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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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

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报来《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惠湾综办函〔20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组织实施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位于大亚湾中心北区。建设内容包括将 (略) 改造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建筑面积7013平方米。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基础工程、拆除工程、室内改造工程、安装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90.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85.6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62.37万元,预备费142.4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四、项目招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表)。
  五、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与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非设计存在重大疏漏和安全隐患或政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原则上不得扩大投资规模或进行大的变更。
  六、项目建设期间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表
     2、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报来《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惠湾综办函〔20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组织实施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位于大亚湾中心北区。建设内容包括将 (略) 改造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建筑面积7013平方米。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基础工程、拆除工程、室内改造工程、安装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90.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85.6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62.37万元,预备费142.4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四、项目招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表)。
  五、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与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非设计存在重大疏漏和安全隐患或政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原则上不得扩大投资规模或进行大的变更。
  六、项目建设期间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表
     2、大亚湾开发区室内体育馆(综合馆)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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