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重庆砼科旺建材有限公司开州分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重庆砼科旺建材有限公司开州分公司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开州环执责改〔2023〕38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重 (略) 开州分公司

负责人:李文荣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8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N0PU5X6 地址: (略) 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3年7月24日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会同开州区临江镇政府工作人员 (略) 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重 (略) 开州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重 (略) 开州分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重 (略) 开州分公司实施的减水剂和速凝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总投资额70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验)示意图、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营业执照、公司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属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现责令重 (略) 开州分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你(单位)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重 (略) 开州分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重 (略) 开州分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万 (略) 强制执行。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开州环执责改〔2023〕38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重 (略) 开州分公司

负责人:李文荣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8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N0PU5X6 地址: (略) 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3年7月24日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会同开州区临江镇政府工作人员 (略) 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重 (略) 开州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重 (略) 开州分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重 (略) 开州分公司实施的减水剂和速凝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总投资额70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验)示意图、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营业执照、公司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属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现责令重 (略) 开州分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你(单位)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重 (略) 开州分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重 (略) 开州分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万 (略) 强制执行。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