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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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

建设地点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中环投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位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矿区面积0.2094km2,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标高:+1550-+1300m,矿山生产规模6万吨/年,该矿不设冲洗矿,不设炸药库,仅设一级破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作矿山道路填方消化处理;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废机油经过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对采场及各场地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对淋溶水进行引流,并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各场地及运输道路防尘洒水,不外排;堆渣场、排土场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排土场下方设置淋溶水池收集淋溶水,淋溶水经沉淀后用于矿区放防尘洒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废水—初沉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规模2.0m3/d)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作农灌。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场粉尘、堆矿场粉尘、堆渣场粉尘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工业场地(含排土场、破碎车间)需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洒水降尘系统1套;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场界外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矿山开采过程中的产生的各类废石弃土堆存堆渣场、排土场用于后期的复绿复垦;废机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强化绿化措施、生态治理以及水土保持等治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做好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妥善堆存工作,对植物造成直接毁坏的,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堆渣场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治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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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

建设地点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中环投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翁刀方解石矿位 (略)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矿区面积0.2094km2,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标高:+1550-+1300m,矿山生产规模6万吨/年,该矿不设冲洗矿,不设炸药库,仅设一级破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作矿山道路填方消化处理;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废机油经过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对采场及各场地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对淋溶水进行引流,并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各场地及运输道路防尘洒水,不外排;堆渣场、排土场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排土场下方设置淋溶水池收集淋溶水,淋溶水经沉淀后用于矿区放防尘洒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废水—初沉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规模2.0m3/d)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作农灌。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场粉尘、堆矿场粉尘、堆渣场粉尘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工业场地(含排土场、破碎车间)需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洒水降尘系统1套;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场界外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矿山开采过程中的产生的各类废石弃土堆存堆渣场、排土场用于后期的复绿复垦;废机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强化绿化措施、生态治理以及水土保持等治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做好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妥善堆存工作,对植物造成直接毁坏的,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堆渣场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治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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