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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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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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临猗县牛杜镇镇区西南200米处

临猗县牛杜镇人民政府

(略)

依据《报告表》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牛杜镇镇区西南200m,用地面积4726.18㎡。设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A2/O+A/O,运行时间为365天/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进水井、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及污泥回流池、机械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及回用水池、污泥储池、格栅间、净水车间、污泥脱水间、污水管网、尾水储水池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变压器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61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5.73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批复,项目编码:2207-*-89-01-*,符合产业政策。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认真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建设期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配套建设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规定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农灌,非农灌期在储水池暂存,出水应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限值中的从严值。储水池应重点做好防渗工作,同时防止发生恶臭现象。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污泥压滤后按照相关规定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予以综合利用。

切实加强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设计、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机油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危废间暂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进行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或者出现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形,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今后若国家和地方出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规定和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和落实。


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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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猗县牛杜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临猗县牛杜镇镇区西南200米处

临猗县牛杜镇人民政府

(略)

依据《报告表》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牛杜镇镇区西南200m,用地面积4726.18㎡。设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A2/O+A/O,运行时间为365天/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进水井、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及污泥回流池、机械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及回用水池、污泥储池、格栅间、净水车间、污泥脱水间、污水管网、尾水储水池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变压器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61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5.73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批复,项目编码:2207-*-89-01-*,符合产业政策。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认真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建设期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配套建设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规定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农灌,非农灌期在储水池暂存,出水应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限值中的从严值。储水池应重点做好防渗工作,同时防止发生恶臭现象。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污泥压滤后按照相关规定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予以综合利用。

切实加强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设计、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机油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危废间暂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进行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或者出现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形,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今后若国家和地方出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规定和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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