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美兴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东莞美兴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美兴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下沙岭南路1号2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蓝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石排镇下沙岭南路1号2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7′32.915″,北纬 23°3′37.297″)。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4300m2,主要从事非金属制品模具、汽车模具、夹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锌合金制品、家用电器制品、铝合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非金属制品模具、汽车模具、夹具的年产量约为108套,塑胶制品的年产量约为650吨,五金制品的年产量约为50万个,锌合金制品的年产量约为10万个,家用电器制品的年产量约为20万个,铝合金制品的年产量约为1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经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过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7-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环境保护目标不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全。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美兴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下沙岭南路1号2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蓝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石排镇下沙岭南路1号2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7′32.915″,北纬 23°3′37.297″)。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4300m2,主要从事非金属制品模具、汽车模具、夹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锌合金制品、家用电器制品、铝合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非金属制品模具、汽车模具、夹具的年产量约为108套,塑胶制品的年产量约为650吨,五金制品的年产量约为50万个,锌合金制品的年产量约为10万个,家用电器制品的年产量约为20万个,铝合金制品的年产量约为1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经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过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7-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环境保护目标不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全。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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