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草建连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草建连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塔盛 (略) :
一、你公司《关于〈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草建连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二、你公司拟在北塔山牧场草建连建设建筑用砂矿项目,项目主要为砂石的露天开采,采矿区面积0.1078km2,开采深度由1579m至1632m标高,评估资源储量74.42万m3,计划年生产规模为15万m3/年。项目矿区占地面积10.78hm2,其中约9.17hm2为天然牧草地,1.61hm2为未利用地(原老采坑占地),矿区占地面积中9.17hm2天然牧草地的草原类型为温性荒漠草原类,草地等级为二等7级,属一般区域,权属为国有土地。项目总投资711.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3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6.22%。
三、根据乌鲁木齐天辰 (略) 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北京神州瑞霖环 (略) 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略) 评估发〔2023〕六师第22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四、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恢复原貌,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采作业区应及时洒水抑尘,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风天气开采作业;大风天气开采区裸土部分全部采用密目网覆盖,防止大风天气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对露天开采矿床应采用“边开采-边复垦”一体化技术及单元操作工艺,减少扬尘的产生;表土堆场堆土应分层堆放,并设置截水沟和排洪沟;合理设定边坡,做好边坡治理;原料通过输送带输送到各设备进行后续加工,增加原料含水率,进料口上方设有喷水雾降尘装置;要求破碎和筛分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同时对破碎和筛分设备进行密闭收尘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工程机械维护保养,选用清洁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砂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后用于绿化灌溉。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生态恢复措施。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堆场、矿山扰动区域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的相关规定;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规定;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建立、健全长效监测机制,对土地复垦区稳定性与环境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矿山开采结束闭坑时,应完成矿区的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率、终了边坡治理率达到100%。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北塔山牧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第六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新疆塔盛 (略) :
一、你公司《关于〈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草建连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二、你公司拟在北塔山牧场草建连建设建筑用砂矿项目,项目主要为砂石的露天开采,采矿区面积0.1078km2,开采深度由1579m至1632m标高,评估资源储量74.42万m3,计划年生产规模为15万m3/年。项目矿区占地面积10.78hm2,其中约9.17hm2为天然牧草地,1.61hm2为未利用地(原老采坑占地),矿区占地面积中9.17hm2天然牧草地的草原类型为温性荒漠草原类,草地等级为二等7级,属一般区域,权属为国有土地。项目总投资711.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3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6.22%。
三、根据乌鲁木齐天辰 (略) 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北京神州瑞霖环 (略) 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略) 评估发〔2023〕六师第22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四、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恢复原貌,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采作业区应及时洒水抑尘,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风天气开采作业;大风天气开采区裸土部分全部采用密目网覆盖,防止大风天气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对露天开采矿床应采用“边开采-边复垦”一体化技术及单元操作工艺,减少扬尘的产生;表土堆场堆土应分层堆放,并设置截水沟和排洪沟;合理设定边坡,做好边坡治理;原料通过输送带输送到各设备进行后续加工,增加原料含水率,进料口上方设有喷水雾降尘装置;要求破碎和筛分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同时对破碎和筛分设备进行密闭收尘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工程机械维护保养,选用清洁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砂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后用于绿化灌溉。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生态恢复措施。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堆场、矿山扰动区域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的相关规定;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规定;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建立、健全长效监测机制,对土地复垦区稳定性与环境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矿山开采结束闭坑时,应完成矿区的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率、终了边坡治理率达到100%。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北塔山牧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第六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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