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贵州省航空航天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贵州省航空航天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积极推进“引金入黔”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 (略) 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9号)《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规范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基金办〔2023〕1号)要求,拟通过公开方式, (略) 航空航天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设立规模:基金设立规模20亿元,新型工业化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60%(12亿元),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不低于40%(8亿元)社会募资,各出资人采取认缴制按比例同步到位。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
存续期限:7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3年,按照实际投资需要可延长1年)。
投资方式:采用股权投资方式进行直投。
重点投向: (略) 十大工业产业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两机”、航空航天产业链上下游及先进制造领域等项目。具体为:1.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两机”)制造;2.军用飞机及民用航空产业;3.航天产业;4.有助 (略) 航空航天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供应链产业链安全水平的其他先进制造及军民融合相关领域。
投资要求:
(一) (略) 内注册的企业。
(二)注册地拟迁往贵州的企业, (略) 内企业 (略) 外企业。
(三) (略) 的形式将重要业务板块落地贵州(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专项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中贵州政府出资部分)。
(四)按照不低于新型工业化基金出资金额1:1比 (略) 。
原则上参照上述标准,后续根据专项基金要求具体协商。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
根据《 (略) 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如下:
(一)专项基金管理人 (略) 内设有总部或办事机构。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航空背景,成立满五年,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并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
(三)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航空领域相关基金的管理经验,管理规模不低于50亿元;
(四)至少有20个航空领域股权投资的过往业绩;
(五)专项基金管理人熟悉专项基金所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要有能落地贵州的优质项目储备;
(六)专项基金管理人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七)专项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近3年内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八)专项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募资能力,管理团队有成功募资额60亿元以上的业绩。
(九)平行出资原则上不低于专项基金认缴规模的1%。
(十)社会出资方参与并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经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三、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网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联系人:肖佐;联系电话:*。
遴选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日。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航空航天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docx
(略) 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7日
为积极推进“引金入黔”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 (略) 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9号)《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规范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基金办〔2023〕1号)要求,拟通过公开方式, (略) 航空航天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设立规模:基金设立规模20亿元,新型工业化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60%(12亿元),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不低于40%(8亿元)社会募资,各出资人采取认缴制按比例同步到位。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
存续期限:7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3年,按照实际投资需要可延长1年)。
投资方式:采用股权投资方式进行直投。
重点投向: (略) 十大工业产业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两机”、航空航天产业链上下游及先进制造领域等项目。具体为:1.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两机”)制造;2.军用飞机及民用航空产业;3.航天产业;4.有助 (略) 航空航天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供应链产业链安全水平的其他先进制造及军民融合相关领域。
投资要求:
(一) (略) 内注册的企业。
(二)注册地拟迁往贵州的企业, (略) 内企业 (略) 外企业。
(三) (略) 的形式将重要业务板块落地贵州(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专项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中贵州政府出资部分)。
(四)按照不低于新型工业化基金出资金额1:1比 (略) 。
原则上参照上述标准,后续根据专项基金要求具体协商。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
根据《 (略) 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如下:
(一)专项基金管理人 (略) 内设有总部或办事机构。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航空背景,成立满五年,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并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
(三)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航空领域相关基金的管理经验,管理规模不低于50亿元;
(四)至少有20个航空领域股权投资的过往业绩;
(五)专项基金管理人熟悉专项基金所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要有能落地贵州的优质项目储备;
(六)专项基金管理人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七)专项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近3年内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八)专项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募资能力,管理团队有成功募资额60亿元以上的业绩。
(九)平行出资原则上不低于专项基金认缴规模的1%。
(十)社会出资方参与并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经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三、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网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联系人:肖佐;联系电话:*。
遴选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日。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航空航天产业投资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docx
(略) 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