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仓储项目 | (略) 义安镇洪相村西 0.31km 处 | (略) | 山西新 (略) | (略) 仓储项目建设地 (略) 义安镇洪相村西 0.31km 处。建设规模:年储运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物资27万吨(不得仓储有毒、有害、危险品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封闭式料棚、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平台、硬化地面等。2023年3月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 (略) 仓储项目出具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89-0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及时清扫施工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重视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对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带内地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要求封闭,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配套喷雾抑尘装置,粉尘排放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自动清洗装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周围环境;项目采用电取暖。 3、落实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措施;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煤泥集中收集后全部作为产品外售;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并定期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6、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 7、严禁露天堆放煤炭、混配煤等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9、加强项目区的绿化、硬化、美化、净化工作,你公司须配套喷雾车、吸尘车,要求及时清扫厂区及厂区外运煤路线(厂区与运输干线连接的运煤路线要求硬化,并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煤炭运输须采用铁路、清洁能源汽车、厢式货车等运输工具,防止道路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10、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 (略) 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的有关要求,你公司购进煤炭后,无正当理由,严禁明显超出正常的仓储数量或者物流周期囤积煤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行政审批股);通讯地址: (略) 文化艺术中心D区政务大厅二层C30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涛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仓储项目 | (略) 义安镇洪相村西 0.31km 处 | (略) | 山西新 (略) | (略) 仓储项目建设地 (略) 义安镇洪相村西 0.31km 处。建设规模:年储运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物资27万吨(不得仓储有毒、有害、危险品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封闭式料棚、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平台、硬化地面等。2023年3月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 (略) 仓储项目出具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89-0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及时清扫施工沿线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重视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对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带内地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要求封闭,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配套喷雾抑尘装置,粉尘排放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自动清洗装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周围环境;项目采用电取暖。 3、落实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措施;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煤泥集中收集后全部作为产品外售;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并定期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6、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 7、严禁露天堆放煤炭、混配煤等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9、加强项目区的绿化、硬化、美化、净化工作,你公司须配套喷雾车、吸尘车,要求及时清扫厂区及厂区外运煤路线(厂区与运输干线连接的运煤路线要求硬化,并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煤炭运输须采用铁路、清洁能源汽车、厢式货车等运输工具,防止道路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10、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 (略) 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的有关要求,你公司购进煤炭后,无正当理由,严禁明显超出正常的仓储数量或者物流周期囤积煤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行政审批股);通讯地址: (略) 文化艺术中心D区政务大厅二层C30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涛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