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传动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湖南智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传动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产500万件汽车传动装置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件汽车传动装置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限路10号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投资1088万,项目选址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限路10号,占地面积1766.2m2,主要为生产车间1栋。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剪料机1台、自动上料机2台、智能恒温中频炉2台、智能测温分选机2台、变频螺杆压力机2台、智能机械手2台、自动抛丸机1台、CNC数控机床4台、冷却塔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圆钢1500万吨、钢砂1吨、切削液0.34吨、脱模剂0.1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下料、锻压、抛丸、精加工、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锻压烟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抛丸粉尘通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 (略) 环卫部门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产500万件汽车传动装置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件汽车传动装置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限路10号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投资1088万,项目选址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限路10号,占地面积1766.2m2,主要为生产车间1栋。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剪料机1台、自动上料机2台、智能恒温中频炉2台、智能测温分选机2台、变频螺杆压力机2台、智能机械手2台、自动抛丸机1台、CNC数控机床4台、冷却塔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圆钢1500万吨、钢砂1吨、切削液0.34吨、脱模剂0.1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下料、锻压、抛丸、精加工、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锻压烟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抛丸粉尘通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 (略) 环卫部门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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