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潭镇福居新型建材生产线扩建 | (略) 永定区龙潭镇铜联村三角塘 | (略) (略) | (略) 中楠 (略) | 改扩建项 (略) (略) 永定区龙潭镇铜联村三角塘,该公司年产2亿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自主验收。改扩建工程在原有工程和原厂址进行,新增污泥(淤泥)作为辅料生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污泥添加比例约为10%),新增1条隧道窑、污泥储存区(1000m2)、成品堆放区(3000m2)、宿舍楼(1000m2)、1台双轴搅拌机,年新增6000万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年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2.6亿标块。项 (略) 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备案(闽工信备[2020]F*号,项目代码:2020-*-30-03-*)。 | 项目原料污泥来源于附近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使用工业生产废水中的污泥及含危险废物污泥。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 (四)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新增隧道窑焙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双碱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42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依托现有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增污泥存储区采取棚盖+围挡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物料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尽可能封闭,可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及清扫等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封闭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六)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泥坯、废砖及脱硫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少量废机油经收集后可作为厂区设备润滑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七)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52.674t/a、氮氧化物排放量56.56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潭镇福居新型建材生产线扩建 | (略) 永定区龙潭镇铜联村三角塘 | (略) (略) | (略) 中楠 (略) | 改扩建项 (略) (略) 永定区龙潭镇铜联村三角塘,该公司年产2亿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自主验收。改扩建工程在原有工程和原厂址进行,新增污泥(淤泥)作为辅料生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污泥添加比例约为10%),新增1条隧道窑、污泥储存区(1000m2)、成品堆放区(3000m2)、宿舍楼(1000m2)、1台双轴搅拌机,年新增6000万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年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2.6亿标块。项 (略) 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备案(闽工信备[2020]F*号,项目代码:2020-*-30-03-*)。 | 项目原料污泥来源于附近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使用工业生产废水中的污泥及含危险废物污泥。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 (四)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新增隧道窑焙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双碱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42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依托现有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增污泥存储区采取棚盖+围挡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物料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尽可能封闭,可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及清扫等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封闭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六)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泥坯、废砖及脱硫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少量废机油经收集后可作为厂区设备润滑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七)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52.674t/a、氮氧化物排放量56.56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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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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