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石化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石化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绿 (略) 石化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6日—8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绿 (略) 石化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茂名绿 (略) |
建设地点 |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创谷一路16号厂房一、四楼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研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由茂名绿 (略) 与茂 (略) 联合共建,租赁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创谷一路16号厂房一、四楼场地,从事石化新材料的研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6分15.060秒、北纬21度32分35.340秒。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706平方米,包括一楼实验室小试车间、四楼分析实验室。一楼实验室设置小试装置、中间产品处理房、原料试剂房,小试装置主要研发项目包括加氢聚合物反应、改性聚合反应、脂类聚合反应等。四楼实验室设置数据处理室、实验分析室等,分析检测过程涉及样品的前处理、标样的配置以及分析检测等。全年实验次数约3000次,加氢、聚合、羰基化和氧化反应各500次,普通反应1000次。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及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等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TVO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酚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参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酚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包括冷却废水,器皿清洗、润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 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如下:本项目实验室废水经“中和调节+混凝+斜管沉淀+活性炭吸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运至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远期待本项目所在片区的工业污水管廊建成后,接入工业污水管廊进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附近的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调机组、反应釜搅拌装置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隔声措施,将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封闭房间内并安装隔振垫。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研发产物分离出来的精(蒸)馏残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研发实验产生的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液、含有机溶剂的有机废液;检测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包装物、过滤吸附介质等。一般固废包括纯水制备装置废滤芯等。 拟采取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危险废物收集后装入容器和包装物暂存于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送有能力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环己烷、高碳烯烃、*醇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槽车运输废水过程的泄漏风险、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露、火灾伴生/次生的大气污染和事故废水污染影响。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加强对废水槽车运输过程的监管,建立运输台账;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化学品存储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化学品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在储存场所加强用火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运输、贮存过程的管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影响。 (六)总量 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0.268吨/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绿 (略) 石化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6日—8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绿 (略) 石化新材料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茂名绿 (略) |
建设地点 |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创谷一路16号厂房一、四楼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研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由茂名绿 (略) 与茂 (略) 联合共建,租赁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创谷一路16号厂房一、四楼场地,从事石化新材料的研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6分15.060秒、北纬21度32分35.340秒。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706平方米,包括一楼实验室小试车间、四楼分析实验室。一楼实验室设置小试装置、中间产品处理房、原料试剂房,小试装置主要研发项目包括加氢聚合物反应、改性聚合反应、脂类聚合反应等。四楼实验室设置数据处理室、实验分析室等,分析检测过程涉及样品的前处理、标样的配置以及分析检测等。全年实验次数约3000次,加氢、聚合、羰基化和氧化反应各500次,普通反应1000次。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及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等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TVO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酚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参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酚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包括冷却废水,器皿清洗、润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 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如下:本项目实验室废水经“中和调节+混凝+斜管沉淀+活性炭吸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运至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远期待本项目所在片区的工业污水管廊建成后,接入工业污水管廊进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附近的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调机组、反应釜搅拌装置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隔声措施,将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封闭房间内并安装隔振垫。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研发产物分离出来的精(蒸)馏残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研发实验产生的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液、含有机溶剂的有机废液;检测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包装物、过滤吸附介质等。一般固废包括纯水制备装置废滤芯等。 拟采取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危险废物收集后装入容器和包装物暂存于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送有能力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环己烷、高碳烯烃、*醇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槽车运输废水过程的泄漏风险、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露、火灾伴生/次生的大气污染和事故废水污染影响。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加强对废水槽车运输过程的监管,建立运输台账;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化学品存储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化学品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在储存场所加强用火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运输、贮存过程的管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影响。 (六)总量 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0.268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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