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青山界150MW农业光伏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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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青山界150MW农业光伏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锦屏县青山界150MW农业光伏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正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青山界150MW农业光伏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站址位于黔东南州锦屏县固本乡,本期建设1台500MVA主变压器、500kV出线间隔1个(至三板溪水电站)、220kV出线间隔1个(至大稼升压站)、2×30Mvar低压电容器和1×30Mvar低压电抗器。
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类比分析,可以预计本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升压站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噪声。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四周外1m处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与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垃圾、废旧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站内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蓄电池属HW31类危险废物,电池更换下来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废变压器油属HW08类危险废物,采用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在事故油池内,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道路场地抑尘;根据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和补偿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动物生境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根据调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采取“三废一噪”处理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投诉事件发生。升压站工程运营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能源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已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工程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及治理,已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锦屏县范围内的公众。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
2、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3年7月10日~7月30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锦屏 (略)
通讯地址: (略) 黔东南州锦屏县敦寨镇经济开发区万人安置区14栋1号门面
邮 编:*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锦屏县青山界150MW农业光伏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正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青山界150MW农业光伏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站址位于黔东南州锦屏县固本乡,本期建设1台500MVA主变压器、500kV出线间隔1个(至三板溪水电站)、220kV出线间隔1个(至大稼升压站)、2×30Mvar低压电容器和1×30Mvar低压电抗器。
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类比分析,可以预计本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升压站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噪声。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四周外1m处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与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垃圾、废旧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站内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蓄电池属HW31类危险废物,电池更换下来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废变压器油属HW08类危险废物,采用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在事故油池内,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道路场地抑尘;根据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和补偿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动物生境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根据调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采取“三废一噪”处理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投诉事件发生。升压站工程运营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能源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已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工程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及治理,已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锦屏县范围内的公众。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
2、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3年7月10日~7月30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锦屏 (略)
通讯地址: (略) 黔东南州锦屏县敦寨镇经济开发区万人安置区14栋1号门面
邮 编:*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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