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建设工程项目: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砂石土方量开展估算编制估算报告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建设工程项目: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砂石土方量开展估算编制估算报告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一、工作内容
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地表调查、钻探编录、取岩样测试等手段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结合项目情况编制相应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
二、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 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编制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1、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 33444-2016)。
2、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15)。
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 0079-2015)。4、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
三、成果
按照项目地块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及相应附图、附表。
四、业务范围要求
(一)单位从事矿产、水文、工程与环境地质勘查。
(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指定专人长期跟踪项目。
五、工期要求
根据*方要求。
六、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29日下午5点前,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单直接送达或邮寄提供给我局(信封卡口处需盖单位公章)。
七、最高控制价格
项目地块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最高价格控制:用地面积在30亩及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45000.00元/宗;用地面积在30亩~60亩及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50000.00元/宗;用地面积在60亩~105亩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68000.00元/宗;用地面积在106亩~200亩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86000.00元/宗。
八、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根据报送的工作方案及报价等情况择优确定作业单位。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公务大厦
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4日
一、工作内容
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地表调查、钻探编录、取岩样测试等手段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结合项目情况编制相应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
二、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 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编制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1、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 33444-2016)。
2、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15)。
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 0079-2015)。4、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
三、成果
按照项目地块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及相应附图、附表。
四、业务范围要求
(一)单位从事矿产、水文、工程与环境地质勘查。
(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指定专人长期跟踪项目。
五、工期要求
根据*方要求。
六、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29日下午5点前,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单直接送达或邮寄提供给我局(信封卡口处需盖单位公章)。
七、最高控制价格
项目地块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最高价格控制:用地面积在30亩及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45000.00元/宗;用地面积在30亩~60亩及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50000.00元/宗;用地面积在60亩~105亩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68000.00元/宗;用地面积在106亩~200亩以下的砂石土方量估算报告的编制费用按86000.00元/宗。
八、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根据报送的工作方案及报价等情况择优确定作业单位。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公务大厦
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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