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0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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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0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关于2023年0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3-07-13 17:00:4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7月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07月13日-2023年0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年产800立方米基于纳米多孔碳材料的高性能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略)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区橡塑路

河北宝力 (略)

河北申鑫 (略)

项 (略)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区橡塑路,河北宝力 (略) (略) 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2%。拟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北厂区内现有硫化一车间、橡胶坝车间进行建设,生产设施依托现有密炼中心、坝袋接缝机、四辊压延机、坝头压合机,新增电子万能试验机、硫化生产线、开炼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800立方米(折重1000吨)基于纳米多孔碳材料的高性能橡胶制品,替换原有工程5000吨橡胶坝产品中的1000吨橡胶坝产品。项目建设前后总体产能不变。

1、废气:配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DA017);密炼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CO处置后通过29m高排气筒排放(DA015)排放;拟建项目新增1台开炼机,开炼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分控开关收集与现有废气汇入1套现有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21排放;拟建项目新增两台微波硫化生产线,硫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分控开关收集后与现有废气一起经管道汇入1套现有旋流塔+丝网过滤器+三级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水工(合缝)废气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锅炉废气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后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3、噪声:拟建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为开炼机、微波硫化生产线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橡胶边角料做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出售废活性炭、废碱液碱渣、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5、项目已取得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备案文号:衡高政技改备字[2023]02号,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2

钢构件彩钢板项目

河北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水 (略) 院内

河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河北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水 (略) 院内,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购置数控切割分条、龙门焊、抛丸机、固定式喷漆房等设备共计50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钢构件1万吨、彩钢板20万平米。

1、废气: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散逸;切割废气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散逸;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和管道收集后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5 m排气筒(DA001)外排;项目调漆设置在喷漆房内,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净化处理,由15 m排气筒(DA002)排放。2、废水:项目喷漆废气喷淋塔废气洗涤用水循环利用,根据需要定期补充,无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有的防渗化粪池, (略) 政纳污管网,最终进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铁屑、废钢丸、焊渣、除尘灰、废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性漆桶、废油漆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取得桃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号:衡桃技改备字〔2022〕34号。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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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3 17:00:4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7月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07月13日-2023年0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年产800立方米基于纳米多孔碳材料的高性能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略)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区橡塑路

河北宝力 (略)

河北申鑫 (略)

项 (略)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区橡塑路,河北宝力 (略) (略) 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2%。拟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北厂区内现有硫化一车间、橡胶坝车间进行建设,生产设施依托现有密炼中心、坝袋接缝机、四辊压延机、坝头压合机,新增电子万能试验机、硫化生产线、开炼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800立方米(折重1000吨)基于纳米多孔碳材料的高性能橡胶制品,替换原有工程5000吨橡胶坝产品中的1000吨橡胶坝产品。项目建设前后总体产能不变。

1、废气:配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DA017);密炼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CO处置后通过29m高排气筒排放(DA015)排放;拟建项目新增1台开炼机,开炼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分控开关收集与现有废气汇入1套现有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21排放;拟建项目新增两台微波硫化生产线,硫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分控开关收集后与现有废气一起经管道汇入1套现有旋流塔+丝网过滤器+三级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水工(合缝)废气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锅炉废气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后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3、噪声:拟建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为开炼机、微波硫化生产线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橡胶边角料做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出售废活性炭、废碱液碱渣、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5、项目已取得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备案文号:衡高政技改备字[2023]02号,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2

钢构件彩钢板项目

河北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水 (略) 院内

河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河北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水 (略) 院内,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购置数控切割分条、龙门焊、抛丸机、固定式喷漆房等设备共计50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钢构件1万吨、彩钢板20万平米。

1、废气: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散逸;切割废气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散逸;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和管道收集后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5 m排气筒(DA001)外排;项目调漆设置在喷漆房内,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净化处理,由15 m排气筒(DA002)排放。2、废水:项目喷漆废气喷淋塔废气洗涤用水循环利用,根据需要定期补充,无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有的防渗化粪池, (略) 政纳污管网,最终进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铁屑、废钢丸、焊渣、除尘灰、废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性漆桶、废油漆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取得桃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号:衡桃技改备字〔2022〕34号。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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