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7月25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7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25日至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略) 大孤山铁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鞍山 | (略) | 辽宁 (略) | 原有项目矿区面积1.7692km2,开采标高为+90m至-414m,露天开采铁矿600万吨/年;本次扩建项目平面扩界、深部扩界,矿区面积由原1.7692km2扩至2.0991km2,开采标高扩建为+193m至-486m;扩建后开采规模、开采方式不变。 违规开采标高为+193m至-342m,采出铁矿1706万吨,扩建项目剩余矿量5622.863万吨,剩余服务年限11年,剩余开采标高-342m至-486m。 | (一)废气 在矿坑内剥离矿石,并进行破碎。碎石后采用汽车外运,剥离过程中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微差爆破等扬尘减缓措施。矿石坑底现场装入汽车外运;废矿石经全封闭胶带送排土场;坑内运输道路采用路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扬尘减缓措施。项目工业场地、露天开采场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 (二)废水 本项目矿坑排水来源于大气降水以及地下涌水,露天采场地下涌水量平均2800m3/d,矿区汇水面积3.5km2,汇水量50832m3/d,矿坑排水量53632 m3/d。 矿坑设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三级沉淀,废水处理规模为-258m 泵站一级沉淀处理能力1200m3/h,-78m泵站二级沉淀处理能力1200m3/h,-78m泵站三级沉淀处理能力1200m3/h。 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大孤山河,作为生态补水。其中回用水量2800m3/d,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应标准要求;外排水量50832m3/d,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废石产生量1500万吨/年,企业现有1座胶带排土场,设计容积29952万吨,设计最终排土标高270m,设计排土工作坡面角35°。目前胶带排土场顶部平均标高 270m,底部最低标高118m,最大排厚152m,现状堆存21177万吨,同时胶带排土场废石年综合利用量120万吨,剩余容积12075万吨,满足本项目废石堆存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泥、废油桶和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分别为50t/a、15t/a、8t/a和15t/a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利用现有1座360m2危废暂存间。 (四)噪声 本项目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地下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矿区内及周边村庄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控点,分别位于矿区及矿界外4处分散式饮用水源井,重点监控地下水。 (六)土壤 土壤质量监测:对复垦耕地质量进行监测,按每 100hm2设4个监测点,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七)生态 复垦植被监测:按每10hm2设1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监测至闭矿后三年。 植物多样性监测:在复垦区域内设置100m×100m的永久样方10个,在样方边界四角设置界桩,以便于长期监测。每年在5月和7月对样方进行植物调查监测至闭矿后三年。 | 有 |
2 | (略) (略) 沈抚示范区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 沈抚示范区 | (略) (略) | (略) 环保集团 (略) | 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含辐射性医疗设备和科研中心投资),总床位数1320张。院区分为南、北两地块,南地块主要建设病房楼、医技楼、放疗中心、核医学中心、污水处理站及公用配套设施等,北地块建设科研中心、培训中心及学生宿舍等。 | (一)废水 ①北地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北地块产生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容积为130m3的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排水管网;②南地块的综合废水经7座化粪池分别收集后,全部排入南地块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略) 政排水管网排入杨官河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杨官河。 (二)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经一套“二级活性炭+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8.2m高排气筒排放;②7台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通过3根排气筒引至病房楼楼顶(41.5m)高空排放;③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通过外墙百叶洞口(距离地面0.3米高)排放;④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病房楼和科研中心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⑤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之后通过食堂楼和培训中心楼内置的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三)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医技楼负一层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共设置4座医疗废物暂存间,总面积2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并检测合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区贮存;③废药物、药品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医技楼负一层的危废暂存间内(共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8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由厂家负责更换及回收, (略) 区贮存;⑤不与药品接触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布置在地下室或地下密闭房间内,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部分生产设备设置隔声罩和消声器。经预测南、北地块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医院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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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25日至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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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略) 大孤山铁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鞍山 | (略) | 辽宁 (略) | 原有项目矿区面积1.7692km2,开采标高为+90m至-414m,露天开采铁矿600万吨/年;本次扩建项目平面扩界、深部扩界,矿区面积由原1.7692km2扩至2.0991km2,开采标高扩建为+193m至-486m;扩建后开采规模、开采方式不变。 违规开采标高为+193m至-342m,采出铁矿1706万吨,扩建项目剩余矿量5622.863万吨,剩余服务年限11年,剩余开采标高-342m至-486m。 | (一)废气 在矿坑内剥离矿石,并进行破碎。碎石后采用汽车外运,剥离过程中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微差爆破等扬尘减缓措施。矿石坑底现场装入汽车外运;废矿石经全封闭胶带送排土场;坑内运输道路采用路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扬尘减缓措施。项目工业场地、露天开采场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 (二)废水 本项目矿坑排水来源于大气降水以及地下涌水,露天采场地下涌水量平均2800m3/d,矿区汇水面积3.5km2,汇水量50832m3/d,矿坑排水量53632 m3/d。 矿坑设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三级沉淀,废水处理规模为-258m 泵站一级沉淀处理能力1200m3/h,-78m泵站二级沉淀处理能力1200m3/h,-78m泵站三级沉淀处理能力1200m3/h。 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大孤山河,作为生态补水。其中回用水量2800m3/d,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应标准要求;外排水量50832m3/d,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废石产生量1500万吨/年,企业现有1座胶带排土场,设计容积29952万吨,设计最终排土标高270m,设计排土工作坡面角35°。目前胶带排土场顶部平均标高 270m,底部最低标高118m,最大排厚152m,现状堆存21177万吨,同时胶带排土场废石年综合利用量120万吨,剩余容积12075万吨,满足本项目废石堆存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泥、废油桶和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分别为50t/a、15t/a、8t/a和15t/a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利用现有1座360m2危废暂存间。 (四)噪声 本项目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地下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矿区内及周边村庄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控点,分别位于矿区及矿界外4处分散式饮用水源井,重点监控地下水。 (六)土壤 土壤质量监测:对复垦耕地质量进行监测,按每 100hm2设4个监测点,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七)生态 复垦植被监测:按每10hm2设1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监测至闭矿后三年。 植物多样性监测:在复垦区域内设置100m×100m的永久样方10个,在样方边界四角设置界桩,以便于长期监测。每年在5月和7月对样方进行植物调查监测至闭矿后三年。 | 有 |
2 | (略) (略) 沈抚示范区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 沈抚示范区 | (略) (略) | (略) 环保集团 (略) | 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含辐射性医疗设备和科研中心投资),总床位数1320张。院区分为南、北两地块,南地块主要建设病房楼、医技楼、放疗中心、核医学中心、污水处理站及公用配套设施等,北地块建设科研中心、培训中心及学生宿舍等。 | (一)废水 ①北地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北地块产生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容积为130m3的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排水管网;②南地块的综合废水经7座化粪池分别收集后,全部排入南地块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略) 政排水管网排入杨官河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杨官河。 (二)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经一套“二级活性炭+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8.2m高排气筒排放;②7台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通过3根排气筒引至病房楼楼顶(41.5m)高空排放;③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通过外墙百叶洞口(距离地面0.3米高)排放;④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病房楼和科研中心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⑤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之后通过食堂楼和培训中心楼内置的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三)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医技楼负一层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共设置4座医疗废物暂存间,总面积2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并检测合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区贮存;③废药物、药品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医技楼负一层的危废暂存间内(共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8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由厂家负责更换及回收, (略) 区贮存;⑤不与药品接触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布置在地下室或地下密闭房间内,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部分生产设备设置隔声罩和消声器。经预测南、北地块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医院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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