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函》(鄂农函〔2023〕244 号)要求,现将我县切实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工作汇报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021年6月,巴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巴东县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评方案中,我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应部门的年度考核,所占比例为5%。在《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规划内容。县级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基本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县领导多次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做出相应部署安排。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各创建成员单位召开国家农民质量安全州工作推进会,监督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要求。
(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到位
巴东县人民政府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工作。全县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监管名录,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企业、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 (略) 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部门持续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00%落实生产记录、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等规定。我县屠宰企业全面实施进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巡查抽查常态化,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 (略) 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验、质量回溯等制度,执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三)农产品投入品监管有力
依照全县农业投入品销售主体监管名录,重点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GSP经营管理等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不定期对县域内主 (略) 场交易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县农业科技人员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无证无照农业投品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
(四)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备,具有开展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工作的能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度计划,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县农产品公共检测工作形成以县公共检测中心为核心,各乡镇农产品速测室为延伸的检验检测体系,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已经实现了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大户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全县定量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县,各乡镇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7200个/年。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我县自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以来,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00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格依照《农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农产品销售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开展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农安、食安、公安联合执法力度,实现重大问题综合整治和重大案件协同查处,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六)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
在农业生产中,我县积极推行统防统控、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科学养殖等技术,绿色生产理念进一步普及,主导产业已实现标准全覆盖。同时将标准化技术手册等分发到户,入户率达到100%,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产业化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布局。截至2022年底,我县有3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53550亩,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0家,产品29个,有机产品认证企业1家,产品2个。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健全
我县成立了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划分,实现了人员到位、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全部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建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实现监管全覆盖,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实施生产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村级协管员主动做好监督村内农业生产企业生产档案的建立、农业投入平台使用监督、农产品基地准出的落实,确保本村不发生使用违禁农药、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农产品的情况。
(八)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创建要求,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溯、质量可追溯、责任可鉴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统一形式、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对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 (略) 场、 (略) 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管理体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方面的协助,推动农技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借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契机开展日常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宣传与培训,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中心对农业生产主体、养殖主体、农资、兽药经营户集中或分片区培训,培训率达100%。通过新闻媒体、标语、电视等媒介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春秋两次农资打假行动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农安州创建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评情况
巴东县人民政 (略) 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考核办法要求,巴东县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自评得分为99分,关键考核项无不合格情况。
三、我县典型做法
随着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典型做法:一是全县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专人从事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站内配备农产品胶体金农残快速检测室和专用检测人员,统一提供各类耗材;二是县乡村三级建成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三是做到农产品安全宣传全覆盖,制作农产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公示牌334块、禁限用农药公示牌12块、禁限用农药宣传单3000余份,面向各生产主体、农资门店、村委会统一布置张贴,并在巴东县城和野三关、溪丘湾主干道设置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户外大型宣传牌3块;四是生产主体自行建立农残自检室,做到了 (略) ;五是确保 (略) ,生产主体自觉通过委托检测或自检并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应开尽开,累计36801张,产品5946吨;六是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农产品安全第一道安全防线的作用,保障农产品安全不留死角;七是强化县公共检测中心能力建设,有效保障食品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成效,确保食品农产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基本建立了县乡两级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但随着各乡镇农业中心退休人员不断增多,乡镇中心工作人员逐年减少,从事农产品安全检测人员将捉襟见肘。
下一步,我县将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队*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培养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实践、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监管队*。
二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函》(鄂农函〔2023〕244 号)要求,现将我县切实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工作汇报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021年6月,巴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巴东县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评方案中,我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应部门的年度考核,所占比例为5%。在《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规划内容。县级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基本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县领导多次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做出相应部署安排。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各创建成员单位召开国家农民质量安全州工作推进会,监督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要求。
(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到位
巴东县人民政府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工作。全县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监管名录,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企业、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 (略) 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部门持续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00%落实生产记录、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等规定。我县屠宰企业全面实施进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巡查抽查常态化,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 (略) 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验、质量回溯等制度,执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三)农产品投入品监管有力
依照全县农业投入品销售主体监管名录,重点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GSP经营管理等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不定期对县域内主 (略) 场交易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县农业科技人员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无证无照农业投品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
(四)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备,具有开展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工作的能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度计划,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县农产品公共检测工作形成以县公共检测中心为核心,各乡镇农产品速测室为延伸的检验检测体系,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已经实现了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大户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全县定量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县,各乡镇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7200个/年。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我县自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以来,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00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格依照《农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农产品销售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开展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农安、食安、公安联合执法力度,实现重大问题综合整治和重大案件协同查处,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六)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
在农业生产中,我县积极推行统防统控、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科学养殖等技术,绿色生产理念进一步普及,主导产业已实现标准全覆盖。同时将标准化技术手册等分发到户,入户率达到100%,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产业化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布局。截至2022年底,我县有3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53550亩,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0家,产品29个,有机产品认证企业1家,产品2个。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健全
我县成立了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划分,实现了人员到位、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全部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建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实现监管全覆盖,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实施生产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村级协管员主动做好监督村内农业生产企业生产档案的建立、农业投入平台使用监督、农产品基地准出的落实,确保本村不发生使用违禁农药、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农产品的情况。
(八)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创建要求,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溯、质量可追溯、责任可鉴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统一形式、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对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 (略) 场、 (略) 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管理体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方面的协助,推动农技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借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契机开展日常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宣传与培训,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中心对农业生产主体、养殖主体、农资、兽药经营户集中或分片区培训,培训率达100%。通过新闻媒体、标语、电视等媒介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春秋两次农资打假行动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农安州创建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评情况
巴东县人民政 (略) 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考核办法要求,巴东县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自评得分为99分,关键考核项无不合格情况。
三、我县典型做法
随着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典型做法:一是全县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专人从事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站内配备农产品胶体金农残快速检测室和专用检测人员,统一提供各类耗材;二是县乡村三级建成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三是做到农产品安全宣传全覆盖,制作农产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公示牌334块、禁限用农药公示牌12块、禁限用农药宣传单3000余份,面向各生产主体、农资门店、村委会统一布置张贴,并在巴东县城和野三关、溪丘湾主干道设置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户外大型宣传牌3块;四是生产主体自行建立农残自检室,做到了 (略) ;五是确保 (略) ,生产主体自觉通过委托检测或自检并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应开尽开,累计36801张,产品5946吨;六是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农产品安全第一道安全防线的作用,保障农产品安全不留死角;七是强化县公共检测中心能力建设,有效保障食品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成效,确保食品农产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基本建立了县乡两级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但随着各乡镇农业中心退休人员不断增多,乡镇中心工作人员逐年减少,从事农产品安全检测人员将捉襟见肘。
下一步,我县将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队*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培养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实践、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监管队*。
二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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