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塔然高勒矿区塔然高勒矿井及选煤厂项目1000万吨/年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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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塔然高勒矿区塔然高勒矿井及选煤厂项目1000万吨/年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塔然高勒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项目概况:塔然高勒煤矿行政区隶属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及达拉特旗管辖。矿井建设规模10.0Mt/a,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10.0Mt/a。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2006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环 (略) 编制完成《神华集团塔然高勒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6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了《关于神华集团塔然高勒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287号)。

  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52号文,对照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塔然高勒煤矿发生新增风井场地,首采区位置调整等变化,本项目存在重大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国家能源集团 (略) 委托中煤科工集团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运营期煤矿生产对井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 (略)

  地址:内蒙 (略) 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

  联系人:吴楠

  电话:0477-*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10-*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国家能源集团 (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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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塔然高勒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项目概况:塔然高勒煤矿行政区隶属内蒙古自治 (略) 杭锦旗及达拉特旗管辖。矿井建设规模10.0Mt/a,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10.0Mt/a。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2006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环 (略) 编制完成《神华集团塔然高勒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6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了《关于神华集团塔然高勒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287号)。

  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52号文,对照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塔然高勒煤矿发生新增风井场地,首采区位置调整等变化,本项目存在重大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国家能源集团 (略) 委托中煤科工集团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运营期煤矿生产对井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 (略)

  地址:内蒙 (略) 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

  联系人:吴楠

  电话:0477-*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10-*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国家能源集团 (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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