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智能化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关于对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智能化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新环审[2023]003 号
关于对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 )
智能化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赛佳 (略) 编制的《杭
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智能化产业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
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
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智能
化产业基 (略) 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钛新材料
产业园 6 号,项目占地面积约 318 亩,规划建设钢结构厂房
4 栋、综合楼、油漆库、*烷房、设备间等,其中 1#、3#、
4#厂房为后期生产预留厂房。项目在 2#厂房内建设装配式钢
结构生产线,生产产品主要为:H 型钢梁、箱型柱、圆管柱、
十字柱、桥梁钢结构,年产各类钢构件 5.5 万吨。项目总投
资 * 万元,环保投资 1015.6 万元。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
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
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
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各项环境
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
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
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顺
序进行施工。开挖场地过程中应避免土石方移动和堆放中产
生风蚀扬尘和水土流失,采取洒水抑尘、及时覆盖防尘网等
措施。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期要严
格落实《 (略) 2023 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
(洛环委办【2023】24 号)等的相关规定,施工工地必须落
实“七个百分百”,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路面
硬化,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清扫洒
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营运期:项目下料工序烟尘、焊接
工序烟尘经集气系统集中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
后由 2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丸机抛丸工序粉
尘经 3 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 25m 高
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涂装工序有机废气
经干式漆雾过滤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后由 2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险废物暂存过程有机
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5m 高
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餐饮废气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
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涂装工序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
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和《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
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标准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过程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餐
饮废气排放应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604-2018)大型规模要求。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收
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
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和冲洗,不外排;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
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设备冲洗,不外排。营运期:项
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后,厂区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
水水质要求,经园区管网进入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
度处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
机械、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等措施,噪声应满足《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
值。营运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空压机设置
柔性连接,空压机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
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需要及时妥善处理,可用于场地
或道路平整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储存设
施,经暂存后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营运期:危险废物
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
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
般工业固废分类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或生产厂
家回收。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
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
废水、噪声、地下水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 2.59t/a、
VOCs3.02t/a、COD 0.168t/a、氨氮 0.0126t/a;污染物排
放量分别从洛阳 (略) 颗粒物减排量、洛阳
(略) VOCs 减排量、新安县福泽天下水务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2 年 8 月底完成的提标改
造工程中进行替代,其中大气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新安产业区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 0 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新环审[2023]003 号
关于对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 )
智能化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赛佳 (略) 编制的《杭
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智能化产业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
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
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智能
化产业基 (略) 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钛新材料
产业园 6 号,项目占地面积约 318 亩,规划建设钢结构厂房
4 栋、综合楼、油漆库、*烷房、设备间等,其中 1#、3#、
4#厂房为后期生产预留厂房。项目在 2#厂房内建设装配式钢
结构生产线,生产产品主要为:H 型钢梁、箱型柱、圆管柱、
十字柱、桥梁钢结构,年产各类钢构件 5.5 万吨。项目总投
资 * 万元,环保投资 1015.6 万元。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
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
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
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各项环境
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
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
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顺
序进行施工。开挖场地过程中应避免土石方移动和堆放中产
生风蚀扬尘和水土流失,采取洒水抑尘、及时覆盖防尘网等
措施。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期要严
格落实《 (略) 2023 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
(洛环委办【2023】24 号)等的相关规定,施工工地必须落
实“七个百分百”,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路面
硬化,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清扫洒
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营运期:项目下料工序烟尘、焊接
工序烟尘经集气系统集中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
后由 2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丸机抛丸工序粉
尘经 3 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 25m 高
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涂装工序有机废气
经干式漆雾过滤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后由 2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险废物暂存过程有机
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5m 高
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餐饮废气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
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涂装工序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
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和《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
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标准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过程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餐
饮废气排放应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604-2018)大型规模要求。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收
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
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和冲洗,不外排;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
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设备冲洗,不外排。营运期:项
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后,厂区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
水水质要求,经园区管网进入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
度处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
机械、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等措施,噪声应满足《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
值。营运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空压机设置
柔性连接,空压机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
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需要及时妥善处理,可用于场地
或道路平整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储存设
施,经暂存后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营运期:危险废物
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
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
般工业固废分类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或生产厂
家回收。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
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
废水、噪声、地下水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 2.59t/a、
VOCs3.02t/a、COD 0.168t/a、氨氮 0.0126t/a;污染物排
放量分别从洛阳 (略) 颗粒物减排量、洛阳
(略) VOCs 减排量、新安县福泽天下水务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2 年 8 月底完成的提标改
造工程中进行替代,其中大气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新安产业区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 0 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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