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方解石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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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方解石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方解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方解石矿

建设地点

(略) 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

建设单位

镇宁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办事处(原大山镇)萝卜冲村萝卜冲组。建设项目属于新建矿山,矿山已取得矿区开采许可证(证号:C**),本矿山由7个拐点组成,面积0.0767km2,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方解石,开采深度+1390m~+1280m标高。设计开采规模6万t/a(2.26万m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作矿山道路填方消化处理;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废机油经过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农肥。开采面设置截排水沟,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0m3),用于收集开采面雨水,收集后的水回用于降尘。工业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截水沟低点位修建一个三格式水池(容积10m3),用于收集工业场地淋溶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的水回用于降尘。排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截水沟低点位修建一个三格式水池(容积20m3),用于收集排土场地淋溶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的水回用于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湿法打孔,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工业场地(含排土场、破碎车间)需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洒水降尘系统1套。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冲洗轮胎后方可驶出矿山工业场地。场界外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场界围挡防治措施和距离衰减、设置绿化隔离带、合理安排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合格的噪声源强较低的设备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石表土送排土场暂存,并采用“边开采,边复垦”措施;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做好危废进出台账记录,加强危废暂存间运行管理。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强化绿化措施、生态治理以及水土保持等治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做好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妥善堆存工作,对植物造成直接毁坏的,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废石场、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治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方解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方解石矿

建设地点

(略) 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萝卜冲

建设单位

镇宁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办事处(原大山镇)萝卜冲村萝卜冲组。建设项目属于新建矿山,矿山已取得矿区开采许可证(证号:C**),本矿山由7个拐点组成,面积0.0767km2,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方解石,开采深度+1390m~+1280m标高。设计开采规模6万t/a(2.26万m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作矿山道路填方消化处理;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废机油经过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农肥。开采面设置截排水沟,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0m3),用于收集开采面雨水,收集后的水回用于降尘。工业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截水沟低点位修建一个三格式水池(容积10m3),用于收集工业场地淋溶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的水回用于降尘。排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截水沟低点位修建一个三格式水池(容积20m3),用于收集排土场地淋溶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的水回用于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湿法打孔,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工业场地(含排土场、破碎车间)需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洒水降尘系统1套。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冲洗轮胎后方可驶出矿山工业场地。场界外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场界围挡防治措施和距离衰减、设置绿化隔离带、合理安排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合格的噪声源强较低的设备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石表土送排土场暂存,并采用“边开采,边复垦”措施;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做好危废进出台账记录,加强危废暂存间运行管理。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强化绿化措施、生态治理以及水土保持等治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做好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妥善堆存工作,对植物造成直接毁坏的,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废石场、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治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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