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3〕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7-*-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美化学校环境,提高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整体形象,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平罗县第一幼儿园:木工坊铺设竹木复合地板30㎡,安装柜体32㎡、操作台3个,墙面贴木饰面75㎡,砌筑安吉游戏场地渠道60m,人行道铺设植草砖30㎡、面包砖120㎡,黄土更换550m3,砌筑混凝土污水井4座,制作沙池190m3,安装长茅草棚1座,购置安装绳梯、草伞厅等设施;生活体验馆铺设塑胶面层100㎡,配套安装厨房设施及室内家具,教室安装不锈钢防护栏杆259.2m,教学楼入口铺设塑胶361㎡,沙池外围混凝土墙安装防腐木90m、收纳柜10m等。
2.平罗县第二幼儿园。服装玩教具陈列室安装储物柜10.4m,打造隔断4.62㎡,安装木质门1樘,储物房外墙底部砌筑多孔砖,上部墙体采用100mm岩棉夹心彩钢板墙,种植园安装镀锌方管廊架48m,人行道铺设12㎡,改造检查井4座,室外安装不锈钢游戏材料柜45m、雨卷帘54㎡;安装波浪造型地台、矮柜、附墙书柜等,墙面粉刷80㎡,购置安装灯具等组合家具;木工坊、农工生活坊、美工创意坊铺设塑胶地面60㎡,定制软膜星空顶20㎡,图书室制作夹层50㎡,顶棚铝扣板吊顶50㎡,安装玻璃栏板12m;科学探究区制作背景墙10㎡,内部安装组合置物柜、桌椅、展示柜、灯具及窗帘80㎡等设施,室内给排水、电气改造等。
3.平罗县第四幼儿园。教室铺设地胶926.78㎡,教室及功能室更换烤漆木门39樘,拆除教学楼北侧原有破损路面并重新混凝土硬化524㎡,教学楼散水修复167.49㎡,教学楼北侧建构区、游戏区地面铺设悬浮地垫560㎡,教学楼东侧安装材料收纳柜14m,铺设防雨卷帘16.8㎡,重新更换自行车棚屋面岩棉夹心彩钢板100 ㎡,东边涂鸦墙平台加装焊接镀锌钢管护栏喷漆23.2m。
五、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98万元,其他费用12.96万元,预备费用6.87万元。
资金来源:各学校公用经费。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3〕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2023年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7-*-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美化学校环境,提高平罗县县城东区幼儿园整体形象,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平罗县第一幼儿园:木工坊铺设竹木复合地板30㎡,安装柜体32㎡、操作台3个,墙面贴木饰面75㎡,砌筑安吉游戏场地渠道60m,人行道铺设植草砖30㎡、面包砖120㎡,黄土更换550m3,砌筑混凝土污水井4座,制作沙池190m3,安装长茅草棚1座,购置安装绳梯、草伞厅等设施;生活体验馆铺设塑胶面层100㎡,配套安装厨房设施及室内家具,教室安装不锈钢防护栏杆259.2m,教学楼入口铺设塑胶361㎡,沙池外围混凝土墙安装防腐木90m、收纳柜10m等。
2.平罗县第二幼儿园。服装玩教具陈列室安装储物柜10.4m,打造隔断4.62㎡,安装木质门1樘,储物房外墙底部砌筑多孔砖,上部墙体采用100mm岩棉夹心彩钢板墙,种植园安装镀锌方管廊架48m,人行道铺设12㎡,改造检查井4座,室外安装不锈钢游戏材料柜45m、雨卷帘54㎡;安装波浪造型地台、矮柜、附墙书柜等,墙面粉刷80㎡,购置安装灯具等组合家具;木工坊、农工生活坊、美工创意坊铺设塑胶地面60㎡,定制软膜星空顶20㎡,图书室制作夹层50㎡,顶棚铝扣板吊顶50㎡,安装玻璃栏板12m;科学探究区制作背景墙10㎡,内部安装组合置物柜、桌椅、展示柜、灯具及窗帘80㎡等设施,室内给排水、电气改造等。
3.平罗县第四幼儿园。教室铺设地胶926.78㎡,教室及功能室更换烤漆木门39樘,拆除教学楼北侧原有破损路面并重新混凝土硬化524㎡,教学楼散水修复167.49㎡,教学楼北侧建构区、游戏区地面铺设悬浮地垫560㎡,教学楼东侧安装材料收纳柜14m,铺设防雨卷帘16.8㎡,重新更换自行车棚屋面岩棉夹心彩钢板100 ㎡,东边涂鸦墙平台加装焊接镀锌钢管护栏喷漆23.2m。
五、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98万元,其他费用12.96万元,预备费用6.87万元。
资金来源:各学校公用经费。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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