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匠心花生油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匠心花生油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匠心花生油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7-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匠 (略) 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7日至2023 年8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匠 (略) 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匠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街道金星大道粤 (略) 场6号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金山街道金星大道粤 (略) 场6号,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项目占地面积1003m2,建筑面积1003m2,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1层砖混结构厂房,高度7.5m,平面布置主要为生产车间、过滤车间、灌装车间、原料区、油罐区、办公室、一般固废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已建成,并已安装配套设备,涉及“未批先建”行为,根据《 (略) 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本项目满足目录中的第4条,故不予行政处罚。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烘炒、压榨、过滤、灌装等工序产生的一些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蒸制机、烘炒锅燃天然气废气。通过加强员工操作规范以及生产设备密闭性,减少异味逸散,同时做好车间厂区通风。本评价要求企业在破碎工序设置旋风除尘器收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天然气废气通过1条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筛选杂质产生量为10.244t/a,该杂质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0.142t/a,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饼粕产生量为5828.84t/a,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滤渣产生量为194.64t/a,经收集后通过塑料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1.2t/a,经收集 (略)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广东匠心花生油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7-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匠 (略) 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7日至2023 年8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匠 (略) 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匠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街道金星大道粤 (略) 场6号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金山街道金星大道粤 (略) 场6号,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4200吨食用花生油。项目占地面积1003m2,建筑面积1003m2,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1层砖混结构厂房,高度7.5m,平面布置主要为生产车间、过滤车间、灌装车间、原料区、油罐区、办公室、一般固废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已建成,并已安装配套设备,涉及“未批先建”行为,根据《 (略) 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本项目满足目录中的第4条,故不予行政处罚。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烘炒、压榨、过滤、灌装等工序产生的一些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蒸制机、烘炒锅燃天然气废气。通过加强员工操作规范以及生产设备密闭性,减少异味逸散,同时做好车间厂区通风。本评价要求企业在破碎工序设置旋风除尘器收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天然气废气通过1条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筛选杂质产生量为10.244t/a,该杂质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0.142t/a,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饼粕产生量为5828.84t/a,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滤渣产生量为194.64t/a,经收集后通过塑料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1.2t/a,经收集 (略)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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