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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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九1-九5合作项目增能注入工程

白碱滩区

智慧石油(克拉玛依) (略)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本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九1-九5区,属于老区块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包括站场改造和集输工程两部分。站场改造:将10口采油井改为注水井;集中软化水站内拆除2座1000m3缓冲罐,新建2座500m3缓冲罐,将2台管道泵(Q=100m3/h)更换为2台卧式泵(Q=200m3/h);14号供热站内新建3台注水泵,14A号供热站新建1座注水泵房,在注水泵房内新建4台注水泵;将505计量站旁2座注水橇分别搬迁至95873井和94467井旁,供2口井回注使用。集输部分:更换集中软 (略) 六九区污水处理站净化水外输管线500m,新建井区低压注水管线6000m,井区高压注水管线1300m,阀门井3座,设置配水管汇与原井口管线连接,设流量、温度、压力监测,配套建设相应供配电、通信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9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站场、管线占地面积;对集中软化水站、14号供热站和14A供热站站内实施改造占用的永久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处理;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不建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拆除的缓冲罐罐体、泵和废弃管线等送至作业区物资站回收;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无固体废物产生。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和废洗井液,全部进入方罐,由罐车送至九1-九5区块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2

胜利高原注蒸汽采油技术服务建设项目(三期)

克拉玛依区

克拉玛依 (略)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采油一厂作业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台移动式车载注汽锅炉(1台11.5t/h、2台9.2t/h和3台15t/h),新建供排水管线48m,燃气管线18m,每台锅炉配备储水罐33.75m3(2.5m×9m×1.5m)。新建锅炉均为车载移动式注汽锅炉,不涉及撬装设备,移动范围为采油一厂红浅油田内。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20d,燃气消耗量4062.72万m3/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 后通过各自配套8m高排气筒(6根,管径0.6m)排放,燃气锅炉产生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埋地储水罐收集后,通过采油一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物和废机油、柱塞泵更换废物等,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3

春风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扩能工程

克拉玛依区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春风联合站内, (略) 以南国道217奎克方向84km处,距主城区约45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工艺(一次除油+混凝沉降+缓冲+过滤)并行新建1套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包括Φ3.4m油泥水分离器2座,高约5m,单个设备容积约27m3,Φ3.4m一体化水处理罐4座,高4m,单个罐约36m3,加料池(1m3)1座,储气罐(3m3)1座,控制系统及泵管线阀门等,采用“气浮+过滤”处理工艺,采出水处理规模扩大至12700m3/d;更换站内采出水处理区6条管线,同时对站外一期资源化站至春风联合站浓水管线进行局部管段更换,更换管线全长2085m;在春风联合站站内空地新建1套光伏发电设备,包括550Wp单晶硅组件108块,18块组件串联成1路电池组串,接入1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装机容量59.4kW。项目总投资257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密闭工艺,储罐内负压运转,厂界H2S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标准值(0.06mg/m3),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mg/m3)。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和处理达标的采出水,反冲洗废水依托春风联合站现有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要求,与处理达标的采出水一同回注地层。

3.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和浮油、浮渣、污泥,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接收、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九1-九5合作项目增能注入工程

白碱滩区

智慧石油(克拉玛依) (略)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本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九1-九5区,属于老区块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包括站场改造和集输工程两部分。站场改造:将10口采油井改为注水井;集中软化水站内拆除2座1000m3缓冲罐,新建2座500m3缓冲罐,将2台管道泵(Q=100m3/h)更换为2台卧式泵(Q=200m3/h);14号供热站内新建3台注水泵,14A号供热站新建1座注水泵房,在注水泵房内新建4台注水泵;将505计量站旁2座注水橇分别搬迁至95873井和94467井旁,供2口井回注使用。集输部分:更换集中软 (略) 六九区污水处理站净化水外输管线500m,新建井区低压注水管线6000m,井区高压注水管线1300m,阀门井3座,设置配水管汇与原井口管线连接,设流量、温度、压力监测,配套建设相应供配电、通信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9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站场、管线占地面积;对集中软化水站、14号供热站和14A供热站站内实施改造占用的永久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处理;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不建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拆除的缓冲罐罐体、泵和废弃管线等送至作业区物资站回收;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无固体废物产生。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和废洗井液,全部进入方罐,由罐车送至九1-九5区块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2

胜利高原注蒸汽采油技术服务建设项目(三期)

克拉玛依区

克拉玛依 (略)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采油一厂作业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台移动式车载注汽锅炉(1台11.5t/h、2台9.2t/h和3台15t/h),新建供排水管线48m,燃气管线18m,每台锅炉配备储水罐33.75m3(2.5m×9m×1.5m)。新建锅炉均为车载移动式注汽锅炉,不涉及撬装设备,移动范围为采油一厂红浅油田内。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20d,燃气消耗量4062.72万m3/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 后通过各自配套8m高排气筒(6根,管径0.6m)排放,燃气锅炉产生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埋地储水罐收集后,通过采油一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物和废机油、柱塞泵更换废物等,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3

春风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扩能工程

克拉玛依区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春风联合站内, (略) 以南国道217奎克方向84km处,距主城区约45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工艺(一次除油+混凝沉降+缓冲+过滤)并行新建1套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包括Φ3.4m油泥水分离器2座,高约5m,单个设备容积约27m3,Φ3.4m一体化水处理罐4座,高4m,单个罐约36m3,加料池(1m3)1座,储气罐(3m3)1座,控制系统及泵管线阀门等,采用“气浮+过滤”处理工艺,采出水处理规模扩大至12700m3/d;更换站内采出水处理区6条管线,同时对站外一期资源化站至春风联合站浓水管线进行局部管段更换,更换管线全长2085m;在春风联合站站内空地新建1套光伏发电设备,包括550Wp单晶硅组件108块,18块组件串联成1路电池组串,接入1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装机容量59.4kW。项目总投资257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密闭工艺,储罐内负压运转,厂界H2S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标准值(0.06mg/m3),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mg/m3)。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和处理达标的采出水,反冲洗废水依托春风联合站现有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要求,与处理达标的采出水一同回注地层。

3.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和浮油、浮渣、污泥,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接收、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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