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晟亮眼科医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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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阳晟亮眼科医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崇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崇阳 (略)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租赁湖北宏 (略) 位于锦阳国际小区的商业用房,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总租赁面积约3000m2,共设置48张床位,主要建设门诊室、检查室、化验室、治疗室、手术室、抢救室、病房、验光室、置镜室、值班室、会议室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接诊能力为100人次/天。项目在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在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运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臭气产出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工作人员生活废水及清洁废水。项目各废水经管道汇流后,通过“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级强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崇阳县天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前提下, (略) 政污水管道排入崇阳县天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并做好台帐管理。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采取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管理部门备案,并实现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崇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


崇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崇阳 (略)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租赁湖北宏 (略) 位于锦阳国际小区的商业用房,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总租赁面积约3000m2,共设置48张床位,主要建设门诊室、检查室、化验室、治疗室、手术室、抢救室、病房、验光室、置镜室、值班室、会议室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接诊能力为100人次/天。项目在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在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运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臭气产出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工作人员生活废水及清洁废水。项目各废水经管道汇流后,通过“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级强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崇阳县天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前提下, (略) 政污水管道排入崇阳县天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并做好台帐管理。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采取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管理部门备案,并实现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崇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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