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黄花片控规地块局部鸿发印务项目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控制性详细规划-黄花片控规地块局部鸿发印务项目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局部(鸿发印务项目)规划修改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局部(鸿发印务项目)规划修改申请。为满足企业生产建设增长需求,长沙 (略) 申请对项目地块进行规划修改,项目用地位于黄花镇长永辅道与黄金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净用地面积约55954㎡,为长沙 (略) 工业出让地。目前已建成两栋厂房及一栋配套用房,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该用地属于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东侧局部,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42%,绿地率≥10%,建筑控高<50米。规划修改拟将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分为K01-B36-1和K01-B36-2地块。其中K01-B36-1地块净用地面积为43024㎡,出入口为南、西、北向(ESN),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K01-B36-2地块净用地面积为52813㎡,容积率由≤1.8修改为≤2.0,建筑密度由≤42%调整为≤50%,建筑控高由<50米修改为<24米,出入口由东、南、西、北(ESWN)修改为东、南、北向(ESN),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备注:1.项目建设须满足机场限高要求。2.项目建设须满足环保、消防等安全管控要求。
1、图纸数量:2张
2、图纸名称:修正前后控制指标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空间规划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
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局部(鸿发印务项目)规划修改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局部(鸿发印务项目)规划修改申请。为满足企业生产建设增长需求,长沙 (略) 申请对项目地块进行规划修改,项目用地位于黄花镇长永辅道与黄金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净用地面积约55954㎡,为长沙 (略) 工业出让地。目前已建成两栋厂房及一栋配套用房,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该用地属于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东侧局部,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42%,绿地率≥10%,建筑控高<50米。规划修改拟将黄花片控规K01-B36地块分为K01-B36-1和K01-B36-2地块。其中K01-B36-1地块净用地面积为43024㎡,出入口为南、西、北向(ESN),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K01-B36-2地块净用地面积为52813㎡,容积率由≤1.8修改为≤2.0,建筑密度由≤42%调整为≤50%,建筑控高由<50米修改为<24米,出入口由东、南、西、北(ESWN)修改为东、南、北向(ESN),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备注:1.项目建设须满足机场限高要求。2.项目建设须满足环保、消防等安全管控要求。
1、图纸数量:2张
2、图纸名称:修正前后控制指标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空间规划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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