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3年度第20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保定市2023年度第20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2023年度第201批次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201批次建设用地涉及1个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405.45m2, (略) (略) 清苑区阎庄乡高庄村西侧,现状为高庄村农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调查地块除东侧约1550m2、北侧约2400m2、西南角200m2外,其他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栽种杨树。东侧1550m2的区域为养殖场的部分占地,2005年以前为农用地,2006年至2022年1月为养殖场,主要养猪,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闲置,2023年5月已拆除;北侧2400m2的区域为防水卷材仓库的部分占地,2008年前为农用地,2008年~2014年为水泥预制件厂成品预制管堆存区,2015年至2023年2月为防水卷材仓库,主要储存防水卷材,2023年2月至今闲置;西南角200m2的区域为养牛场占地,2005年之前为农用地,2005年至2014年为养牛场空地,2014年底养牛场拆除,至今为空地。本次调查对其进行验证性采样检测。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二、调查结论
通过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该地块及周边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访问,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的识别及交叉污染分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氨氮、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取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背景点,共计24个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pH、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氨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苯并[g,h,i]苝、芘)、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第一类筛选值标准,可作为住宅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三、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略) 清苑区阎庄乡高庄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崔千千联系方式:*
(2)报告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于海生 联系方式:0311-*
(3)检测单位:河北实朴 (略)
联系人:王佳奇联系方式:*
(略) 2023年度第201批次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201批次建设用地涉及1个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405.45m2, (略) (略) 清苑区阎庄乡高庄村西侧,现状为高庄村农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调查地块除东侧约1550m2、北侧约2400m2、西南角200m2外,其他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栽种杨树。东侧1550m2的区域为养殖场的部分占地,2005年以前为农用地,2006年至2022年1月为养殖场,主要养猪,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闲置,2023年5月已拆除;北侧2400m2的区域为防水卷材仓库的部分占地,2008年前为农用地,2008年~2014年为水泥预制件厂成品预制管堆存区,2015年至2023年2月为防水卷材仓库,主要储存防水卷材,2023年2月至今闲置;西南角200m2的区域为养牛场占地,2005年之前为农用地,2005年至2014年为养牛场空地,2014年底养牛场拆除,至今为空地。本次调查对其进行验证性采样检测。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二、调查结论
通过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该地块及周边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访问,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的识别及交叉污染分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氨氮、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取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背景点,共计24个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pH、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氨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苯并[g,h,i]苝、芘)、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第一类筛选值标准,可作为住宅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三、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略) 清苑区阎庄乡高庄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崔千千联系方式:*
(2)报告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于海生 联系方式:0311-*
(3)检测单位:河北实朴 (略)
联系人:王佳奇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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