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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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寿县瓦埠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立项的申请》(瓦政〔2023〕53号)及《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瓦埠古镇旅游发展,根据《安徽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瓦埠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寿县瓦埠镇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占地1466平方米,内容包括:1、木本图集家族墓维修;2、安装石栏杆;3、修建文化长廊144平方;4、铺设青石板地面60平方米;5、铺设青砖地面850平方米;6、建设照壁墙一处;7、建设陈列馆164平方米;8、建设旅游公厕一座;9、修建门卫室一处;10、院墙、广场、停车场建设;11、给排水系统建设。
六、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为533.2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及地方自筹。
七、项目编码:2306-*-04-01-*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3年6月12日


寿县瓦埠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立项的申请》(瓦政〔2023〕53号)及《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瓦埠古镇旅游发展,根据《安徽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寿县方振武将军墓本体维修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瓦埠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寿县瓦埠镇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占地1466平方米,内容包括:1、木本图集家族墓维修;2、安装石栏杆;3、修建文化长廊144平方;4、铺设青石板地面60平方米;5、铺设青砖地面850平方米;6、建设照壁墙一处;7、建设陈列馆164平方米;8、建设旅游公厕一座;9、修建门卫室一处;10、院墙、广场、停车场建设;11、给排水系统建设。
六、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为533.2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及地方自筹。
七、项目编码:2306-*-04-01-*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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