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3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3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钱塘工出【2023】10号浙江华 (略) 新建工业厂房项目 | 东至规划绿化, (略) (略) (城东分类减量综合体),西至小堤路,北至空地 | 浙江华 (略) | 杭州 (略) | 项目用地面积为17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7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7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00.6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厂房项目,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1/M2),新建生产车间、搅拌楼、砂石料场和修理车间各一幢,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2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卸料均在砂石料场内进行,卸料斗上方安装水喷淋设施。仓顶呼吸粉尘经处理后经管道收集,通过搅拌楼墙体气窗排出。粉料均通过密闭式螺旋输送机输送;砂石料由砂石卸料斗至料仓时均采用密闭输送带进行输送,密闭输送带上均配有喷淋装置。搅拌系统待料槽上方安装脉冲除尘装置,经处理经管道收集通过搅拌楼墙体气窗排出。砂石卸料粉尘、粉料卸料粉尘、粉料仓顶呼吸气废气、物料输送粉尘、搅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混凝土外卖综合利用;废弃配件交由回收部门收集;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旧铅酸蓄电池、隔油池浮油收集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将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厂房墙体隔声、墙体用吸声材料、双层隔声门,减振装置和柔性连接。 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 企业还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 生产时尽量少开启门窗,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废水:(1)生产废水 搅拌机、混凝土搅拌车罐体清洗产生的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作业区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由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搅拌楼试验废水和维修车间含油废水分别单独收集后分别经污水处理系统和生产废水专用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 (2)雨水 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进雨水池,后期雨水经厂 (略) 政雨水管。厂区初期雨水均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其中当雨水池蓄满雨水后经三级沉淀后溢流到雨 (略) 政雨水管网。 (3)生活污水 本项目食堂用水经隔油池处理,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钱塘工出【2023】10号浙江华 (略) 新建工业厂房项目 | 东至规划绿化, (略) (略) (城东分类减量综合体),西至小堤路,北至空地 | 浙江华 (略) | 杭州 (略) | 项目用地面积为17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7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7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00.6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厂房项目,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1/M2),新建生产车间、搅拌楼、砂石料场和修理车间各一幢,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2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卸料均在砂石料场内进行,卸料斗上方安装水喷淋设施。仓顶呼吸粉尘经处理后经管道收集,通过搅拌楼墙体气窗排出。粉料均通过密闭式螺旋输送机输送;砂石料由砂石卸料斗至料仓时均采用密闭输送带进行输送,密闭输送带上均配有喷淋装置。搅拌系统待料槽上方安装脉冲除尘装置,经处理经管道收集通过搅拌楼墙体气窗排出。砂石卸料粉尘、粉料卸料粉尘、粉料仓顶呼吸气废气、物料输送粉尘、搅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混凝土外卖综合利用;废弃配件交由回收部门收集;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旧铅酸蓄电池、隔油池浮油收集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将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厂房墙体隔声、墙体用吸声材料、双层隔声门,减振装置和柔性连接。 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 企业还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 生产时尽量少开启门窗,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废水:(1)生产废水 搅拌机、混凝土搅拌车罐体清洗产生的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作业区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由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搅拌楼试验废水和维修车间含油废水分别单独收集后分别经污水处理系统和生产废水专用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 (2)雨水 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进雨水池,后期雨水经厂 (略) 政雨水管。厂区初期雨水均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其中当雨水池蓄满雨水后经三级沉淀后溢流到雨 (略) 政雨水管网。 (3)生活污水 本项目食堂用水经隔油池处理,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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