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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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略) (略) 克东县愣严寺南侧约100米处。地理坐标:126度16分2.830秒,48度3分28.871秒。

克东县融媒体中心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1座60m高的电视广播信号发射塔,塔基面积65.6m2,使用3台1kW的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2台1kW调频广播发射机。单偶板子线2付,四层四面四偶极板天线3付。一座一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2.75m2,设置三个发射机房,建筑面积分别为92.16m2、35m2和37.5m2。辅助工程主要为配电室(建筑面积为19.2m2)、站长室(建筑面积为20m2)、监控室(建筑面积为18m2)、值班室2座(建筑面积均为18m2)以及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17m2,设置一台30kW柴油发电机,发电机油箱内暂存50升柴油,合最大存储量为0.04t)。储运工程主要为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用房东南角,建筑面积为15m2。公用工程主要为供水、排水、供暖,供电依托当地电网。项目四周均为林地。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不设置食堂,废气主要为临时停电时柴油发电机工作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柴油发电机自带处理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可以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2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评价认为柴油发电机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可以被环境所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声环境

根据2021年度《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声环境现状数据,区域环境及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水平为较好。项目 (略) (略) 克东县愣严寺南侧约100米处,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发射设备和降温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降温风机和水泵采用基础减振,柴油发电机基础减振并布设在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发射机房专用空调外挂机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根据黑龙江 (略) 2023年5月22日对本项目厂界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蓄电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蓄电池(HW31含铅废物900-052-31)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5)辐射环境

根据黑龙江 (略) 2023年5月22日的检测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周围敏感点处电场强度为0.46~2.50V/m,磁场强度为0.0011~0.0065A/m,在西北侧移动通信基站的影响下,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且有较大环境容量。

运营期项目 (略) 规划部门合理布置建筑物,本项目设置电磁辐射控制区域为电视塔周围200m范围,在控制区内建设超过130m高建筑物,应考虑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确保公众所受电磁环境影响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12V/m);保证天线高度,发射塔周围500m范围内敏感点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在满足天线信号强度的条件下,尽量降低天线发射功率;对发射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上岗前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评价建议对项目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告诫公众不要长时间滞留在发射塔附近区域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及现场实测结果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生态已进行恢复:对发射塔周围、塔基处及临时施工占地已进行固化或绿化处理,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上访现象。

(7)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

15m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放入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烯土工膜,渗透系数10-10cm/s,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柴油储存区域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防渗能力应相当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围堰高度应满足能收集泄漏的全部柴油。

(8)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危害物质为废蓄电池和柴油,风险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和火灾,但只要项目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操作,发生危害事故的几率是很小的。一旦发生事故时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事故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克东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略) (略) 克东县愣严寺南侧约100米处。地理坐标:126度16分2.830秒,48度3分28.871秒。

克东县融媒体中心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1座60m高的电视广播信号发射塔,塔基面积65.6m2,使用3台1kW的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2台1kW调频广播发射机。单偶板子线2付,四层四面四偶极板天线3付。一座一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2.75m2,设置三个发射机房,建筑面积分别为92.16m2、35m2和37.5m2。辅助工程主要为配电室(建筑面积为19.2m2)、站长室(建筑面积为20m2)、监控室(建筑面积为18m2)、值班室2座(建筑面积均为18m2)以及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17m2,设置一台30kW柴油发电机,发电机油箱内暂存50升柴油,合最大存储量为0.04t)。储运工程主要为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用房东南角,建筑面积为15m2。公用工程主要为供水、排水、供暖,供电依托当地电网。项目四周均为林地。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不设置食堂,废气主要为临时停电时柴油发电机工作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柴油发电机自带处理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可以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2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评价认为柴油发电机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可以被环境所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声环境

根据2021年度《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声环境现状数据,区域环境及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水平为较好。项目 (略) (略) 克东县愣严寺南侧约100米处,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发射设备和降温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降温风机和水泵采用基础减振,柴油发电机基础减振并布设在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发射机房专用空调外挂机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根据黑龙江 (略) 2023年5月22日对本项目厂界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施工期已采用相关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蓄电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蓄电池(HW31含铅废物900-052-31)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5)辐射环境

根据黑龙江 (略) 2023年5月22日的检测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周围敏感点处电场强度为0.46~2.50V/m,磁场强度为0.0011~0.0065A/m,在西北侧移动通信基站的影响下,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且有较大环境容量。

运营期项目 (略) 规划部门合理布置建筑物,本项目设置电磁辐射控制区域为电视塔周围200m范围,在控制区内建设超过130m高建筑物,应考虑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确保公众所受电磁环境影响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12V/m);保证天线高度,发射塔周围500m范围内敏感点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在满足天线信号强度的条件下,尽量降低天线发射功率;对发射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上岗前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评价建议对项目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告诫公众不要长时间滞留在发射塔附近区域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及现场实测结果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经现场调查,生态已进行恢复:对发射塔周围、塔基处及临时施工占地已进行固化或绿化处理,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上访现象。

(7)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

15m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放入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烯土工膜,渗透系数10-10cm/s,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柴油储存区域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防渗能力应相当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围堰高度应满足能收集泄漏的全部柴油。

(8)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危害物质为废蓄电池和柴油,风险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和火灾,但只要项目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操作,发生危害事故的几率是很小的。一旦发生事故时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事故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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