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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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万宁市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建设项目,项目业主 (略) 委政法委员会,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应用建设地点:万城镇周家庄社区。

(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三)计划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四)技术要求:具有丰富的安卓、苹果手机平台应用开发经验,具有丰富的微信小程序开发经验,能够实现“智慧门牌”项目的所有需求。项目建设方面需求:

1.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易于扩充,可操作性强,高度自动化。

2.操作简单,界面人性,模块化结构,数据系统稳定、可靠。

3.结合微信小程序、万事通(海易办、海政通)等,通过二维码扫码的方式,便捷实现“一标三识+N”的管理目标。

4.采用成熟可靠的网络开发技术。

5.系统架构中各层应采用成熟、符合技术标准、综合性能较好的WEB中间件、数据库产品,全面兼容万事通(海易办、海政通)技术标准。

6.系统具有良好的可用性:所有功能符合人性化要求,操作简单、易于学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3个月的纳税证明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

四、发布通告的媒介及报名方式

(一)发布通告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五、招标时间及评审方法:

(一)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由业主单位从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三)确定的中标单 (略) 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略) 红 (略) 人民政府一楼111室

邮 编:*

联系人:陈国民

电 话:0898-*



(略) 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万宁市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万城镇周家庄“智慧门牌”应用建设项目,项目业主 (略) 委政法委员会,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应用建设地点:万城镇周家庄社区。

(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三)计划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四)技术要求:具有丰富的安卓、苹果手机平台应用开发经验,具有丰富的微信小程序开发经验,能够实现“智慧门牌”项目的所有需求。项目建设方面需求:

1.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易于扩充,可操作性强,高度自动化。

2.操作简单,界面人性,模块化结构,数据系统稳定、可靠。

3.结合微信小程序、万事通(海易办、海政通)等,通过二维码扫码的方式,便捷实现“一标三识+N”的管理目标。

4.采用成熟可靠的网络开发技术。

5.系统架构中各层应采用成熟、符合技术标准、综合性能较好的WEB中间件、数据库产品,全面兼容万事通(海易办、海政通)技术标准。

6.系统具有良好的可用性:所有功能符合人性化要求,操作简单、易于学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3个月的纳税证明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

四、发布通告的媒介及报名方式

(一)发布通告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五、招标时间及评审方法:

(一)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由业主单位从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三)确定的中标单 (略) 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略) 红 (略) 人民政府一楼111室

邮 编:*

联系人:陈国民

电 话:0898-*



(略) 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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