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鑫恒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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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鑫恒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清分局审批[2023]06号

审批时间:2023年7月25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分局审批[2023]06号

关于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鑫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位于清徐县王答乡枫林路6号,租赁现有车间场地进行建设,规模确定为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28万m2,夹胶玻璃、中空玻璃10万m2,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12%,2023年2月24日,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302-*-89-05-*,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夹胶玻璃生产线中夹胶炉的出气口设管道收集废气,中空玻璃生产线中铝框涂胶、密封配胶、涂胶工段上方分别设1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箱体”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玻璃切割机、玻璃磨边机均置于全封闭钢结构生产车间,采用湿法降尘,控制粉尘。

2、项目所有废水不得外排。不设食堂、浴室、宿舍,少量生活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磨边机、钢化玻璃清洗机、玻璃钻孔机自带循环水槽,磨边、钻孔和钢化玻璃清洗用水经各自循环水槽沉淀后回用,每10天更换一次;循环水池、沉淀池、废水收集池进行防渗,雨水排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并设立标识牌。

3、项目切割加工时产生的玻璃渣磨边、清洗循环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回收处理。铝合金边条废边角料集中收集,送至废品收购站。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贮存要求,在厂区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库(10m2),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废活性炭、废胶、废胶桶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同时建立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所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切实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三、项目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非*烷总烃0.2481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项目投入生产前须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需对该项目拆迁时,你公司要按照承诺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工作,无条件服从规划要求。

六、严格按照环评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生产,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清徐大队负责本项目的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

2023年7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清分局审批[2023]06号

审批时间:2023年7月25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分局审批[2023]06号

关于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鑫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鑫 (略) 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位于清徐县王答乡枫林路6号,租赁现有车间场地进行建设,规模确定为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28万m2,夹胶玻璃、中空玻璃10万m2,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12%,2023年2月24日,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302-*-89-05-*,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夹胶玻璃生产线中夹胶炉的出气口设管道收集废气,中空玻璃生产线中铝框涂胶、密封配胶、涂胶工段上方分别设1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箱体”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玻璃切割机、玻璃磨边机均置于全封闭钢结构生产车间,采用湿法降尘,控制粉尘。

2、项目所有废水不得外排。不设食堂、浴室、宿舍,少量生活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磨边机、钢化玻璃清洗机、玻璃钻孔机自带循环水槽,磨边、钻孔和钢化玻璃清洗用水经各自循环水槽沉淀后回用,每10天更换一次;循环水池、沉淀池、废水收集池进行防渗,雨水排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并设立标识牌。

3、项目切割加工时产生的玻璃渣磨边、清洗循环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回收处理。铝合金边条废边角料集中收集,送至废品收购站。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贮存要求,在厂区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库(10m2),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废活性炭、废胶、废胶桶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同时建立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所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切实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三、项目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非*烷总烃0.2481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项目投入生产前须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需对该项目拆迁时,你公司要按照承诺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工作,无条件服从规划要求。

六、严格按照环评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生产,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清徐大队负责本项目的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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