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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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沪水务〔2023〕470号

各区水务局、临港地区管委会、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略) 区政府质量提升考核有关要求和《 (略)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经研究,定于2023年7月起,开展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的考核

考核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基础分为100分,分为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专项工作、其他扣分项和否决项四部分,详见《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对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的考核

(略) 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质量管理效果情况,详见《2022-2023年度质量管理效果评分细则》(见附件2)。

三、考核组织

水利建设质量 (略) 水务局建管处牵头,局督导处、局水利处、市水务安质监站、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配合。

(一)自我评价。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依据附件1评分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写考核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并对应制备证明台账资料,分册备查。

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以及各备查项目法人单位依据附件2评分标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编写项目汇报材料,并对应制备证明台账资料,分册备查。

(二)开展考核。 (略) 水务局组成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并随机抽查2个在建水利工程,对其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工作效果进行现场考核。

附件1中的安全度汛监督检查、水利工程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质量管理水平进步等三项 (略) 水务局建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赋分。

(三)综合评价。市水务局建管处汇总各考核组考核成果、日常监督检查成果和考核组长会集中会审成果,提出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及考核等级建议。

(四)结果认定和应用。考核 (略) 水务局审定后, (略) 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对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相关评价内容的赋分依据,并向社会公告。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请各被考核单位明确考核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7月25日上报在建项目清单(见附件3)。请各郊区水务局推荐1名建设管理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为考核备选专家,一并于7月25日前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联系部门、联系人及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报市水务局建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22-2023年度质量管理效果评分细则

3.在建水利工程清单

4.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联系部门、联系人及专家推荐表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张晛

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沪水务〔2023〕470号

各区水务局、临港地区管委会、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略) 区政府质量提升考核有关要求和《 (略)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经研究,定于2023年7月起,开展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的考核

考核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基础分为100分,分为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专项工作、其他扣分项和否决项四部分,详见《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对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的考核

(略) 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质量管理效果情况,详见《2022-2023年度质量管理效果评分细则》(见附件2)。

三、考核组织

水利建设质量 (略) 水务局建管处牵头,局督导处、局水利处、市水务安质监站、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配合。

(一)自我评价。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依据附件1评分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写考核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并对应制备证明台账资料,分册备查。

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城投集团以及各备查项目法人单位依据附件2评分标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编写项目汇报材料,并对应制备证明台账资料,分册备查。

(二)开展考核。 (略) 水务局组成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并随机抽查2个在建水利工程,对其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工作效果进行现场考核。

附件1中的安全度汛监督检查、水利工程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质量管理水平进步等三项 (略) 水务局建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赋分。

(三)综合评价。市水务局建管处汇总各考核组考核成果、日常监督检查成果和考核组长会集中会审成果,提出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及考核等级建议。

(四)结果认定和应用。考核 (略) 水务局审定后, (略) 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对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相关评价内容的赋分依据,并向社会公告。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请各被考核单位明确考核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7月25日上报在建项目清单(见附件3)。请各郊区水务局推荐1名建设管理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为考核备选专家,一并于7月25日前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联系部门、联系人及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报市水务局建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22-2023年度质量管理效果评分细则

3.在建水利工程清单

4.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联系部门、联系人及专家推荐表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张晛

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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