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镀锌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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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镀锌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热镀锌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北部工业基地祥泉一路5号
建设单位: 青岛宏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30日
项目概况: 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一期工程(2#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能力45000t/a),青岛宏 (略) 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热镀锌车间1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购置一条热镀锌生产线并配套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新建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能力为45000t/a。拆除现有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并在新建热镀锌车间内部东侧新建一座150m2危废库和一座150m2一般固废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酸洗槽封闭于单独的酸洗房内,酸洗房采取单独的“屋中屋”全封闭措施,酸洗间采用钢结构骨架内敷纤维树脂板,两侧墙壁设置观察窗,只留检修门。酸洗间内保持微负压,工件进出采用“地砖坑+封闭盖”保证酸洗间保持微负压状态方式运行;在酸洗槽投加酸雾抑制剂,酸洗房采取整体抽风,收集后废气引入两套酸雾喷淋塔(设置pH、液位自动控制)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锌锅上方设置固定罩,内置工件吊车轨道,轨道两端设开闭端门供工件进出,热镀锌废气经固定式密封罩(顶吸)收集后的引入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采用PLC等自动控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 锌锅加热炉燃用天然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经引风机引到助镀工序利用余热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7)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助镀液经除铁再生装置(“曝气调节+絮凝沉淀+二次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钝化槽内定期补充钝化液,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锌底渣、废包装物(氯化铵、酸雾抑制剂、防爆剂)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废酸、锌灰尘、锌浮渣、污泥、废吊带、废布袋、酸洗槽渣、助镀槽渣、钝化槽渣、冷却槽渣、助镀剂处理残渣、废包装物(氯化锌、片碱、双氧水、氨水、钝化剂)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热镀锌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北部工业基地祥泉一路5号
建设单位: 青岛宏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30日
项目概况: 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一期工程(2#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能力45000t/a),青岛宏 (略) 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热镀锌车间1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购置一条热镀锌生产线并配套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新建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能力为45000t/a。拆除现有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并在新建热镀锌车间内部东侧新建一座150m2危废库和一座150m2一般固废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酸洗槽封闭于单独的酸洗房内,酸洗房采取单独的“屋中屋”全封闭措施,酸洗间采用钢结构骨架内敷纤维树脂板,两侧墙壁设置观察窗,只留检修门。酸洗间内保持微负压,工件进出采用“地砖坑+封闭盖”保证酸洗间保持微负压状态方式运行;在酸洗槽投加酸雾抑制剂,酸洗房采取整体抽风,收集后废气引入两套酸雾喷淋塔(设置pH、液位自动控制)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锌锅上方设置固定罩,内置工件吊车轨道,轨道两端设开闭端门供工件进出,热镀锌废气经固定式密封罩(顶吸)收集后的引入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采用PLC等自动控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 锌锅加热炉燃用天然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经引风机引到助镀工序利用余热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7)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助镀液经除铁再生装置(“曝气调节+絮凝沉淀+二次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钝化槽内定期补充钝化液,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锌底渣、废包装物(氯化铵、酸雾抑制剂、防爆剂)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废酸、锌灰尘、锌浮渣、污泥、废吊带、废布袋、酸洗槽渣、助镀槽渣、钝化槽渣、冷却槽渣、助镀剂处理残渣、废包装物(氯化锌、片碱、双氧水、氨水、钝化剂)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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