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根据文件《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19〕146号)和《 (略) 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晋民发〔2021〕10号)的相关内容,对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民政部决定自2019年起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不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已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金额度: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季度进行发放,即每季度2500元,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上。
项目周期: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退出“助学工程”;因各种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不享受助学金,自返校继续学业之日起,继续享受助学金。
项目完成情况:2022年我区共有13名孩子被纳入了保障,分别为:冯杨敬、贺敏、李佳华、遆馨蕾、梁颖慧、王子怡、李慧敏、荆文帅、程红芳、李成鹏、朱彩斌、朱家莹、王颖翔。2022年全年发放44人次,共计11万元。
实际效果:助学金的发放保障了孩子们的生活与学习,减轻了负担,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爱。2022年度新增李成鹏、朱彩斌、朱家莹;另外冯杨敬因考上研究生继续享受补助。
项目和执行办法:本项目采取季度发放方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至孩子本人银行卡上。每季度发放名单给予公示。每年在孩子们在校时开具在校证明;在孩子们寒暑假时进行家访,以更好地了解孩子们的实际情况,帮助遇到的困难的孩子们。
项目负责人:李文波
联系方式:*
根据文件《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19〕146号)和《 (略) 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晋民发〔2021〕10号)的相关内容,对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民政部决定自2019年起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不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已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 (略) 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金额度: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季度进行发放,即每季度2500元,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上。
项目周期: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退出“助学工程”;因各种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不享受助学金,自返校继续学业之日起,继续享受助学金。
项目完成情况:2022年我区共有13名孩子被纳入了保障,分别为:冯杨敬、贺敏、李佳华、遆馨蕾、梁颖慧、王子怡、李慧敏、荆文帅、程红芳、李成鹏、朱彩斌、朱家莹、王颖翔。2022年全年发放44人次,共计11万元。
实际效果:助学金的发放保障了孩子们的生活与学习,减轻了负担,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爱。2022年度新增李成鹏、朱彩斌、朱家莹;另外冯杨敬因考上研究生继续享受补助。
项目和执行办法:本项目采取季度发放方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至孩子本人银行卡上。每季度发放名单给予公示。每年在孩子们在校时开具在校证明;在孩子们寒暑假时进行家访,以更好地了解孩子们的实际情况,帮助遇到的困难的孩子们。
项目负责人:李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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