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跃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袁州医药工业园18号地旁弃土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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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跃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袁州医药工业园18号地旁弃土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宜春跃峰固 (略) 袁州医药工业园18号地旁弃土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袁州医药工业园18号地旁弃土坑项目

建设地点

医药工业园南区好实沃对面

建设单位

宜春跃峰固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袁州医药工业园南区好实沃对面(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6.540″;北纬27°51"34.030″),项目占地面积约182.7亩。项目主要对场地进行平整、场区底部及边坡平整、表土剥离保存、修建挡土墙、截水沟等。弃土场建成后可弃方量101万m3,服务年限为2年。

建设内容:新建主体工程(工程场地、填埋摊铺、封场工程)、辅助工程(休息室)、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抑尘用水和绿化用水随之蒸发,无废水产生;场区淋溶水和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袁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填土作业、运输车辆倾倒弃土、运输、车辆及作业设备产生的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洒水车、移动式雾炮机洒水抑尘、加强车辆清洗、覆盖滞尘防护网、设置车速等措施处理。项目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及洗车槽沉渣、生活垃圾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降噪、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环境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场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袁州区医药工业园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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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宜春跃峰固 (略) 袁州医药工业园18号地旁弃土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袁州医药工业园18号地旁弃土坑项目

建设地点

医药工业园南区好实沃对面

建设单位

宜春跃峰固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袁州医药工业园南区好实沃对面(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6.540″;北纬27°51"34.030″),项目占地面积约182.7亩。项目主要对场地进行平整、场区底部及边坡平整、表土剥离保存、修建挡土墙、截水沟等。弃土场建成后可弃方量101万m3,服务年限为2年。

建设内容:新建主体工程(工程场地、填埋摊铺、封场工程)、辅助工程(休息室)、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抑尘用水和绿化用水随之蒸发,无废水产生;场区淋溶水和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袁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填土作业、运输车辆倾倒弃土、运输、车辆及作业设备产生的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洒水车、移动式雾炮机洒水抑尘、加强车辆清洗、覆盖滞尘防护网、设置车速等措施处理。项目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及洗车槽沉渣、生活垃圾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降噪、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环境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场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袁州区医药工业园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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