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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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大通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其他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五、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负 责 人:马秀清

六、实施地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代同庄村

七、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2023年7月—12月。进度安排如下:7月一9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9月一11月,完成项目建设;12月底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大通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设计空间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沉浸空间影片投影面积约450平米。包括:地面、墙面及顶面装修改造、沉浸式影片制作、投影设备采购、音响设备采购、控制机房设备采购、设备布线安装调试等。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3.13万元,可研等其它费用26.87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文化与数字技术相结合产生的新的表现形式,新媒体沉浸式体验设计,为观众提供了新鲜有趣的参观体验,以启发大通文化旅游之美,乡村旅游与乡村产业振兴的传承与创新。使参观者继续关注或跟踪其文化现象,让文化持续性、传承性、创新性地在文化的灵魂中发酵。

打造有特色、有内容、有新意的东西部协作西北地区乡村振兴标杆示范项目,快速呈现示范项目在全域乡村振兴农业创意升级、文旅融合发展的高品质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游客。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观众数量会大幅飙升,体验中心的宣传、教育的对象大大增加,数字影像的传播便利性,也带给更多人了解大通的机会,社会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沉浸式影像空间也是文化和机能变化的一种载体,它会以特殊的展览语言、生动直观的形式加速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所有前来参观旅游的游客。

十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为公益类项目,项目的社会效益大于项目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以更好地赋能文旅及农副特产品的销售,带动更多的旅游消费,促进农户农产品销售,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大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沉浸式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将成为观众从参观者转变为消费者的桥梁。高品质的展览和虚拟呈现的震撼场景将激发人们对大通文旅的兴趣和愿望,从而促进大通旅游消费的增长。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展现出大通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大通人文景观,人文艺术、自然资源、生物资源、特色农产品等,这些展示都是源于生活,增强了群众体验感及参与感。

十四、运行机制

(略) 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350号)要求,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效益及早发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东西部协作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文体旅游局,由文体旅游局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增大营销曝光度:沉浸式数字影片的传播可以让更多人知道景区的存在。可以通过分享、推广和线上营销等方式,增大营销曝光度。

新颖的农产品推广方式:利用现代化手段展示大通的优美生态、文化和产品,通过扩大产品的认知度和品牌建设,推广大通本地的农牧特产品、非遗产品、手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通过产品营销推广,带动种植户、加工户和文化非遗户的生产积极性,扩大产品订单规模,从而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日

一、项目名称

大通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其他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五、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负 责 人:马秀清

六、实施地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代同庄村

七、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2023年7月—12月。进度安排如下:7月一9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9月一11月,完成项目建设;12月底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大通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设计空间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沉浸空间影片投影面积约450平米。包括:地面、墙面及顶面装修改造、沉浸式影片制作、投影设备采购、音响设备采购、控制机房设备采购、设备布线安装调试等。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3.13万元,可研等其它费用26.87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文化与数字技术相结合产生的新的表现形式,新媒体沉浸式体验设计,为观众提供了新鲜有趣的参观体验,以启发大通文化旅游之美,乡村旅游与乡村产业振兴的传承与创新。使参观者继续关注或跟踪其文化现象,让文化持续性、传承性、创新性地在文化的灵魂中发酵。

打造有特色、有内容、有新意的东西部协作西北地区乡村振兴标杆示范项目,快速呈现示范项目在全域乡村振兴农业创意升级、文旅融合发展的高品质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游客。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观众数量会大幅飙升,体验中心的宣传、教育的对象大大增加,数字影像的传播便利性,也带给更多人了解大通的机会,社会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沉浸式影像空间也是文化和机能变化的一种载体,它会以特殊的展览语言、生动直观的形式加速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所有前来参观旅游的游客。

十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为公益类项目,项目的社会效益大于项目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以更好地赋能文旅及农副特产品的销售,带动更多的旅游消费,促进农户农产品销售,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大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沉浸式乡村旅游体验服务中心,将成为观众从参观者转变为消费者的桥梁。高品质的展览和虚拟呈现的震撼场景将激发人们对大通文旅的兴趣和愿望,从而促进大通旅游消费的增长。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展现出大通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大通人文景观,人文艺术、自然资源、生物资源、特色农产品等,这些展示都是源于生活,增强了群众体验感及参与感。

十四、运行机制

(略) 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350号)要求,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效益及早发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东西部协作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文体旅游局,由文体旅游局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增大营销曝光度:沉浸式数字影片的传播可以让更多人知道景区的存在。可以通过分享、推广和线上营销等方式,增大营销曝光度。

新颖的农产品推广方式:利用现代化手段展示大通的优美生态、文化和产品,通过扩大产品的认知度和品牌建设,推广大通本地的农牧特产品、非遗产品、手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通过产品营销推广,带动种植户、加工户和文化非遗户的生产积极性,扩大产品订单规模,从而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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