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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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略) 昌盛水泥制品厂水泥管、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略) 河西村

(略) 昌盛水泥制品厂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位于河西 (略) 建筑材料厂(河西砖厂)位置,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购置搅拌、铲车、水泥罐车、叉车、悬辊机等设备; 外购石子、砂子、水泥、钢筋等原料,经搅拌、成型、拆模、养护等工序生产水泥管及其他水泥制品。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为粉尘、扬尘。①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洒水,防止粉尘。②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地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计划;不需要的土方、建筑材料弃渣及时运出场外,不在施工现场堆积。③运土车辆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按规定配备防洒落装置,不超载,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行驶中路线与时,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④运输车辆保持湿度并苫布遮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地面。⑤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⑥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⑦施工结束,及时对施工占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场界外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①混凝土浇筑废水、土石方工程污水等悬浮物浓度高的废水,含砂量大,其中悬浮物经沉淀后可大部分去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径流收集后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②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废水、含油含泥砂,主要污染物悬浮物、石油类,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用,或用于厂区降尘,一部分蒸发,不外排入水体。③生活污水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肥料。施工期除车辆冲洗废水外,其余均可作为场地绿化、洒泼降尘使用,本项目施工废水不排入水体。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①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使用;②施工单位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机械进行养护维修,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③在施工的结构、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场所车辆进出路线应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夜间不施工,因此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噪声影响消失。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处理,不在场区内长期堆放,所有建筑垃圾不堆出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所有固体废物仅限本项目厂内堆放,不得污染厂外环境。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砂石料堆场半封闭喷洒系统定期洒水降尘;砂石卸料采用苫布苫盖,定期洒水;铲车装卸时定期洒水;输送、贮存工序以及上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设备由自带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烟气通过车间内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排气筒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最高浓度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进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用作肥料。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项目设置防治沉淀池一个,收集设备清洗废水和养护废水初期雨水,废水沉淀的用于养护工序,不外排。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软连接等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养护废渣经破碎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钢筋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厂内设置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机油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收集采用抽取方式,贮存于专用危险废物收集(油脂类)桶中,设有专用危废符号,由厂内短距离运输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转运、处置;废手套、油污棉纱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年版)》,符合豁免条件,可以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略) 昌盛水泥制品厂水泥管、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略) 河西村

(略) 昌盛水泥制品厂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位于河西 (略) 建筑材料厂(河西砖厂)位置,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购置搅拌、铲车、水泥罐车、叉车、悬辊机等设备; 外购石子、砂子、水泥、钢筋等原料,经搅拌、成型、拆模、养护等工序生产水泥管及其他水泥制品。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为粉尘、扬尘。①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洒水,防止粉尘。②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地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计划;不需要的土方、建筑材料弃渣及时运出场外,不在施工现场堆积。③运土车辆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按规定配备防洒落装置,不超载,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行驶中路线与时,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④运输车辆保持湿度并苫布遮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地面。⑤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⑥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⑦施工结束,及时对施工占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场界外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①混凝土浇筑废水、土石方工程污水等悬浮物浓度高的废水,含砂量大,其中悬浮物经沉淀后可大部分去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径流收集后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②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废水、含油含泥砂,主要污染物悬浮物、石油类,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用,或用于厂区降尘,一部分蒸发,不外排入水体。③生活污水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肥料。施工期除车辆冲洗废水外,其余均可作为场地绿化、洒泼降尘使用,本项目施工废水不排入水体。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①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使用;②施工单位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机械进行养护维修,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③在施工的结构、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场所车辆进出路线应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夜间不施工,因此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噪声影响消失。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处理,不在场区内长期堆放,所有建筑垃圾不堆出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所有固体废物仅限本项目厂内堆放,不得污染厂外环境。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砂石料堆场半封闭喷洒系统定期洒水降尘;砂石卸料采用苫布苫盖,定期洒水;铲车装卸时定期洒水;输送、贮存工序以及上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设备由自带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烟气通过车间内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排气筒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最高浓度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进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用作肥料。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项目设置防治沉淀池一个,收集设备清洗废水和养护废水初期雨水,废水沉淀的用于养护工序,不外排。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软连接等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养护废渣经破碎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钢筋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厂内设置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机油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收集采用抽取方式,贮存于专用危险废物收集(油脂类)桶中,设有专用危废符号,由厂内短距离运输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转运、处置;废手套、油污棉纱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年版)》,符合豁免条件,可以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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