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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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高新区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

建设单位

湖南联合思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徐工 (略)

项目概况

湖南联合思 (略) 拟在怀化高新区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建设一座最大处理能力为餐厨垃圾300 吨/天,厨余垃圾300 吨/天,地沟油50吨/天的处理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52亩,总投资25534.78 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将餐厨垃圾应急(临时) 处理线转为正式处理线(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处理规模调整为150t/d),并新建相应的废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施、新建配套厌氧设备及沼气综合利用设施(沼气净化及发电),待新建废水系统运行稳定后,拆除原应急车间内废水设备,新增一条厨余垃圾处理线(设计处理规模:150t/d)和地沟油处理线(设计处理规模:20t/d),并配套建设辅助用房等;二期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处理线(150t/d),厨余处理线(150t/d),地沟油处理线一条(30t/d),新增厌氧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影响。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一期应急处理车间与二期综合处理车间的卸料间、出渣间、投料仓预处理设备、池体等产生的恶臭废气,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沼气锅炉和沼气发电系统燃烧废气。其中一期应急处理车间设置抽风口、导排风管和集气罩方式收集,收集的点源、面源臭气一并经“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植物液喷淋+UV光解(检修备用)+活性炭吸附(检修备用)”除臭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综合处理车间设置抽风口、导排风管和集气罩方式收集,收集的点源、面源臭气一并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检修备用)”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的脱水间、装泥间设置集气罩和抽风管,在废水处理各构筑物设置抽风孔和抽风管,将收集的臭气导排至除臭系统(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各处理车间应加强设备管理、车间密闭及负压、车间智能开启等方式,做好垃圾输送、装卸、堆放过程中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理与厂界绿化隔离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沼气经预处理后首先供厂区沼气锅炉使用,剩余沼气供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在设备检修或事故情况下,剩余沼气由15m火炬燃烧。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沼气发电机尾气的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表1以其它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经低氮燃烧器+SCR脱硝系统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简(DA005)排放。

2.废水污染影响。项目废水主要有厌氧消化沼液、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厌氧消化沼液、冲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气浮预处理+膜生物反应器MBR系统(两级AO生化池+超滤)”组合工艺,处理规模550m3/d(一期、二期各275m3/d,土建一次完成))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准及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水。项目应规范化建设相应容积的事故池,配套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预处理产生的分选渣,除臭系统产生的废填料,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脱水污泥等一般固 (略) 第二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厌氧消化脱水产生的沼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超滤膜,沼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脱硫剂更换前通知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上门,更换后直接由其运走,不在厂区内暂存;产生的粗油脂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于粗油脂的管理,要求参考危废转移转运要求做好严格的管控,做好收集信息的记录,做好转移联单等、同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将粗油脂外售给无资质的单位及个人,防止粗油脂回流餐桌。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物料及危险废物存放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高新区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

建设单位

湖南联合思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徐工 (略)

项目概况

湖南联合思 (略) 拟在怀化高新区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建设一座最大处理能力为餐厨垃圾300 吨/天,厨余垃圾300 吨/天,地沟油50吨/天的处理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52亩,总投资25534.78 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将餐厨垃圾应急(临时) 处理线转为正式处理线(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处理规模调整为150t/d),并新建相应的废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施、新建配套厌氧设备及沼气综合利用设施(沼气净化及发电),待新建废水系统运行稳定后,拆除原应急车间内废水设备,新增一条厨余垃圾处理线(设计处理规模:150t/d)和地沟油处理线(设计处理规模:20t/d),并配套建设辅助用房等;二期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处理线(150t/d),厨余处理线(150t/d),地沟油处理线一条(30t/d),新增厌氧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影响。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一期应急处理车间与二期综合处理车间的卸料间、出渣间、投料仓预处理设备、池体等产生的恶臭废气,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沼气锅炉和沼气发电系统燃烧废气。其中一期应急处理车间设置抽风口、导排风管和集气罩方式收集,收集的点源、面源臭气一并经“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植物液喷淋+UV光解(检修备用)+活性炭吸附(检修备用)”除臭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综合处理车间设置抽风口、导排风管和集气罩方式收集,收集的点源、面源臭气一并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检修备用)”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的脱水间、装泥间设置集气罩和抽风管,在废水处理各构筑物设置抽风孔和抽风管,将收集的臭气导排至除臭系统(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各处理车间应加强设备管理、车间密闭及负压、车间智能开启等方式,做好垃圾输送、装卸、堆放过程中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理与厂界绿化隔离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沼气经预处理后首先供厂区沼气锅炉使用,剩余沼气供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在设备检修或事故情况下,剩余沼气由15m火炬燃烧。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沼气发电机尾气的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表1以其它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经低氮燃烧器+SCR脱硝系统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简(DA005)排放。

2.废水污染影响。项目废水主要有厌氧消化沼液、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厌氧消化沼液、冲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气浮预处理+膜生物反应器MBR系统(两级AO生化池+超滤)”组合工艺,处理规模550m3/d(一期、二期各275m3/d,土建一次完成))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准及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水。项目应规范化建设相应容积的事故池,配套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预处理产生的分选渣,除臭系统产生的废填料,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脱水污泥等一般固 (略) 第二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厌氧消化脱水产生的沼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超滤膜,沼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脱硫剂更换前通知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上门,更换后直接由其运走,不在厂区内暂存;产生的粗油脂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于粗油脂的管理,要求参考危废转移转运要求做好严格的管控,做好收集信息的记录,做好转移联单等、同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将粗油脂外售给无资质的单位及个人,防止粗油脂回流餐桌。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物料及危险废物存放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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