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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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因项目实施需要, (略)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略) 第725号令)有关规定以及湘植保[2023]11号文件要求,现将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试验示范(包括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油菜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示范、油菜病虫害防控效果暨植保贡献率评价试验)。

2、项目经费:

A、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32万元。资金用于统防统治作业补助,补助面积8万亩次,补助标准4元/亩次。

B、试验示范30万元。资金用于项目管理、劳务、防控药剂物化补助、损失补偿等,其中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10万元、油菜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示范15万元、油菜病虫害防控效果暨植保贡献率评价试验5万元。

3、项目需求:

A、遴选4家企业,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任务。

B、遴选1家企业,承担试验示范任务。

C、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二、承担项目实施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

2、企业信誉。依法经营,未出现坑农害农群众投诉事件,且近3年内未受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无不良信用记录。

3、资质授权。在鼎城区行政区划内,取得《 (略)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

三、申报材料

1、企业须具备条件(本公告第二条“承担项目实施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纳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略)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复印件。

2、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上年度财务报表)。

3、经营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经营场地、作业机械、上年度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4、工作业绩:近3年内,企业在植保行业内取得荣誉或表彰;近3年内,承担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整理装订成册(2本),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四、遴选方式

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网站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相应候选单位。按相应遴选评分细则打分,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承担统防统治任务遴选取前4名为候选单位,承担试验示范任务遴选取第1名为候选单位。承担统防统治任务遴选不影响承担试验示范遴选。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

报名地点: (略) 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孙华明,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00。

附件:《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资质条件
(10分)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2

作业机械
(30分)

需具备日作业能力2000亩以上作业机械(植保无人机5台以上)。每少一台扣6分。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佐证资料。

3 

专技人员
(20分)

需有2名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名机械作业操作员。每少1名扣4分。


提供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工作业绩
(30分)

年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10万亩以上记15分,不足10万亩的按比例扣分;近3年内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记5分,最高记15分。


提供佐证资料。

5

社会评价
(10分)

近3年内,获市级表彰记2分、省级记3分,最高10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合计

100分




附件2:

鼎城区2023年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资质条件
(20分)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2

专技人员
(30分)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类技术职称),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每少1名扣5分。


提供佐证资料。

3 

基础条件
(20分)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水稻自建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5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3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提供佐证资料。

4

工作业绩
(15分)

近3年内,企业开展相关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5分,最多记15分


提供佐证资料。

5

社会评价(15分)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否则记0分。



合计

100分




因项目实施需要, (略)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略) 第725号令)有关规定以及湘植保[2023]11号文件要求,现将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试验示范(包括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油菜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示范、油菜病虫害防控效果暨植保贡献率评价试验)。

2、项目经费:

A、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32万元。资金用于统防统治作业补助,补助面积8万亩次,补助标准4元/亩次。

B、试验示范30万元。资金用于项目管理、劳务、防控药剂物化补助、损失补偿等,其中稻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10万元、油菜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示范15万元、油菜病虫害防控效果暨植保贡献率评价试验5万元。

3、项目需求:

A、遴选4家企业,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任务。

B、遴选1家企业,承担试验示范任务。

C、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二、承担项目实施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

2、企业信誉。依法经营,未出现坑农害农群众投诉事件,且近3年内未受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无不良信用记录。

3、资质授权。在鼎城区行政区划内,取得《 (略)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

三、申报材料

1、企业须具备条件(本公告第二条“承担项目实施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纳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略)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复印件。

2、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上年度财务报表)。

3、经营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经营场地、作业机械、上年度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4、工作业绩:近3年内,企业在植保行业内取得荣誉或表彰;近3年内,承担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整理装订成册(2本),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四、遴选方式

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网站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相应候选单位。按相应遴选评分细则打分,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承担统防统治任务遴选取前4名为候选单位,承担试验示范任务遴选取第1名为候选单位。承担统防统治任务遴选不影响承担试验示范遴选。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

报名地点: (略) 鼎城区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孙华明,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00。

附件:《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鼎城区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资质条件
(10分)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2

作业机械
(30分)

需具备日作业能力2000亩以上作业机械(植保无人机5台以上)。每少一台扣6分。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佐证资料。

3 

专技人员
(20分)

需有2名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名机械作业操作员。每少1名扣4分。


提供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工作业绩
(30分)

年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10万亩以上记15分,不足10万亩的按比例扣分;近3年内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记5分,最高记15分。


提供佐证资料。

5

社会评价
(10分)

近3年内,获市级表彰记2分、省级记3分,最高10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合计

100分




附件2:

鼎城区2023年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资质条件
(20分)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咨询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等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5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标志使用授权书》及其他佐证资料。

2

专技人员
(30分)

具备承担试验示范专技人才2名(大学农学类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类技术职称),每少1名扣7.5分;配套其他技术人员3名以上(具有中专农学类学历或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每少1名扣5分。


提供佐证资料。

3 

基础条件
(20分)

有试验基地10分:通过流转耕地或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方式。水稻自建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与合作社建立试验基地500亩以上,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有所需机械设备10分:专用车辆1台、施药无人机3台,不达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提供佐证资料。

4

工作业绩
(15分)

近3年内,企业开展相关农药试验示范,或者承担过部门相应试验示范,每开展1项记5分,最多记15分


提供佐证资料。

5

社会评价(15分)

近3年内,未出现涉农纠纷、未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记15分,否则记0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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