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公牛路2号2栋1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 (略) (略) 塘厦镇公牛路2号2栋102室,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 (略) (略) 塘厦镇公牛路2号2栋102室,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430m2, 建筑面积1430m2。主要从事汽车金属配件、智能锁金属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汽车金属配件97.4003吨、智能锁金属配件97.4003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熔化、压铸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15m)。打磨、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达标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水喷淋用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项目使用的脱模剂需添加自来水进行稀释后使用,稀释后的液体用于压铸工序的脱模,在生产过程中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7-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不完善。(详见: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修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公牛路2号2栋1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 (略) (略) 塘厦镇公牛路2号2栋102室,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 (略) (略) 塘厦镇公牛路2号2栋102室,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430m2, 建筑面积1430m2。主要从事汽车金属配件、智能锁金属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汽车金属配件97.4003吨、智能锁金属配件97.4003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熔化、压铸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15m)。打磨、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达标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水喷淋用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项目使用的脱模剂需添加自来水进行稀释后使用,稀释后的液体用于压铸工序的脱模,在生产过程中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7-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不完善。(详见:东莞市金凯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修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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