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远东工贸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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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远东工贸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要: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泽州县巴公镇双南庄村东北侧约810米处,项目总面积4.75公顷,填沟作业区面积4.367公顷,场地库容量约43万m3,所需炉渣量为35万m3,填充期约10年,项目开发完成后形成耕地约3.237公顷。

2017年 (略) (略) 委托山西新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晋市环审【2018】22号”文出了“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 (略) (略) (略) 负责建设、管理,该 (略) (略) 下属分公司。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

2023年6月25日,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工程全部建设完成,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时建成。2023年7月5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MA7XPTQB0N001V。2023年7月6日开始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日期为2023年7月6日至10月5日,现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略) (略) (略)

2023年7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要: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泽州县巴公镇双南庄村东北侧约810米处,项目总面积4.75公顷,填沟作业区面积4.367公顷,场地库容量约43万m3,所需炉渣量为35万m3,填充期约10年,项目开发完成后形成耕地约3.237公顷。

2017年 (略) (略) 委托山西新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晋市环审【2018】22号”文出了“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 (略) (略) (略) 负责建设、管理,该 (略) (略) 下属分公司。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

2023年6月25日, (略) (略)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工程全部建设完成,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时建成。2023年7月5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MA7XPTQB0N001V。2023年7月6日开始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日期为2023年7月6日至10月5日,现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略) (略) (略)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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