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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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阿勒泰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

项目输气管线起点位于彩石克输气管道3号阀室处克拉美丽首站,途径齐干吉迭乡、阿尔达乡、阔克阿尕什乡,主体方向由南向北,线路沿部分油田道路及新建阿乌(S21)高速进行敷设至福海工业园纬七路南侧的福海末站。

新疆阿勒泰额尔齐斯国有资产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项目为新建,输气管道设计输量为86.8万方/天,设计压力 6.3兆帕。管道起点位于彩石克 D610管道3#阀室,终点在福海县,管道均在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境内敷设,线路全长246km。本项目沿线共设置站场4座,分别为克拉美丽首站1座,中间清管站1座,福海末站1座,CNG母站1座(CNG母站和福海末站毗邻建设)。新建线路阀室6座,其中监控阀室3座(分输阀室2座),普通截断阀室3 座。

1.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水环境影响在施工期主要包括废水排放。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并用于道路清洒;施工用冲洗废水收集后沉淀和隔油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沿线站场工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福海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线排水主要为管线维修清管产生的排污水,集中收集排污池后自然蒸发。

2.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非*烷总烃,末站的供暖初步采用壁挂炉,后期纳入园区供热管网采用集中供暖。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运输物料时通过篷布遮盖、控制车速等措施,防止扬尘。运营期按照无组织挥发有机物污染控制要求及加强维护和检查密闭设备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主要为医废处置线、污水处理站等噪声。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设置声障等。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等。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运营期主要为清管废渣、废润滑油等。主要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为施工期施工垃圾由部分回收利用,土方回填等;运营期固废依照废物分类标准,分类处置,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时对土地、植被的影响。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控施工范围;保护野生动植物;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生态敏感区,禁止在生态功能区设置施工基地;加强管理,做好手续办理、做好运营及生态恢复工作等。。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影响防范措施有1.加强管道设计;2.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3.定期巡视检查;4.设置警示牌;5.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估和修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河油田十区注水支干线(三号联~TH10415)、八区油气集输管线(TK741CH2~8-2计转站)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位于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新疆威泽 (略)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拟建十区注水支干线(三号联-TH10415)总长12336m,全线采用芳胺固化玻璃钢管,管径DN300,设计最大输水量6800m3/d;2.拟建单井集输管线(TK741井至8-2计转站)长度2027m,选用连续增强复合管,Φ90×12.5管道。

1.生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带宽度限制在6m内,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临时占地均应避开柽柳等植被密集的区域;在公益林的区域施工时,建设隔离防护网;耕地区施工应避开农作物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严禁随意堆置,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

运行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巡护人员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和随意踩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的植被。运营期须加强对原管线的巡查维护,若管线长期封存后因腐蚀或外力作用而断裂,管线区域发生塌陷等问题,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回填塌陷区并压实,防止因原管线留置封存而产生次生环境问题。

2.大气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焊接烟气等,因施工期短、其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定点定位堆放挖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少车辆运输扬尘,避免大风季节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

运行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定期对注水管线和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消除事故隐患。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注水支干线管线穿越河流采取顶管施工方式,地下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套管顶至河底最小埋深≥1.5m。顶管施工方式不会造成河水断流,不会对河水水质及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运行期管线穿越河流段采取双层套管的防护措施,注水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运的回注水不会与管线穿越的河流水体之间发生联系,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方式,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另外,河流穿越段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套管顶至河底最小埋深≥1.5m。正常情况下,河流过水不会直接冲刷管道;若在丰水期或发生洪水下泄的情况下,水力作用强,河流冲刷作用下使管道暴露于水体,管道外层的钢筋混凝土套管可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也不会对管道造成破坏。非正常工况下,管线内的回注水发生泄漏事故,可能会通过土壤向下迁移,通过包气带最终进入含水层,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洪水期,即春季融雪(4~6月份)和夏季降水期(7~8月份),减少水土流失和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河流穿越顶管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在周边洼地填平压实,恢复地貌;严格执行地方河道管理中有关规定,严禁向河道排放管道试压水、固体废物等,禁止向水体排放一切污染物。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需加强管线巡检,防止管线发生泄漏事故。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采油三厂生活基地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绿化。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做好管道的防腐设计、施工和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加强管理,有效控制渗漏环节。定期做好管线巡检,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2.2 分区防控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利用区块现有地下水井作为本工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5.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土方施工、建构筑物结构施工、设备吊运安装、管沟开挖、管道铺设、定向钻施工钻机、泥浆泵等各种机械和设备等,采取噪声治理措施: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噪声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废焊渣等。施工废料和废焊渣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运行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管废渣(HW08 900-249-08)0.002吨/次,属于危险废物。运行期产生的清管废渣委托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原油、天然气、H2S,事故类型主要包括管线集输油气泄漏事故、火灾事故等。

集输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建设标准;加强防腐措施;管线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和泄漏的隐患。硫化氢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硫化氢监测与安全防护应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和《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6137-2017)要求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H2S危害及人身防护措施的培训,合格上岗;作业人员在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略) 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

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

(略)

新疆化 (略)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一套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装置和尾气回收装置、1座60000Nm3/h备用气化装置、1台770t/h燃煤锅炉+1台7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机;同时配套建设1座300m3/h脱盐水站、1座150m3/h中水回用水站、1座*m3/h循环冷却水站、1座空压站、1座办公楼,其他供水、供电、废水处理等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万元,环保投资7490万元,占总投资2.78%。

1.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装置工艺尾气洗涤塔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三聚氰胺装置工艺尾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尾气回收装置工艺尾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熔盐炉、导热油炉以厂区现有工程电石尾气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由同一座3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本工程动力站烟气采用“低氮燃烧+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CR脱硝”烟气处理系统处理,通过离地高度约180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含尘废气主要包括三聚氰胺料仓废气、三聚氰胺包装车间废气、输煤转运站废气、输煤筛分楼废气、煤仓间原煤斗废气、煤仓间转运站废气、粉煤筒仓废气以及灰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放粉尘,生产装置区、储罐大小呼吸、物料装卸作业等挥发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恶臭污染物等。颗粒物:对各类无组织粉尘产生点进行了封闭集尘,同时采用密闭方式进行物料贮存和输送,控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和排放。恶臭污染物: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工艺装置密闭操作,废水输送、污泥贮存及处理设施采取密闭措施,非封闭操作区域采取喷洒植物液等缓解臭气的措施。开停车及事故排气: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火炬系统,主要用于各个工段在事故状态下和开停车状态下排放出来的无害或有害的可燃气体,最大程度地将排放的有害气体燃烧成无害或危害程度较低的气体。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本期项目动力站锅炉配套设置一套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运行期新增生活污水、厂房冲洗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盐水以及循环水站排污水等洁净下水新建中水回用水站处理;回用水站产生的浓水依托厂区现有零排放多效蒸发处理站处理,脱硫废水部分回用,其余排入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处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②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废水收集池、储灰池、循环水站排污水池、中水回用水池;一般防渗区包括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装置区、备用气化炉和脱盐水站浓水池以及其他有污染区域的地面;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内行政生活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机械性噪声两大类。如压缩机、罗茨风机等属空气动力性噪声,包装机和各类泵属机械噪声。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合理绿化。通过预测,运行期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运输过程中进行覆盖;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动力站产生的锅炉灰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回用水站产生的污泥、反渗透膜组件以及零排放多效蒸发处理站新增蒸盐等,零排放多效蒸发处理站新增蒸盐送至离子膜烧碱装置化盐工序回用,锅炉除尘灰首先考虑作为厂区现有水泥生产线原料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与石子煤、脱硫石膏、污泥以及反渗透膜组件送至神采东晟固废填埋场。

5.环境风险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氨、一氧化碳、燃料气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装置、备用气化装置、氨储罐、脱盐水站、回用水站等。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固废贮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7)依托《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

6.碳排放影响评估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绿电替代:配制一定比例的新能源动力,采用电动等清洁零排放汽车及光伏电力。节能降耗:全厂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单元的自动控制及生产管理达到国内企业的先进水平,公辅设施选用各种新型、高效设备,三聚氰胺装置和尾气回收装均设有换热系统,利用出料中的热量加热进料,实现节能降耗。管理措施:定期编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推动企业自身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碳排放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台账管理和记录,定期编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11000Nm3/h天然气制氢项目

项目位于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

新疆普禾粟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本项目以天然气和脱盐水为原料,采用蒸汽转化造气工艺制取氢气,为10万吨/年环己烷仿生催化氧化制备醇酮及二元酯类项目苯加氢工序提供氢气。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除锈扬尘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进行大量土石方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1)工艺废气:①转化炉废气:转化炉采用天然气和解析气为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2)无组织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规定执行;设备与管线泄漏控制在天然气制氢装置按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第5.3条进行控制,同时并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第8条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行期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水站排水、地面冲洗水排放量为26.9立方米/天,依托新疆普禾粟 (略) 厂内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富裕处理量为56.14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脱盐水站排水量为61.2立方米/天,通过企业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②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天然气制氢装置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其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选择管材优质的管道,污废水排水检查井选用防渗效果较好的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在池体附近设置围堰+收集槽,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收集污水至废水收集池;对于容易出现渗漏机油等现象的设备增加巡检频率,并在下部设置漏油收集盘等;生产区四周设置封闭排污沟,同时在排污沟外圈修建雨水沟,避免雨

污混排,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机械性噪声两大类。如氢气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风机等属空气动力性噪声,各类泵属机械噪声。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合理绿化。通过预测,运行期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PSA工段产生的废吸附剂等,由厂家回收或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包括废钴钼加氢脱硫催化剂、废氧化锌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变换催化剂,危废类别分别为HW50、HW49、HW46、HW50,产生量分别为2t/a、5t/a、5t/2a、18t/2a,基本情况见下表,危险废物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96平方米的危废库,储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环境风险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天然气、解析气、盐酸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天然气制氢装置等。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固废贮存间、危废暂存间等采取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2023年洛浦县提高粮食产能杭桂镇北片区新建临时水源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

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新疆广 (略)

在杭桂镇一期增地1.66万亩范围共布置机井22眼,井深平均为130m,井径700mm,井壁管采用377mm的钢管。经供需平衡分析,为满足4月5月灌溉需求,需开采地下水进行补充灌溉,其它月份由地表水进行灌溉。2023年洛浦县提高粮食产能杭桂镇北片区新建临时水源工程计划2023年新打机井22眼,架设10KV电力线路22.68km,2023年计划提取地下水478×104m3/a,2024年之后随着场外引水工程的完成,通过地表水与地下水混合灌溉方式,计划提取地下水197×104m3/a,对应配套机电线路工程和机井配套工程,每一口地下水井都要安装计量设施和水泵控制装置,防止超标开采地下水。

1.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气:项目施工场地为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拟采取围挡作业、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清扫、洒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施工作业拟采取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规范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等措施。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②运营期废气: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洗井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废水、泥浆废水、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以及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小于4m3的简易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均不外排。洗井废水:钻井区域设置防渗沉淀池(防渗沉淀池采取土工膜进行防渗,容积为约为50m3),洗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及道路的洒水降尘,禁止排入河流,沉淀池中干化的泥浆集中运往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附近村庄现有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合理处置,不外排。②运营期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噪声:主要为灌溉水源井、取水泵站建设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以及距离防护和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②运营期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取水泵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站隔声等处理,经距离衰减后,正常工况下,各取水泵站噪声源对各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弃土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杭桂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施工过程中泥浆重复利用,根据施工过程随用随配,剩余泥浆少量(含部分岩屑),主要成分为水和膨润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钻井区域设置防渗沉淀池(防渗沉淀池采取土工膜进行防渗,容积为约为50m3),到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拉运至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的弃土渣在施工作业带内暂时堆放,并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用于取水泵站的地基填方或施工作业带平整后多余弃土渣根据施工进度汽运至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②运营期固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发生最大可信风险事件为地下水超采致使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本项目要求对每一口地下水井安装计量设施和水泵控制装置,加强对地下水开采单位的监管和管理,防止超标开采地下水。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阿勒泰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

项目输气管线起点位于彩石克输气管道3号阀室处克拉美丽首站,途径齐干吉迭乡、阿尔达乡、阔克阿尕什乡,主体方向由南向北,线路沿部分油田道路及新建阿乌(S21)高速进行敷设至福海工业园纬七路南侧的福海末站。

新疆阿勒泰额尔齐斯国有资产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项目为新建,输气管道设计输量为86.8万方/天,设计压力 6.3兆帕。管道起点位于彩石克 D610管道3#阀室,终点在福海县,管道均在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境内敷设,线路全长246km。本项目沿线共设置站场4座,分别为克拉美丽首站1座,中间清管站1座,福海末站1座,CNG母站1座(CNG母站和福海末站毗邻建设)。新建线路阀室6座,其中监控阀室3座(分输阀室2座),普通截断阀室3 座。

1.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水环境影响在施工期主要包括废水排放。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并用于道路清洒;施工用冲洗废水收集后沉淀和隔油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沿线站场工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福海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线排水主要为管线维修清管产生的排污水,集中收集排污池后自然蒸发。

2.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非*烷总烃,末站的供暖初步采用壁挂炉,后期纳入园区供热管网采用集中供暖。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运输物料时通过篷布遮盖、控制车速等措施,防止扬尘。运营期按照无组织挥发有机物污染控制要求及加强维护和检查密闭设备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主要为医废处置线、污水处理站等噪声。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设置声障等。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等。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运营期主要为清管废渣、废润滑油等。主要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为施工期施工垃圾由部分回收利用,土方回填等;运营期固废依照废物分类标准,分类处置,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时对土地、植被的影响。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控施工范围;保护野生动植物;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生态敏感区,禁止在生态功能区设置施工基地;加强管理,做好手续办理、做好运营及生态恢复工作等。。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影响防范措施有1.加强管道设计;2.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3.定期巡视检查;4.设置警示牌;5.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估和修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河油田十区注水支干线(三号联~TH10415)、八区油气集输管线(TK741CH2~8-2计转站)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位于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新疆威泽 (略)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拟建十区注水支干线(三号联-TH10415)总长12336m,全线采用芳胺固化玻璃钢管,管径DN300,设计最大输水量6800m3/d;2.拟建单井集输管线(TK741井至8-2计转站)长度2027m,选用连续增强复合管,Φ90×12.5管道。

1.生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带宽度限制在6m内,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临时占地均应避开柽柳等植被密集的区域;在公益林的区域施工时,建设隔离防护网;耕地区施工应避开农作物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严禁随意堆置,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

运行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巡护人员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和随意踩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的植被。运营期须加强对原管线的巡查维护,若管线长期封存后因腐蚀或外力作用而断裂,管线区域发生塌陷等问题,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回填塌陷区并压实,防止因原管线留置封存而产生次生环境问题。

2.大气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焊接烟气等,因施工期短、其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定点定位堆放挖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少车辆运输扬尘,避免大风季节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

运行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定期对注水管线和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消除事故隐患。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注水支干线管线穿越河流采取顶管施工方式,地下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套管顶至河底最小埋深≥1.5m。顶管施工方式不会造成河水断流,不会对河水水质及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运行期管线穿越河流段采取双层套管的防护措施,注水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运的回注水不会与管线穿越的河流水体之间发生联系,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方式,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另外,河流穿越段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套管顶至河底最小埋深≥1.5m。正常情况下,河流过水不会直接冲刷管道;若在丰水期或发生洪水下泄的情况下,水力作用强,河流冲刷作用下使管道暴露于水体,管道外层的钢筋混凝土套管可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也不会对管道造成破坏。非正常工况下,管线内的回注水发生泄漏事故,可能会通过土壤向下迁移,通过包气带最终进入含水层,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洪水期,即春季融雪(4~6月份)和夏季降水期(7~8月份),减少水土流失和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河流穿越顶管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在周边洼地填平压实,恢复地貌;严格执行地方河道管理中有关规定,严禁向河道排放管道试压水、固体废物等,禁止向水体排放一切污染物。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需加强管线巡检,防止管线发生泄漏事故。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采油三厂生活基地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绿化。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做好管道的防腐设计、施工和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加强管理,有效控制渗漏环节。定期做好管线巡检,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2.2 分区防控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利用区块现有地下水井作为本工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5.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土方施工、建构筑物结构施工、设备吊运安装、管沟开挖、管道铺设、定向钻施工钻机、泥浆泵等各种机械和设备等,采取噪声治理措施: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噪声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废焊渣等。施工废料和废焊渣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运行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管废渣(HW08 900-249-08)0.002吨/次,属于危险废物。运行期产生的清管废渣委托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原油、天然气、H2S,事故类型主要包括管线集输油气泄漏事故、火灾事故等。

集输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建设标准;加强防腐措施;管线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和泄漏的隐患。硫化氢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硫化氢监测与安全防护应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和《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6137-2017)要求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H2S危害及人身防护措施的培训,合格上岗;作业人员在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略) 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

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

(略)

新疆化 (略)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一套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装置和尾气回收装置、1座60000Nm3/h备用气化装置、1台770t/h燃煤锅炉+1台7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机;同时配套建设1座300m3/h脱盐水站、1座150m3/h中水回用水站、1座*m3/h循环冷却水站、1座空压站、1座办公楼,其他供水、供电、废水处理等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万元,环保投资7490万元,占总投资2.78%。

1.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装置工艺尾气洗涤塔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三聚氰胺装置工艺尾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尾气回收装置工艺尾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熔盐炉、导热油炉以厂区现有工程电石尾气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由同一座3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本工程动力站烟气采用“低氮燃烧+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CR脱硝”烟气处理系统处理,通过离地高度约180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含尘废气主要包括三聚氰胺料仓废气、三聚氰胺包装车间废气、输煤转运站废气、输煤筛分楼废气、煤仓间原煤斗废气、煤仓间转运站废气、粉煤筒仓废气以及灰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放粉尘,生产装置区、储罐大小呼吸、物料装卸作业等挥发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恶臭污染物等。颗粒物:对各类无组织粉尘产生点进行了封闭集尘,同时采用密闭方式进行物料贮存和输送,控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和排放。恶臭污染物: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工艺装置密闭操作,废水输送、污泥贮存及处理设施采取密闭措施,非封闭操作区域采取喷洒植物液等缓解臭气的措施。开停车及事故排气: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火炬系统,主要用于各个工段在事故状态下和开停车状态下排放出来的无害或有害的可燃气体,最大程度地将排放的有害气体燃烧成无害或危害程度较低的气体。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本期项目动力站锅炉配套设置一套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运行期新增生活污水、厂房冲洗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盐水以及循环水站排污水等洁净下水新建中水回用水站处理;回用水站产生的浓水依托厂区现有零排放多效蒸发处理站处理,脱硫废水部分回用,其余排入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处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②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废水收集池、储灰池、循环水站排污水池、中水回用水池;一般防渗区包括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装置区、备用气化炉和脱盐水站浓水池以及其他有污染区域的地面;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内行政生活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机械性噪声两大类。如压缩机、罗茨风机等属空气动力性噪声,包装机和各类泵属机械噪声。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合理绿化。通过预测,运行期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运输过程中进行覆盖;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动力站产生的锅炉灰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回用水站产生的污泥、反渗透膜组件以及零排放多效蒸发处理站新增蒸盐等,零排放多效蒸发处理站新增蒸盐送至离子膜烧碱装置化盐工序回用,锅炉除尘灰首先考虑作为厂区现有水泥生产线原料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与石子煤、脱硫石膏、污泥以及反渗透膜组件送至神采东晟固废填埋场。

5.环境风险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氨、一氧化碳、燃料气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三聚氰胺及尾气回收装置、备用气化装置、氨储罐、脱盐水站、回用水站等。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固废贮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7)依托《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

6.碳排放影响评估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绿电替代:配制一定比例的新能源动力,采用电动等清洁零排放汽车及光伏电力。节能降耗:全厂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单元的自动控制及生产管理达到国内企业的先进水平,公辅设施选用各种新型、高效设备,三聚氰胺装置和尾气回收装均设有换热系统,利用出料中的热量加热进料,实现节能降耗。管理措施:定期编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推动企业自身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碳排放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年度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台账管理和记录,定期编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11000Nm3/h天然气制氢项目

项目位于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

新疆普禾粟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本项目以天然气和脱盐水为原料,采用蒸汽转化造气工艺制取氢气,为10万吨/年环己烷仿生催化氧化制备醇酮及二元酯类项目苯加氢工序提供氢气。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除锈扬尘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进行大量土石方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1)工艺废气:①转化炉废气:转化炉采用天然气和解析气为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2)无组织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规定执行;设备与管线泄漏控制在天然气制氢装置按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第5.3条进行控制,同时并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第8条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行期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水站排水、地面冲洗水排放量为26.9立方米/天,依托新疆普禾粟 (略) 厂内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富裕处理量为56.14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脱盐水站排水量为61.2立方米/天,通过企业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②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天然气制氢装置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其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选择管材优质的管道,污废水排水检查井选用防渗效果较好的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在池体附近设置围堰+收集槽,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收集污水至废水收集池;对于容易出现渗漏机油等现象的设备增加巡检频率,并在下部设置漏油收集盘等;生产区四周设置封闭排污沟,同时在排污沟外圈修建雨水沟,避免雨

污混排,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机械性噪声两大类。如氢气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风机等属空气动力性噪声,各类泵属机械噪声。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合理绿化。通过预测,运行期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PSA工段产生的废吸附剂等,由厂家回收或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包括废钴钼加氢脱硫催化剂、废氧化锌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变换催化剂,危废类别分别为HW50、HW49、HW46、HW50,产生量分别为2t/a、5t/a、5t/2a、18t/2a,基本情况见下表,危险废物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96平方米的危废库,储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环境风险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天然气、解析气、盐酸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天然气制氢装置等。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固废贮存间、危废暂存间等采取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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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洛浦县提高粮食产能杭桂镇北片区新建临时水源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

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新疆广 (略)

在杭桂镇一期增地1.66万亩范围共布置机井22眼,井深平均为130m,井径700mm,井壁管采用377mm的钢管。经供需平衡分析,为满足4月5月灌溉需求,需开采地下水进行补充灌溉,其它月份由地表水进行灌溉。2023年洛浦县提高粮食产能杭桂镇北片区新建临时水源工程计划2023年新打机井22眼,架设10KV电力线路22.68km,2023年计划提取地下水478×104m3/a,2024年之后随着场外引水工程的完成,通过地表水与地下水混合灌溉方式,计划提取地下水197×104m3/a,对应配套机电线路工程和机井配套工程,每一口地下水井都要安装计量设施和水泵控制装置,防止超标开采地下水。

1.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气:项目施工场地为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拟采取围挡作业、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清扫、洒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施工作业拟采取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规范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等措施。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②运营期废气: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洗井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废水、泥浆废水、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以及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小于4m3的简易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均不外排。洗井废水:钻井区域设置防渗沉淀池(防渗沉淀池采取土工膜进行防渗,容积为约为50m3),洗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及道路的洒水降尘,禁止排入河流,沉淀池中干化的泥浆集中运往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附近村庄现有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合理处置,不外排。②运营期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噪声:主要为灌溉水源井、取水泵站建设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以及距离防护和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②运营期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取水泵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站隔声等处理,经距离衰减后,正常工况下,各取水泵站噪声源对各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弃土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杭桂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施工过程中泥浆重复利用,根据施工过程随用随配,剩余泥浆少量(含部分岩屑),主要成分为水和膨润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钻井区域设置防渗沉淀池(防渗沉淀池采取土工膜进行防渗,容积为约为50m3),到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拉运至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的弃土渣在施工作业带内暂时堆放,并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用于取水泵站的地基填方或施工作业带平整后多余弃土渣根据施工进度汽运至洛浦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②运营期固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发生最大可信风险事件为地下水超采致使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本项目要求对每一口地下水井安装计量设施和水泵控制装置,加强对地下水开采单位的监管和管理,防止超标开采地下水。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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