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 |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
互通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审批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3]2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314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10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桃江乡洒口村、大广高速(复线)龙南段K122+000~K124+340处,互通中心桩号K122+968.909,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A、B、C、D、E等5条匝道,匝道总长2137米;新建大桥458米/2座、中桥83.5米/1座、涵洞(通道)3道,利用涵洞(通道)5道;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管理所1处。大广高速龙南段已建设预留主线拼宽段与互通衔接,互通连接线由地方另筹资建设,主线拼宽及互通连接线不纳入本工程建设范围。
二、主要技术标准:大广高速龙南段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桃江互通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匝道路基宽度:对向分离式双车道为16.5米,单向单车道为9.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他技术标准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建设方案
1.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批复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工程地形、地质条件及既有大广高速龙南段现状情况、地方政府意见,原则同意桃江互通立交采用设计推荐的A匝道上跨主线的变异形A型单喇叭互通立交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与大广高速龙南段管理部门沟通衔接,优化互通匝道布置,并考虑预留大广高速扩建条件,完善匝道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保障大广高速运营安全。
2.基本同意桃江互通A匝道跨主线桥采用设计推荐的2×4×20米钢筋砼现浇箱梁+(30+50+30)米连续钢箱梁、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B匝道中桥、C匝道大桥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4×20米、9×20米钢筋砼现浇箱梁、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加强B、C匝道桥高墩现浇箱梁受力、现浇施工支架体系稳定性分析及小半径曲线梁桥横向抗扭、抗剪、抗倾分析,完善桥梁结构设计。
3.基本同意匝道路基横断面布置及采用的沥青砼路面结构方案。下阶段应优化匝道布置,适当调整匝道纵坡,尽可能减少挖方及弃方,并进一步核实交通量、累计轴载等有关设计参数,复核调整路面面层及各结构层厚度;落实取、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1)A匝道为对向双车道,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16.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2)B、C、D、E等4条匝道为单向单车道,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9.0米=0.75米(土路肩)+1.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4.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路基及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水文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核实路基设计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核实挖方段土、石方比,合理确定边坡坡率,优化、完善路基防护设计;挖方路段边沟宜采用明沟,已设置挡墙部分路段双边沟宜调整为单边沟。
5.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地方政府意见,原则同意桃江互通收费站的设置,采用五进六出型式,收费大栅投影面积720平方米,并配置监控、通信、收费设施;管理所总建筑面积2153.68平方米,设置综合楼、站务房、食堂、门卫室、配电房等管理用房和设备用房,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收费站、管理所场区工程地质、地形条件,优化、完善场区总图布置及综合楼、站务房、食堂、配电房等各建筑单体设计。
四、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22449.0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桃江互通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桃江互通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I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5804.63 | |
一 | 临时工程 | 365.35 | |
1 | 临时道路 | 351.00 | |
2 | 拌合站 | 14.35 | |
二 | 路基工程 | 3865.53 | |
1 | 场地清理 | 231.27 | |
2 | 路基挖方 | 1244.12 | |
3 | 路基填方 | 85.39 |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573.78 | |
5 | 排水工程 | 229.42 | |
6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1501.55 | |
三 | 路面工程 | 1547.73 | |
1 | 匝道路面 | 1291.60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2 | 收费站广场路面 | 256.13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5899.11 | |
1 | 涵洞工程 | 209.61 | 涵洞2道,通道1道 |
2 | 桥梁工程 | 5689.50 | 541.5米/3座 |
五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3346.46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368.51 | |
2 | 收费系统 | 1222.51 | |
3 | 监控系统 | 181.06 | |
4 | 通信系统 | 234.19 | |
5 | 供电及照明系统 | 99.06 | |
6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1241.13 | |
六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51.91 | |
七 | 其他工程 | 185.79 | 取、弃土场防护 |
八 | 专项费用 | 542.75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309.18 | |
2 | 安全生产费 | 233.57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4229.39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1130.51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3098.88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346.04 | |
1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621.74 |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450.00 | |
3 | 专项评价(估)费 | 107.00 | |
4 | 联合试运转费 | 5.20 | |
5 | 生产准备费 | 3.74 | |
6 | 工程保通费 | 100.00 | |
7 | 工程保险费 | 58.36 | |
(Ⅰ+Ⅱ+Ⅲ)合计 | 21380.06 | ||
Ⅳ | 预备费 | 1069.00 | (Ⅰ+Ⅱ+Ⅲ)*5% |
V | 总概算 | 22449.06 |
年月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印发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 |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
互通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审批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3]2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314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10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项目(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桃江乡洒口村、大广高速(复线)龙南段K122+000~K124+340处,互通中心桩号K122+968.909,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A、B、C、D、E等5条匝道,匝道总长2137米;新建大桥458米/2座、中桥83.5米/1座、涵洞(通道)3道,利用涵洞(通道)5道;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管理所1处。大广高速龙南段已建设预留主线拼宽段与互通衔接,互通连接线由地方另筹资建设,主线拼宽及互通连接线不纳入本工程建设范围。
二、主要技术标准:大广高速龙南段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桃江互通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匝道路基宽度:对向分离式双车道为16.5米,单向单车道为9.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他技术标准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建设方案
1.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批复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工程地形、地质条件及既有大广高速龙南段现状情况、地方政府意见,原则同意桃江互通立交采用设计推荐的A匝道上跨主线的变异形A型单喇叭互通立交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与大广高速龙南段管理部门沟通衔接,优化互通匝道布置,并考虑预留大广高速扩建条件,完善匝道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保障大广高速运营安全。
2.基本同意桃江互通A匝道跨主线桥采用设计推荐的2×4×20米钢筋砼现浇箱梁+(30+50+30)米连续钢箱梁、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B匝道中桥、C匝道大桥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4×20米、9×20米钢筋砼现浇箱梁、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加强B、C匝道桥高墩现浇箱梁受力、现浇施工支架体系稳定性分析及小半径曲线梁桥横向抗扭、抗剪、抗倾分析,完善桥梁结构设计。
3.基本同意匝道路基横断面布置及采用的沥青砼路面结构方案。下阶段应优化匝道布置,适当调整匝道纵坡,尽可能减少挖方及弃方,并进一步核实交通量、累计轴载等有关设计参数,复核调整路面面层及各结构层厚度;落实取、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1)A匝道为对向双车道,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16.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2)B、C、D、E等4条匝道为单向单车道,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9.0米=0.75米(土路肩)+1.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4.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路基及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水文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核实路基设计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核实挖方段土、石方比,合理确定边坡坡率,优化、完善路基防护设计;挖方路段边沟宜采用明沟,已设置挡墙部分路段双边沟宜调整为单边沟。
5.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地方政府意见,原则同意桃江互通收费站的设置,采用五进六出型式,收费大栅投影面积720平方米,并配置监控、通信、收费设施;管理所总建筑面积2153.68平方米,设置综合楼、站务房、食堂、门卫室、配电房等管理用房和设备用房,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收费站、管理所场区工程地质、地形条件,优化、完善场区总图布置及综合楼、站务房、食堂、配电房等各建筑单体设计。
四、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22449.0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桃江互通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桃江互通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I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5804.63 | |
一 | 临时工程 | 365.35 | |
1 | 临时道路 | 351.00 | |
2 | 拌合站 | 14.35 | |
二 | 路基工程 | 3865.53 | |
1 | 场地清理 | 231.27 | |
2 | 路基挖方 | 1244.12 | |
3 | 路基填方 | 85.39 |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573.78 | |
5 | 排水工程 | 229.42 | |
6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1501.55 | |
三 | 路面工程 | 1547.73 | |
1 | 匝道路面 | 1291.60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2 | 收费站广场路面 | 256.13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5899.11 | |
1 | 涵洞工程 | 209.61 | 涵洞2道,通道1道 |
2 | 桥梁工程 | 5689.50 | 541.5米/3座 |
五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3346.46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368.51 | |
2 | 收费系统 | 1222.51 | |
3 | 监控系统 | 181.06 | |
4 | 通信系统 | 234.19 | |
5 | 供电及照明系统 | 99.06 | |
6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1241.13 | |
六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51.91 | |
七 | 其他工程 | 185.79 | 取、弃土场防护 |
八 | 专项费用 | 542.75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309.18 | |
2 | 安全生产费 | 233.57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4229.39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1130.51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3098.88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346.04 | |
1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621.74 |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450.00 | |
3 | 专项评价(估)费 | 107.00 | |
4 | 联合试运转费 | 5.20 | |
5 | 生产准备费 | 3.74 | |
6 | 工程保通费 | 100.00 | |
7 | 工程保险费 | 58.36 | |
(Ⅰ+Ⅱ+Ⅲ)合计 | 21380.06 | ||
Ⅳ | 预备费 | 1069.00 | (Ⅰ+Ⅱ+Ⅲ)*5% |
V | 总概算 | 22449.06 |
年月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印发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