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湖 (略)
编制日期:2023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湖 (略) 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2020-*-38-03-*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付总 | 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 | ||||||||||||||||||||||||||
地理坐标 | (112度33分4.25秒,27度54分10.2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韶发改备案【2020】36号 | ||||||||||||||||||||||||
总投资(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环保投资占比(%) | 0.5% | 施工工期 | 2023年8月~2023年9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245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 (略) 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 (略) (略) ,2005年10月;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略) ,2005年11月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湘环评【2012】225号 审批时间:2012年7月26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项目选址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根据《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韶山永泉科技园于2 (略) 委常委会批准成立,2006年9月奠基,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定位,开发区发展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导产业,适当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科研总部、医药食品产业等功能的韶山产业新区。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批复情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2年7月 (略) 环保厅的批复(湘环评【2012】225号)。根据环评批复,其中指出园区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其中先进制造业以整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及与其相关一类工业)。 本项目为电芯中分离磷酸铁锂,磷酸铁锂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生产的磷酸铁锂可用于湖南韶山 (略) 锂电池生产,磷酸铁锂可作为园区企业配套生产企业,因此,建设符合园区定位。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利用未充电的正极片分离出磷酸铁锂项目;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所涉生产设备也不在《 (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6〕659 号)之列。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韶山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位,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有效的防止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且对厂址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造成环境功能的改变,符合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的管控要求。 (1)生态红线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湘政发【2018】20号)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废气和噪声污染,但项目污染源强不大,在经合理处置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降低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措施降噪处理后,厂界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自身产生的三废均能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使用资源主要为水、电等, (略) 政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号),韶山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成立于2005年6月,201 (略) 人民政府正式 (略) 级高新区,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建成区东南侧,规划四至范围北起韶山大道,南至规划南环路,西至方舟路,东 (略) 道,总体规划面积5.3平方公里,主 (略) 竹鸡塅的石忠村、永泉村和清溪镇、狮山村、枫木村等村镇。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于2012年7月25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225号),其中指出园区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其中先进制造业以整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及与其相关一类工业)。 本项目为正极片分离磷酸铁锂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产的磷酸铁锂可用于湖南韶山 (略) 锂电池生产,作为园区企业配套生产企业,因此,建设符合园区定位。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22年12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99号),其中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园区后续产业引进应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充 (略) 的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特点,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项目最近敏感点项目西侧20m处高新区公寓楼,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现状厂址周边路网已形成,交通便利;周边具备供水及供电接入条件。即项目区域基础设施较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均能满足项目生产及员工生活要求。同时,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厂房,项目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20m为高新区公寓楼,南侧30m为党群活动中心篮球场,西侧2 (略) (略) ,为该企业为光伏碳碳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5、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车间东西分成2个区域,西侧为加工区,东侧为仓储区域,西侧区域自南向北为粉碎区、包装及成品区、筛分区、分级区、控制室和空压机房,东西区域自南向北为筛分区、仓库区、原料区、拆解区、装载区和办公室。生产车间东南侧仓库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西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于2020年 (略) 发展改革局立项,项 (略) 场原因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现企业打通原料供应链、销售链,拟租用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建设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2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旋转筛1台、破碎振动生产线1套、分级机1套、混料烘干机2台、包装机2台、空气压缩机1台、打散机2台和1间办公室。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2.1-1所示。 表2.1-1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定位一览表
2.1.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的产品方案见表2.1-2。 表2.1-2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2.1.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为未注液未充电的磷酸铁锂裸卷芯中的正极片。卷芯主要来源于大型锂电池企业生产过程中未注液电池卷芯或不进行注液后放电电池卷芯。本项目在原料采购过程中将加强对电池包外观、电压、电阻等检测,杜绝收购注液电芯或注液后放电电池卷芯。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1-3。 表2.1-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备注:未注液磷酸铁锂裸卷芯主要有塑料薄膜、铝箔、正极(磷酸铁锂)组成。 2.1.3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一览表详见表2.1-4。 表2.1-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涉企业机密,略) 2.2总平面布置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拟建项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拟建项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车间东西分成2个区域,西侧为加工区,东侧为仓储区域,西侧区域自南向北为粉碎区、包装及成品区、筛分区、分级区、控制室和空压机房,东西区域自南向北为筛分区、仓库区、原料区、拆解区、装载区和办公室。生产车间东南侧仓库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西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2.3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由市政自来水厂统一供应。 生活用水:项目共有职工14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年工作300天,参照《 (略) 用水定额标准》(DB43T388-2020)用水定额:办公职工用水量按38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532m3/d,用水量为159.6t/a。 生产车间日常的清理、维护方式一般为干拖、棉布擦拭,不产生地面拖洗用水。 (2)排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水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D300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采用管道收集,通过管径为D300污水管排入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韶河。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127.8t/a(0.426 m3/d)。 (3)水平衡图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3-1。 图2.3-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 (4)通风、防排烟系统 ①空调系统 本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分体空调,建筑设计上考虑室外空调机位的设置,预留空调插座,同时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 ②通风系统 对于有排风要求的生产设备设局部机械排风系统: (5)供电 本项目的供电由工业开发区总干线网供给,并由配电室供给各生产区(其余用电场所使用直供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系统,电力供应充足。本项目电量20万度/a。 (6)储运工程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通过汽车运输至本企业,卸货后存放在原料暂存区产出后经质检包装存放于成品库。本项目的原料库和成品库与生产线共处一车间,以便物料运输和生产组织。 2.5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4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一班制,8:30-12:00,13:30-18:00,年工作日计300天。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见下图: (涉企业机密,略) 备注:G-废气、N-噪声、S-固废 图2.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涉企业机密,略)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旋转筛分粉尘G1、破碎筛分粉尘G2、打散粉尘G3、分级粉尘G4、混料粉尘G5; 噪声: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负极片、塑料隔膜、铝箔、粉尘等)和危险废物(混料烘干机使用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 物料平衡表 项目物料平衡表详见下表 表2.6-1 物料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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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拟建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厂房,项目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20m为高新区公寓楼,南侧30m为党群活动中心篮球场,西侧2 (略) (略) ,为该企业为光伏碳碳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较小。项目租用空置厂房,无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存在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区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5 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本项 (略) ,依据上述新版大气导则要求,为了解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收集了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报表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1 (略)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 ug/m3
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SO2、NO2、PM10、PM2.5、CO、O3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属于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内TSP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引用《亿德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中委托湖南 (略) 于2021年5月1日~7日对湖南亿 (略) 所在地TSP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本项目南侧约1000m处,位于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时间近三年有效,因此引用数据可行。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G1湖南亿 (略) 所在地(本项目南侧约1000m 处)。 (2)监测项目:TSP (3)监测时间和频次:2021年5月1日~7日,TSP监测日均值。 (4)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均按照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评价标准: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限值。 (6)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法进行评价。 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3.1-2 监测点位基本项目信息及检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区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3.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韶河,韶河该河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本环评引用2023年1月立山村断面韶河水质监测的数据。 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氨氮、BOD5、氰化物、总汞、粪大肠菌群(个/L)、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监测频次:1天,每个监测点一天一次。 数据以及评价结果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根据上表,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声环境 本环评委托湖南 (略) 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6月30日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场监测。 监测布点情况详见表3.3-1,监测结果详见表3.3-2。 表3.3-1 监测点位一览表
表3.3-2 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东侧公寓楼N5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城镇已建成区,土地利用率高,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一般。根据现状勘察,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动植物数量锐减,分布 (略) 绿化带的植被为主。周边未开发的区域内分布的植被多为松散的灌丛、杂草,柑桔等疏林地及蔬菜等农作物。据调査项目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植物及国家法规保护的植物资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3.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调查及工艺分析,本项目租赁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厂房作为项目生产场地,目前厂房内周边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排放,不具备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经过现场踏勘,改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6-1 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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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7废气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表3.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摘录)
3.8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8-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9废水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 表3.9-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单位:mg/L
3.10固废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韶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量控制指 (略) 污水处理厂,不另申请总量指标。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不涉及气型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废气 4.2.1污染源源强核算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将未注电解液磷酸铁锂裸电芯手工拆分产生微量粉尘,旋转筛分粉尘G1、破碎筛分粉尘G2、打散粉尘G3、分级粉尘G4、混料粉尘G5。 (1)未注电解液磷酸铁锂裸电芯手工拆分产生微量粉尘 将未注电解液磷酸铁锂裸电芯手工拆分,拆分隔膜、正极片、负极片,生产过程中产生微量的粉尘主要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拆分后的隔膜和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拆解分选后的正极片约占原料的百分之六十约2250t,其中正极片中PVDF(聚偏氟*烯)占比约0.5%,铝箔约占10%(约225t)。 (2)旋转筛分粉尘 经高温处理后铝箔和磷酸铁锂混合物(2238.75t),进入旋转筛里进行铝箔和磷酸铁锂旋转分离,旋转筛主要是对铝箔和成块的磷酸铁锂进行分离,分离过程产生粉尘,粉尘按投料的万分之三计,则粉尘产生量为0.672t/a,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24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12t/a,年工作600h,排放速率0.02kg/h,排放浓度8.33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0672t/a,车间无组织排放。旋转分离的铝箔约占铝箔(225t)含量的98%(220.5t),2%的铝箔(4.5t)进入破碎筛分生产线。 (3)破碎筛分粉尘 铝箔分离后的磷酸铁锂和少量的铝箔进入破碎筛分生产线,该过程主要对成块的磷酸铁锂进行破碎筛分铝片(共计2017.578t),生产过程中产生破碎筛分粉尘,粉尘按投料的千分之一计,则粉尘产生量为2.018t/a,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24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36t/a,年工作900h,排放速率0.04kg/h,排放浓度16.67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018t/a,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中百分之八十的铝箔可通过筛后收集,收集碎铝块约3.6t。 旋转筛分粉尘和破碎筛分粉尘共一个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量为0.1048t/a,最大排放速率0.06kg/h,最大浓度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制。 (4)打散粉尘 对振动筛分后的磷酸铁锂粉在打散机中进行打散,打散设备为密闭的生产设备,进出料时可产生微量粉尘,产生量约为按投料的万分之一计,则粉尘产生量为0.201t/a,车间无组织排放。 (5)分级粉尘 打散的物料进入分级机中,是将打散后的物料按照比重进行分离的一个设备,较轻的物料(粒径较小的磷酸铁锂和微小铝箔)随气流由分级机顶端去集料器和袋式收尘器,较重物料(粒径较大的磷酸铁锂)从管壁四周下落,进入出料口连接的封闭管道进行下一工序,过程产生粉尘,粉尘按投料的千分之二计,集料器收集粉尘4.024t/a,逸散的粉尘按投料的千分之一计,则粉尘产生量为2.012t/a,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料器逸散产生的粉尘,风机风量36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36t/a,年工作1200h,排放速率0.03kg/h,排放浓度8.33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01t/a,车间无组织排放。 (6)混料粉尘 收集的磷酸铁锂进入混料烘干,磷酸铁锂在环境中易于吸潮,故进行120℃加热烘干水分,并进一步充分混合物料,混料过程产生粉尘投料的千分之一计,粉尘产生量为2.006t,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料器逸散产生的粉尘,风机风量36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36t/a,年工作1200h,排放速率0.03kg/h,排放浓度8.33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006t/a,车间无组织排放。 分级粉尘和混料粉尘共一个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DA0021排放,排放量为0.072t/a,最大排放速率0.06kg/h,最大浓度16.6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制。 (7)废气产生情况汇总 表4.2-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2-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2-3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厂界外东侧20m处,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8716t/a,有组织排放量为0.1768 t/a,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可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2污染源排污口情况 本项目排污口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4.2-4 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备注:本项目排气筒DA001和排气筒DA002间距为42m,间距大于排气筒高度总和,故不属于等效排气筒。 4.2.3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 1031—2019),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2-5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4.3.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4人,年工作300天,14人不在厂内食宿,参照《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不含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38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0.532m3/d,用水量为159.6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0.426m3/d,127.8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35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mg/L。 4.3.2废水处置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外雨水截排沟排至园区雨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表4.3-1 项目废水处理情况一览表
4.3.3废 (略) 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 (略) 污水处理 (略) 如意镇韶河南面,占地面积18650m2,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0.8万吨,处理工艺为A2/O的厌氧/好氧工艺(折流淹没式生物膜法),该系统是以厌氧过滤床为主,接触氧化为辅的处理工艺;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2万吨,采用厌氧、好氧结合的生物除氮脱磷活性污泥法(A/A/O工艺),处理后的污水经纤维转盘滤池过滤和二氧化氯消毒后排放,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纳污范围主要为: (略) 老城区、工业园区以及韶山风景区。目前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 本项目排水0.426m3/d,占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的0.0019%,所占比例很小。本项目排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水质、水量上的冲击。由于污水量小,生活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韶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废水可以顺利接入。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3.4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1)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4.3-2。 表4.3-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 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见表4.3-3。 表4.3-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3)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污染物执行标准见表4.3-4。 表4.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4)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3-5。 表4.3-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4.3.5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 1031—2019),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3-6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旋转筛、破碎振动、分级机、混料烘干机、空气压缩机、包装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8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用厂界噪声本底值加上评价项目贡献值表征工程噪声影响的大小。根据评价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出厂界噪声的贡献值,然后与本底值对数叠加得到预测值。即 预测值=本底值+贡献值 本次环评采用点源模式进行预测。预测公式为: (1)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 dB(A) K个噪声源的合成声级 dB(A) 式中:Lpi——第i个噪声源噪声的距离的衰减值,dB(A); Loi——第i个噪声源的A声级,dB(A); i——第i个噪声源噪声衰减距离,m; roi——距离声源1m处,m; △L——其它环境因素引起的衰减值,dB(A); Lp——K个噪声源衰减值的合成声级,dB(A); K——噪声源个数。 (2)多声源叠加模式 式中:Lo——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n——声源级数; Li——各声源对某点的声压值。 经计算,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到达厂界预测值见表4.4-1。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经距离衰减后,各噪声源到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东侧公寓楼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 为进一步防止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 ①在设备选型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设备的声学特性(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设备出售厂方协商提供配套的降噪措施。 ②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偶发强噪声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③生产作业时关闭部分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④在原料和产品等运输车辆途径居民点时严禁鸣号,进入厂内低速行驶; ⑤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适时添加润滑油,减少摩擦噪声。 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投产后再生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表4.4-3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废负极片、塑料隔膜、铝箔、粉尘等废危废废导热油,另有员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①负极片、塑料隔膜 本项目废电芯拆解负极片和塑料隔膜占比百分之四十,即1500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421-001-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②铝箔 本项目正极片分离产生的铝箔220.5t,破碎筛分晒上物铝箔3.6t,共计224.1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碳粉代码(421-002-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本项目旋转筛分、破碎筛分、分级、混料烘干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共计5.9171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421-003-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④混料筛分除磁收集物料 本项目除收集物料3.718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421-004-99),可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①项目混料烘干设备使用导热油,导热油使用量为0.5t,预计3-5年后进行更换,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0-10(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机油桶:废机油桶产生量约为5个/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含油抹布:项目设备检修工序将会产生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为0.01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最大储存量为0.6t/a。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14人(均不住厂),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kg/d,2.1t/a。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 表4.5-1 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表4.5-2 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本环评建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危险废物堆放区域必须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堆放区地面硬化、铺设防渗层,加强堆放区的防雨和防渗漏措施,以免其随雨水渗漏而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同时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转运、处理台账制度。厂内严禁自行焚烧各类固废。 厂区设置3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要求如下: 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措施;并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存放管理,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内,不散乱堆放。 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固废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2-1995)规定制作。 ③企业应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④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检查维护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固废暂存间的固废应及时处置,不得停留较长时间。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 ⑤车间地面应收*干净,各工段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收集,不得外溢,及时转运。废弃物转运时,运输车辆需密闭,严禁泄漏。 企业拟在厂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10m2,并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避免二次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19)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废暂存间采取基础防渗层为0.5m粘土层,上铺2mm厚度高密度聚*烯膜,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涂防腐防渗涂层,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在围堰内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分类放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在危废间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由专人管理,设置严格的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废暂存间。 ②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③暂存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 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短。 ⑤暂存间必须按《环境保护区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⑥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5年。 由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实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6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项目原材料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几率极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表C.1行业及生产工艺(M),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中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附录A,其中危险废物属于突发环境风险物质。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如下表。 表4.6-1 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一览表
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项目环境分析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4.6-2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表
项目营运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危险废物。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贮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对人员伤害影响最大、潜在风险最高的风险主要是机油及危废的泄漏以及泄漏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和消防废水)。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①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料、产品的储存。设产品的专用库房,库房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并注意防潮,机油与危险废物应分开贮存 ②对原料的使用和储存提出相应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该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原料仓库保持干燥通风,生产存储过程中原料及物料做到密闭,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原料转移和上料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仓库和生产区的防火防爆防潮设施及器具,做到生产区清净整洁,防止物料的撒漏。 ③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④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⑤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不易产生静电,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⑦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⑧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⑩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由于本项目天然气使用和存储量较小,相应的风险物质更少,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表4.6-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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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筛分、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浓度限制 | |||||||||||||||||||||||||||||||||||||||||||||||||||||||||||||||||||||||||||||||||||||||||||||||||||||||||||||||||||||||||
分级、混料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DA002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厂房 | 各类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不外排 | |||||||||||||||||||||||||||||||||||||||||||||||||||||||||||||||||||||||||||||||||||||||||||||||||||||||||||||||||||||||||
一般工业固废 | 负极片、塑料隔膜 | 经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
铝箔 | 经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 经收集后外售 | ||||||||||||||||||||||||||||||||||||||||||||||||||||||||||||||||||||||||||||||||||||||||||||||||||||||||||||||||||||||||||||
混料筛分除磁收集物料 | 经收集后外售 | ||||||||||||||||||||||||||||||||||||||||||||||||||||||||||||||||||||||||||||||||||||||||||||||||||||||||||||||||||||||||||||
危险废物 | 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施工时尽量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中应注意土石方地填挖平衡。综合运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重复劳作,运营期无生态破坏行为,项目周边动植物物种简单,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无古树名木,无国家珍稀保护动物。项目建设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料、产品的储存。设产品的专用库房,库房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并注意防潮,机油与危险废物应分开贮存。 ②对原料的使用和储存提出相应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该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原料仓库保持干燥通风,生产存储过程中原料及物料做到密闭,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原料转移和上料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仓库和生产区的防火防爆防潮设施及器具,做到生产区清净整洁,防止物料的撒漏。 ③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④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⑤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不易产生静电,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⑦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⑧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⑩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监测计划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1 项目监测计划表
2、环保设施要求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废水、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进行自主验收整改。 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见5-3。 表5-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4、管理要求 ①组织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公司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控制的责任心。 (略) 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及年度污染治理计划;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对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③掌握公司内部污染物排放状况,编制公司内部环境状况报告;建立污染突发事故分类分级档案和处理制度。 ④协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落实“三同时”,参与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 ⑤按照监测计划要求进行项目污染源及厂区环境监测,并及时将环境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通报。 ⑥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严格分类处理,危废应妥善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同时设立台账制度,并做好转运登记。 (略) 的环境管理系统,建立清洁生产审计计划,体现“以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⑧运营期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 |
六、结论
项目与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合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场址选择合理;在运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 | / | / | 1.0484 | / | 1.0484 | +1.0484 |
废水 | COD | / | / | / | 0.032 | / | 0.032 | +0.032 |
BOD5 | / | / | / | 0.0192 | / | 0.0192 | +0.0192 | |
SS | / | / | / | 0.0128 | / | 0.0128 | +0.0128 | |
NH3-N | / | / | / | 0.0026 | / | 0.0026 | +0.0026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 | / | 2.1 | / | 2.1 | +2.1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负极片、塑料隔膜 | / | / | / | 1500 | / | 1500 | +1500 |
铝箔 | / | / | / | 224.1 | / | 224.1 | +224.1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 / | / | / | 5.9171 | / | 5.9171 | +5.9171 | |
混料筛分除磁收集物料 | / | / | / | 3.718 | / | 3.718 | +3.718 | |
危险废物 | 废导热油 | / | / | / | 0.5 | / | 0.5 | +0.5 |
废机油桶 | / | / | / | 5个 | / | 5个 | +5个 | |
含油抹布、手套 | / | / | / | 0.01 | / | 0.01 | +0.01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湖 (略)
编制日期:2023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湖 (略) 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2020-*-38-03-*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付总 | 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 | ||||||||||||||||||||||||||
地理坐标 | (112度33分4.25秒,27度54分10.2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韶发改备案【2020】36号 | ||||||||||||||||||||||||
总投资(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环保投资占比(%) | 0.5% | 施工工期 | 2023年8月~2023年9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245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 (略) 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 (略) (略) ,2005年10月;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略) ,2005年11月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 (略) 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湘环评【2012】225号 审批时间:2012年7月26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项目选址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根据《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韶山永泉科技园于2 (略) 委常委会批准成立,2006年9月奠基,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定位,开发区发展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导产业,适当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科研总部、医药食品产业等功能的韶山产业新区。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批复情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2年7月 (略) 环保厅的批复(湘环评【2012】225号)。根据环评批复,其中指出园区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其中先进制造业以整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及与其相关一类工业)。 本项目为电芯中分离磷酸铁锂,磷酸铁锂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生产的磷酸铁锂可用于湖南韶山 (略) 锂电池生产,磷酸铁锂可作为园区企业配套生产企业,因此,建设符合园区定位。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利用未充电的正极片分离出磷酸铁锂项目;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所涉生产设备也不在《 (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6〕659 号)之列。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韶山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位,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有效的防止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且对厂址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造成环境功能的改变,符合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的管控要求。 (1)生态红线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湘政发【2018】20号)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废气和噪声污染,但项目污染源强不大,在经合理处置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降低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措施降噪处理后,厂界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自身产生的三废均能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使用资源主要为水、电等, (略) 政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号),韶山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成立于2005年6月,201 (略) 人民政府正式 (略) 级高新区,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建成区东南侧,规划四至范围北起韶山大道,南至规划南环路,西至方舟路,东 (略) 道,总体规划面积5.3平方公里,主 (略) 竹鸡塅的石忠村、永泉村和清溪镇、狮山村、枫木村等村镇。 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于2012年7月25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韶山永泉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225号),其中指出园区以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其中先进制造业以整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太阳能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及与其相关一类工业)。 本项目为正极片分离磷酸铁锂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产的磷酸铁锂可用于湖南韶山 (略) 锂电池生产,作为园区企业配套生产企业,因此,建设符合园区定位。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22年12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99号),其中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园区后续产业引进应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充 (略) 的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特点,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项目最近敏感点项目西侧20m处高新区公寓楼,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现状厂址周边路网已形成,交通便利;周边具备供水及供电接入条件。即项目区域基础设施较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均能满足项目生产及员工生活要求。同时,项目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厂房,项目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20m为高新区公寓楼,南侧30m为党群活动中心篮球场,西侧2 (略) (略) ,为该企业为光伏碳碳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5、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车间东西分成2个区域,西侧为加工区,东侧为仓储区域,西侧区域自南向北为粉碎区、包装及成品区、筛分区、分级区、控制室和空压机房,东西区域自南向北为筛分区、仓库区、原料区、拆解区、装载区和办公室。生产车间东南侧仓库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西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于2020年 (略) 发展改革局立项,项 (略) 场原因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现企业打通原料供应链、销售链,拟租用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建设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生产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2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旋转筛1台、破碎振动生产线1套、分级机1套、混料烘干机2台、包装机2台、空气压缩机1台、打散机2台和1间办公室。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2.1-1所示。 表2.1-1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定位一览表
2.1.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的产品方案见表2.1-2。 表2.1-2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2.1.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为未注液未充电的磷酸铁锂裸卷芯中的正极片。卷芯主要来源于大型锂电池企业生产过程中未注液电池卷芯或不进行注液后放电电池卷芯。本项目在原料采购过程中将加强对电池包外观、电压、电阻等检测,杜绝收购注液电芯或注液后放电电池卷芯。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1-3。 表2.1-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备注:未注液磷酸铁锂裸卷芯主要有塑料薄膜、铝箔、正极(磷酸铁锂)组成。 2.1.3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一览表详见表2.1-4。 表2.1-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涉企业机密,略) 2.2总平面布置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拟建项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拟建项 (略) (略)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车间东西分成2个区域,西侧为加工区,东侧为仓储区域,西侧区域自南向北为粉碎区、包装及成品区、筛分区、分级区、控制室和空压机房,东西区域自南向北为筛分区、仓库区、原料区、拆解区、装载区和办公室。生产车间东南侧仓库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西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2.3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由市政自来水厂统一供应。 生活用水:项目共有职工14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年工作300天,参照《 (略) 用水定额标准》(DB43T388-2020)用水定额:办公职工用水量按38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532m3/d,用水量为159.6t/a。 生产车间日常的清理、维护方式一般为干拖、棉布擦拭,不产生地面拖洗用水。 (2)排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水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D300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采用管道收集,通过管径为D300污水管排入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韶河。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127.8t/a(0.426 m3/d)。 (3)水平衡图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3-1。 图2.3-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 (4)通风、防排烟系统 ①空调系统 本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分体空调,建筑设计上考虑室外空调机位的设置,预留空调插座,同时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 ②通风系统 对于有排风要求的生产设备设局部机械排风系统: (5)供电 本项目的供电由工业开发区总干线网供给,并由配电室供给各生产区(其余用电场所使用直供电)。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系统,电力供应充足。本项目电量20万度/a。 (6)储运工程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通过汽车运输至本企业,卸货后存放在原料暂存区产出后经质检包装存放于成品库。本项目的原料库和成品库与生产线共处一车间,以便物料运输和生产组织。 2.5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4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一班制,8:30-12:00,13:30-18:00,年工作日计300天。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见下图: (涉企业机密,略) 备注:G-废气、N-噪声、S-固废 图2.5-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涉企业机密,略)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旋转筛分粉尘G1、破碎筛分粉尘G2、打散粉尘G3、分级粉尘G4、混料粉尘G5; 噪声: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负极片、塑料隔膜、铝箔、粉尘等)和危险废物(混料烘干机使用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 物料平衡表 项目物料平衡表详见下表 表2.6-1 物料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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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拟建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厂房,项目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20m为高新区公寓楼,南侧30m为党群活动中心篮球场,西侧2 (略) (略) ,为该企业为光伏碳碳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较小。项目租用空置厂房,无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存在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区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5 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本项 (略) ,依据上述新版大气导则要求,为了解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收集了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报表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1 (略)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 ug/m3
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SO2、NO2、PM10、PM2.5、CO、O3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属于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内TSP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引用《亿德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中委托湖南 (略) 于2021年5月1日~7日对湖南亿 (略) 所在地TSP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本项目南侧约1000m处,位于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时间近三年有效,因此引用数据可行。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G1湖南亿 (略) 所在地(本项目南侧约1000m 处)。 (2)监测项目:TSP (3)监测时间和频次:2021年5月1日~7日,TSP监测日均值。 (4)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均按照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评价标准: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限值。 (6)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法进行评价。 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3.1-2 监测点位基本项目信息及检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区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3.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韶河,韶河该河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本环评引用2023年1月立山村断面韶河水质监测的数据。 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氨氮、BOD5、氰化物、总汞、粪大肠菌群(个/L)、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监测频次:1天,每个监测点一天一次。 数据以及评价结果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根据上表,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声环境 本环评委托湖南 (略) 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6月30日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场监测。 监测布点情况详见表3.3-1,监测结果详见表3.3-2。 表3.3-1 监测点位一览表
表3.3-2 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东侧公寓楼N5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城镇已建成区,土地利用率高,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一般。根据现状勘察,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动植物数量锐减,分布 (略) 绿化带的植被为主。周边未开发的区域内分布的植被多为松散的灌丛、杂草,柑桔等疏林地及蔬菜等农作物。据调査项目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植物及国家法规保护的植物资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3.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调查及工艺分析,本项目租赁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厂房作为项目生产场地,目前厂房内周边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排放,不具备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基地一期钢结构3栋。经过现场踏勘,改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6-1 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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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7废气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表3.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摘录)
3.8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8-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9废水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 表3.9-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单位:mg/L
3.10固废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韶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量控制指 (略) 污水处理厂,不另申请总量指标。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不涉及气型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废气 4.2.1污染源源强核算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将未注电解液磷酸铁锂裸电芯手工拆分产生微量粉尘,旋转筛分粉尘G1、破碎筛分粉尘G2、打散粉尘G3、分级粉尘G4、混料粉尘G5。 (1)未注电解液磷酸铁锂裸电芯手工拆分产生微量粉尘 将未注电解液磷酸铁锂裸电芯手工拆分,拆分隔膜、正极片、负极片,生产过程中产生微量的粉尘主要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拆分后的隔膜和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拆解分选后的正极片约占原料的百分之六十约2250t,其中正极片中PVDF(聚偏氟*烯)占比约0.5%,铝箔约占10%(约225t)。 (2)旋转筛分粉尘 经高温处理后铝箔和磷酸铁锂混合物(2238.75t),进入旋转筛里进行铝箔和磷酸铁锂旋转分离,旋转筛主要是对铝箔和成块的磷酸铁锂进行分离,分离过程产生粉尘,粉尘按投料的万分之三计,则粉尘产生量为0.672t/a,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24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12t/a,年工作600h,排放速率0.02kg/h,排放浓度8.33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0672t/a,车间无组织排放。旋转分离的铝箔约占铝箔(225t)含量的98%(220.5t),2%的铝箔(4.5t)进入破碎筛分生产线。 (3)破碎筛分粉尘 铝箔分离后的磷酸铁锂和少量的铝箔进入破碎筛分生产线,该过程主要对成块的磷酸铁锂进行破碎筛分铝片(共计2017.578t),生产过程中产生破碎筛分粉尘,粉尘按投料的千分之一计,则粉尘产生量为2.018t/a,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24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36t/a,年工作900h,排放速率0.04kg/h,排放浓度16.67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018t/a,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中百分之八十的铝箔可通过筛后收集,收集碎铝块约3.6t。 旋转筛分粉尘和破碎筛分粉尘共一个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量为0.1048t/a,最大排放速率0.06kg/h,最大浓度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制。 (4)打散粉尘 对振动筛分后的磷酸铁锂粉在打散机中进行打散,打散设备为密闭的生产设备,进出料时可产生微量粉尘,产生量约为按投料的万分之一计,则粉尘产生量为0.201t/a,车间无组织排放。 (5)分级粉尘 打散的物料进入分级机中,是将打散后的物料按照比重进行分离的一个设备,较轻的物料(粒径较小的磷酸铁锂和微小铝箔)随气流由分级机顶端去集料器和袋式收尘器,较重物料(粒径较大的磷酸铁锂)从管壁四周下落,进入出料口连接的封闭管道进行下一工序,过程产生粉尘,粉尘按投料的千分之二计,集料器收集粉尘4.024t/a,逸散的粉尘按投料的千分之一计,则粉尘产生量为2.012t/a,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料器逸散产生的粉尘,风机风量36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36t/a,年工作1200h,排放速率0.03kg/h,排放浓度8.33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01t/a,车间无组织排放。 (6)混料粉尘 收集的磷酸铁锂进入混料烘干,磷酸铁锂在环境中易于吸潮,故进行120℃加热烘干水分,并进一步充分混合物料,混料过程产生粉尘投料的千分之一计,粉尘产生量为2.006t,建设单位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料器逸散产生的粉尘,风机风量36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量为0.036t/a,年工作1200h,排放速率0.03kg/h,排放浓度8.33mg/m3,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006t/a,车间无组织排放。 分级粉尘和混料粉尘共一个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DA0021排放,排放量为0.072t/a,最大排放速率0.06kg/h,最大浓度16.6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制。 (7)废气产生情况汇总 表4.2-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2-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2-3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厂界外东侧20m处,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8716t/a,有组织排放量为0.1768 t/a,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可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2污染源排污口情况 本项目排污口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4.2-4 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备注:本项目排气筒DA001和排气筒DA002间距为42m,间距大于排气筒高度总和,故不属于等效排气筒。 4.2.3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 1031—2019),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2-5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4.3.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4人,年工作300天,14人不在厂内食宿,参照《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不含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38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0.532m3/d,用水量为159.6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0.426m3/d,127.8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35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mg/L。 4.3.2废水处置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外雨水截排沟排至园区雨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表4.3-1 项目废水处理情况一览表
4.3.3废 (略) 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 (略) 污水处理 (略) 如意镇韶河南面,占地面积18650m2,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0.8万吨,处理工艺为A2/O的厌氧/好氧工艺(折流淹没式生物膜法),该系统是以厌氧过滤床为主,接触氧化为辅的处理工艺;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2万吨,采用厌氧、好氧结合的生物除氮脱磷活性污泥法(A/A/O工艺),处理后的污水经纤维转盘滤池过滤和二氧化氯消毒后排放,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纳污范围主要为: (略) 老城区、工业园区以及韶山风景区。目前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 本项目排水0.426m3/d,占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的0.0019%,所占比例很小。本项目排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水质、水量上的冲击。由于污水量小,生活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韶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废水可以顺利接入。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3.4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1)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4.3-2。 表4.3-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 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见表4.3-3。 表4.3-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3)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污染物执行标准见表4.3-4。 表4.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4)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3-5。 表4.3-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4.3.5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 1031—2019),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3-6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旋转筛、破碎振动、分级机、混料烘干机、空气压缩机、包装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8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用厂界噪声本底值加上评价项目贡献值表征工程噪声影响的大小。根据评价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出厂界噪声的贡献值,然后与本底值对数叠加得到预测值。即 预测值=本底值+贡献值 本次环评采用点源模式进行预测。预测公式为: (1)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 dB(A) K个噪声源的合成声级 dB(A) 式中:Lpi——第i个噪声源噪声的距离的衰减值,dB(A); Loi——第i个噪声源的A声级,dB(A); i——第i个噪声源噪声衰减距离,m; roi——距离声源1m处,m; △L——其它环境因素引起的衰减值,dB(A); Lp——K个噪声源衰减值的合成声级,dB(A); K——噪声源个数。 (2)多声源叠加模式 式中:Lo——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n——声源级数; Li——各声源对某点的声压值。 经计算,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到达厂界预测值见表4.4-1。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经距离衰减后,各噪声源到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东侧公寓楼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 为进一步防止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 ①在设备选型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设备的声学特性(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设备出售厂方协商提供配套的降噪措施。 ②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偶发强噪声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③生产作业时关闭部分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④在原料和产品等运输车辆途径居民点时严禁鸣号,进入厂内低速行驶; ⑤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适时添加润滑油,减少摩擦噪声。 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投产后再生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表4.4-3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4.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废负极片、塑料隔膜、铝箔、粉尘等废危废废导热油,另有员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①负极片、塑料隔膜 本项目废电芯拆解负极片和塑料隔膜占比百分之四十,即1500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421-001-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②铝箔 本项目正极片分离产生的铝箔220.5t,破碎筛分晒上物铝箔3.6t,共计224.1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碳粉代码(421-002-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本项目旋转筛分、破碎筛分、分级、混料烘干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共计5.9171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421-003-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④混料筛分除磁收集物料 本项目除收集物料3.718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代码(421-004-99),可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①项目混料烘干设备使用导热油,导热油使用量为0.5t,预计3-5年后进行更换,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0-10(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机油桶:废机油桶产生量约为5个/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含油抹布:项目设备检修工序将会产生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为0.01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最大储存量为0.6t/a。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14人(均不住厂),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kg/d,2.1t/a。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 表4.5-1 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表4.5-2 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本环评建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危险废物堆放区域必须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堆放区地面硬化、铺设防渗层,加强堆放区的防雨和防渗漏措施,以免其随雨水渗漏而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同时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转运、处理台账制度。厂内严禁自行焚烧各类固废。 厂区设置3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要求如下: 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措施;并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存放管理,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内,不散乱堆放。 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固废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2-1995)规定制作。 ③企业应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④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检查维护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固废暂存间的固废应及时处置,不得停留较长时间。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 ⑤车间地面应收*干净,各工段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收集,不得外溢,及时转运。废弃物转运时,运输车辆需密闭,严禁泄漏。 企业拟在厂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10m2,并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避免二次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19)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废暂存间采取基础防渗层为0.5m粘土层,上铺2mm厚度高密度聚*烯膜,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涂防腐防渗涂层,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在围堰内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分类放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在危废间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由专人管理,设置严格的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废暂存间。 ②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③暂存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 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短。 ⑤暂存间必须按《环境保护区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⑥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5年。 由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实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6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项目原材料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几率极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中表C.1行业及生产工艺(M),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中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附录A,其中危险废物属于突发环境风险物质。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如下表。 表4.6-1 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贮存量及其临界量一览表
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项目环境分析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4.6-2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表
项目营运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危险废物。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贮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对人员伤害影响最大、潜在风险最高的风险主要是机油及危废的泄漏以及泄漏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和消防废水)。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①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料、产品的储存。设产品的专用库房,库房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并注意防潮,机油与危险废物应分开贮存 ②对原料的使用和储存提出相应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该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原料仓库保持干燥通风,生产存储过程中原料及物料做到密闭,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原料转移和上料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仓库和生产区的防火防爆防潮设施及器具,做到生产区清净整洁,防止物料的撒漏。 ③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④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⑤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不易产生静电,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⑦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⑧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⑩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由于本项目天然气使用和存储量较小,相应的风险物质更少,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表4.6-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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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筛分、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浓度限制 | |||||||||||||||||||||||||||||||||||||||||||||||||||||||||||||||||||||||||||||||||||||||||||||||||||||||||||||||||||||||||
分级、混料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DA002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厂房 | 各类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不外排 | |||||||||||||||||||||||||||||||||||||||||||||||||||||||||||||||||||||||||||||||||||||||||||||||||||||||||||||||||||||||||
一般工业固废 | 负极片、塑料隔膜 | 经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
铝箔 | 经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 经收集后外售 | ||||||||||||||||||||||||||||||||||||||||||||||||||||||||||||||||||||||||||||||||||||||||||||||||||||||||||||||||||||||||||||
混料筛分除磁收集物料 | 经收集后外售 | ||||||||||||||||||||||||||||||||||||||||||||||||||||||||||||||||||||||||||||||||||||||||||||||||||||||||||||||||||||||||||||
危险废物 | 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施工时尽量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中应注意土石方地填挖平衡。综合运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重复劳作,运营期无生态破坏行为,项目周边动植物物种简单,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无古树名木,无国家珍稀保护动物。项目建设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料、产品的储存。设产品的专用库房,库房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并注意防潮,机油与危险废物应分开贮存。 ②对原料的使用和储存提出相应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该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原料仓库保持干燥通风,生产存储过程中原料及物料做到密闭,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原料转移和上料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仓库和生产区的防火防爆防潮设施及器具,做到生产区清净整洁,防止物料的撒漏。 ③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④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⑤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不易产生静电,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⑦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⑧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⑩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监测计划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1 项目监测计划表
2、环保设施要求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废水、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进行自主验收整改。 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见5-3。 表5-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4、管理要求 ①组织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公司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控制的责任心。 (略) 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及年度污染治理计划;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对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③掌握公司内部污染物排放状况,编制公司内部环境状况报告;建立污染突发事故分类分级档案和处理制度。 ④协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落实“三同时”,参与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 ⑤按照监测计划要求进行项目污染源及厂区环境监测,并及时将环境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通报。 ⑥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严格分类处理,危废应妥善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同时设立台账制度,并做好转运登记。 (略) 的环境管理系统,建立清洁生产审计计划,体现“以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⑧运营期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 |
六、结论
项目与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合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场址选择合理;在运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 | / | / | 1.0484 | / | 1.0484 | +1.0484 |
废水 | COD | / | / | / | 0.032 | / | 0.032 | +0.032 |
BOD5 | / | / | / | 0.0192 | / | 0.0192 | +0.0192 | |
SS | / | / | / | 0.0128 | / | 0.0128 | +0.0128 | |
NH3-N | / | / | / | 0.0026 | / | 0.0026 | +0.0026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 | / | 2.1 | / | 2.1 | +2.1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负极片、塑料隔膜 | / | / | / | 1500 | / | 1500 | +1500 |
铝箔 | / | / | / | 224.1 | / | 224.1 | +224.1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 / | / | / | 5.9171 | / | 5.9171 | +5.9171 | |
混料筛分除磁收集物料 | / | / | / | 3.718 | / | 3.718 | +3.718 | |
危险废物 | 废导热油 | / | / | / | 0.5 | / | 0.5 | +0.5 |
废机油桶 | / | / | / | 5个 | / | 5个 | +5个 | |
含油抹布、手套 | / | / | / | 0.01 | / | 0.01 | +0.01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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