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小屋总部及生产制造项目
爱车小屋总部及生产制造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爱车小屋总部及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松山湖生态园12号与生态园大道交叉口东侧 |
建设单位 | 广东爱车小屋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爱车小屋总部及生产制造项目 (略) 松山湖生态园12号与生态园大道交叉口东侧,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用地面积13121.33平方米,加工生产汽车香膏1000万件/年、汽车香水1000万瓶/年、塑胶配件350吨/年、电子香薰机5万个/年、后视镜香薰2万个/年、改装香薰系统1万个/年、空间卫士空气管家2万个/年、小型香薰风扇2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废气排放口,将注塑、熔接、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体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辅助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废气排放口,熔接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体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辅助收集,回流焊、波峰焊在运行时均为密闭状态,设备内部设有排气口与风管直连,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废气排放口,将搅拌、灌装和汽车香膏和汽车香水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体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辅助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口,进水喷淋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5厨房油烟排放口,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和厂区内,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水和备用发电机尾气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设备清洗废水和玻璃仪器清洗废水,收集后定期 (略) 回收处理;测试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冲厕;玻璃瓶清洗废水,经砂滤+碳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回用。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7-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爱车小屋总部及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松山湖生态园12号与生态园大道交叉口东侧 |
建设单位 | 广东爱车小屋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爱车小屋总部及生产制造项目 (略) 松山湖生态园12号与生态园大道交叉口东侧,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用地面积13121.33平方米,加工生产汽车香膏1000万件/年、汽车香水1000万瓶/年、塑胶配件350吨/年、电子香薰机5万个/年、后视镜香薰2万个/年、改装香薰系统1万个/年、空间卫士空气管家2万个/年、小型香薰风扇2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废气排放口,将注塑、熔接、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体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辅助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废气排放口,熔接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体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辅助收集,回流焊、波峰焊在运行时均为密闭状态,设备内部设有排气口与风管直连,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废气排放口,将搅拌、灌装和汽车香膏和汽车香水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体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以整体收集为主要收集方式,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辅助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口,进水喷淋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5厨房油烟排放口,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和厂区内,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水和备用发电机尾气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设备清洗废水和玻璃仪器清洗废水,收集后定期 (略) 回收处理;测试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冲厕;玻璃瓶清洗废水,经砂滤+碳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回用。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7-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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