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临猗县牛杜镇镇区西南200米处 | 临猗县牛杜镇人民政府 | (略) | 依据《报告表》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牛杜镇镇区西南200m,用地面积4726.18㎡。设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A2/O+A/O,运行时间为365天/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进水井、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及污泥回流池、机械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及回用水池、污泥储池、格栅间、净水车间、污泥脱水间、污水管网、尾水储水池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变压器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61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5.73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批复,项目编码:2207-*-89-01-*,符合产业政策。 |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认真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建设期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配套建设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规定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农灌,非农灌期在储水池暂存,出水应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限值中的从严值。储水池应重点做好防渗工作,同时防止发生恶臭现象。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污泥压滤后按照相关规定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予以综合利用。 切实加强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设计、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机油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危废间暂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进行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或者出现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形,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今后若国家和地方出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规定和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和落实。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临猗县牛杜镇镇区西南200米处 | 临猗县牛杜镇人民政府 | (略) | 依据《报告表》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牛杜镇镇区西南200m,用地面积4726.18㎡。设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A2/O+A/O,运行时间为365天/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进水井、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及污泥回流池、机械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及回用水池、污泥储池、格栅间、净水车间、污泥脱水间、污水管网、尾水储水池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变压器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61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5.73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批复,项目编码:2207-*-89-01-*,符合产业政策。 |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认真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建设期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配套建设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规定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农灌,非农灌期在储水池暂存,出水应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限值中的从严值。储水池应重点做好防渗工作,同时防止发生恶臭现象。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污泥压滤后按照相关规定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予以综合利用。 切实加强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设计、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机油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危废间暂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进行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或者出现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形,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今后若国家和地方出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规定和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和落实。 |
山西
山西
山西
山西
山西
山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