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审批了《 (略) (略) 年产5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新建项目》等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告,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 (略) 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兴南大道北2 (略) 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审批了《 (略) (略) 年产5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新建项目》等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告,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 (略) 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兴南大道北2 (略) 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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