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凌源市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凌源市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 (略) 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142号)文件精神, (略) 做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现公开遴选、征集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实施主体。
一、项目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落实种养循环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实施方向为大田玉米和设施农业,实施面积10万亩以上。
二、施用技术指标
堆肥亩施用量1000公斤以上。
三、实施区域和补奖标准
(略) 小城子镇、万元店镇、宋杖子镇、三十家子镇、大王杖子镇、松岭子镇、瓦房店镇、乌兰白镇、四官营子镇、四合当镇、沟门子镇、牛营子镇、北炉乡、三家子乡、城关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的大田玉米和设施农业上实施粪肥还田服务。对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堆沤、还田全环节服务的实施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补奖,补奖标准不高于90元/亩。
四、实施主体遴选
(一)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程序为:遴选通知发布后, (略) 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肥生产企业、具备收集、处理、运输、还田能力的合作社, (略)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 (略) 蔬菜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
(二)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1.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实施主体应具备:大田玉米粪肥还田作业能力1000亩以上;设施农业粪肥还田作业能力500亩以上。
2.具备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
3.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等装备的投入。
4.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畜禽粪污来源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 (略) 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意向书。
5.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粪肥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6.能够严格执行《有机肥料》(NY525-2021)、《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相关规范要求,施用到田的粪肥充分腐熟且符合相应标准,承诺对施用的粪肥因未充分腐熟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7.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8.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9.能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和三方审计部门的检查、抽样、审计等工作,认真填写台账、完善项目资料,确保整个 收集、堆沤、还田施用环节有据可查,可以追溯。
10.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施肥任务的实施主体,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及时调整其他实施主体代为完成。项目奖补资金由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享受。
(三)申报材料
1.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后附实施主体简介、堆肥场地、还田相关设备等资料);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书(参照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1日
地点: (略) 蔬菜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大鹏
电话:0421-*
六、遴选结果
为确保遴选结果公正透明,对遴选结果将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略) 蔬菜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
附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申报单位(实施主体)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组织类型(在对应栏下打√) | 社会化服务企业 | 合作社 | |
拟申报实施区域(乡、镇、街道名称) | |||
申报实施作业面积(亩) | |||
实施面积中大田玉米500亩以上集中连片(个数) | |||
实施面积中设施农业200亩以上集中连片(个数) | |||
申报还田方向(在对应栏下打√) | 大田玉米 | 设施农业 | |
填表说明:实施面积集中连片(个数)为选填项,能够集中连片实施的可填报,不能集中连片实施可不填。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 (略) 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142号)文件精神, (略) 做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现公开遴选、征集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实施主体。
一、项目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落实种养循环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实施方向为大田玉米和设施农业,实施面积10万亩以上。
二、施用技术指标
堆肥亩施用量1000公斤以上。
三、实施区域和补奖标准
(略) 小城子镇、万元店镇、宋杖子镇、三十家子镇、大王杖子镇、松岭子镇、瓦房店镇、乌兰白镇、四官营子镇、四合当镇、沟门子镇、牛营子镇、北炉乡、三家子乡、城关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的大田玉米和设施农业上实施粪肥还田服务。对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堆沤、还田全环节服务的实施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补奖,补奖标准不高于90元/亩。
四、实施主体遴选
(一)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程序为:遴选通知发布后, (略) 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肥生产企业、具备收集、处理、运输、还田能力的合作社, (略)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 (略) 蔬菜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
(二)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1.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实施主体应具备:大田玉米粪肥还田作业能力1000亩以上;设施农业粪肥还田作业能力500亩以上。
2.具备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
3.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等装备的投入。
4.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畜禽粪污来源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 (略) 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意向书。
5.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粪肥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6.能够严格执行《有机肥料》(NY525-2021)、《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相关规范要求,施用到田的粪肥充分腐熟且符合相应标准,承诺对施用的粪肥因未充分腐熟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7.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8.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9.能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和三方审计部门的检查、抽样、审计等工作,认真填写台账、完善项目资料,确保整个 收集、堆沤、还田施用环节有据可查,可以追溯。
10.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施肥任务的实施主体,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及时调整其他实施主体代为完成。项目奖补资金由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享受。
(三)申报材料
1.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后附实施主体简介、堆肥场地、还田相关设备等资料);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书(参照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1日
地点: (略) 蔬菜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大鹏
电话:0421-*
六、遴选结果
为确保遴选结果公正透明,对遴选结果将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略) 蔬菜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
附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申报单位(实施主体)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组织类型(在对应栏下打√) | 社会化服务企业 | 合作社 | |
拟申报实施区域(乡、镇、街道名称) | |||
申报实施作业面积(亩) | |||
实施面积中大田玉米500亩以上集中连片(个数) | |||
实施面积中设施农业200亩以上集中连片(个数) | |||
申报还田方向(在对应栏下打√) | 大田玉米 | 设施农业 | |
填表说明:实施面积集中连片(个数)为选填项,能够集中连片实施的可填报,不能集中连片实施可不填。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