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冷水江市友帮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冷水江市友帮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略) 报送的《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 | |||||||||||||||||||||||||||||||||||||||||
建设地点 | 冷水江经济开发区柳溪桥旁原资氮化工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位于冷水江经济开发区柳溪桥旁原资氮化工厂区内。主要原辅材料有对氨基偶氮苯-4-磺酸、亚硝酸钠、氢氧化钠、盐酸、氨基磺酸、J酸、三聚氯氰、分散剂MF(亚*基双*基萘磺酸钠)、碳酸氢钠、十二伯胺、2-氨基苯酚-4-2"-羧酸苯磺酰胺、邻氯*酰*酰苯胺、氯化钴等;能源主要为蒸汽(由园区统一提供)和电力。主要生产酸性红FGS和酸性黄S-2G染料,各500t/a 变更内容为1#废气排气筒高度和废水处理工艺均发生变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 |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变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冷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合理。在切实落实本变更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未超出原环评报告书的环境影响,不会造成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变更项目在拟选址地建设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略) 报送的《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 | |||||||||||||||||||||||||||||||||||||||||
建设地点 | 冷水江经济开发区柳溪桥旁原资氮化工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位于冷水江经济开发区柳溪桥旁原资氮化工厂区内。主要原辅材料有对氨基偶氮苯-4-磺酸、亚硝酸钠、氢氧化钠、盐酸、氨基磺酸、J酸、三聚氯氰、分散剂MF(亚*基双*基萘磺酸钠)、碳酸氢钠、十二伯胺、2-氨基苯酚-4-2"-羧酸苯磺酰胺、邻氯*酰*酰苯胺、氯化钴等;能源主要为蒸汽(由园区统一提供)和电力。主要生产酸性红FGS和酸性黄S-2G染料,各500t/a 变更内容为1#废气排气筒高度和废水处理工艺均发生变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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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 (略) (略) 1000吨染料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 |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变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冷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合理。在切实落实本变更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未超出原环评报告书的环境影响,不会造成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变更项目在拟选址地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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