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首开香悦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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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首开香悦嘉园

  福州 (略) 在 (略) 西侧,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六建设的“首开香悦嘉园”项目现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该项目已完成用地红线内管线及用地出入口施工,因地块周边尚在建设,排水、燃气管线及出入口暂不具备接驳及连通条件;目前临时供给方式已征得管线运营主管部门确认,建设单位提出已设置用地临时出入口用以保障自身通行和应急通行。具体详见示意图。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核验,并承诺待规划道路建成后按规划完成管线及出入口接驳。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7 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4 号楼 5 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江区高桥路 6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5 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 7 月 27 日
  福州 (略) 在 (略) 西侧,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六建设的“首开香悦嘉园”项目现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该项目已完成用地红线内管线及用地出入口施工,因地块周边尚在建设,排水、燃气管线及出入口暂不具备接驳及连通条件;目前临时供给方式已征得管线运营主管部门确认,建设单位提出已设置用地临时出入口用以保障自身通行和应急通行。具体详见示意图。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核验,并承诺待规划道路建成后按规划完成管线及出入口接驳。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7 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4 号楼 5 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江区高桥路 6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5 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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