产产品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3)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应进行变更申报;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应进行变更申报;

(4)建设单位应确保外委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与外委单位签订协议书,督促外委单位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将外委作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等告知外委单位。作业时,应加强对外委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和个人防护,规范作业,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各项职业病防治问题。

4 其他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霞浦县卫健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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