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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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2023-00480 文号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15号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办理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手续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63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日印发),经研究,现就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20-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经济合作社

四、项目监管单位: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8月—2023年10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换沙坡头村现有大棚腐蚀生锈的前屋面钢架,维修改造后屋面,更换破损保温被,对原有墙体进行加高、加固、修缮,共计维修改造大棚20座;铺设改造区域主路两侧梯形路缘石400米,安装混凝土树池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23.9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

九、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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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2023-00480 文号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15号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办理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手续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63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日印发),经研究,现就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20-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经济合作社

四、项目监管单位: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8月—2023年10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换沙坡头村现有大棚腐蚀生锈的前屋面钢架,维修改造后屋面,更换破损保温被,对原有墙体进行加高、加固、修缮,共计维修改造大棚20座;铺设改造区域主路两侧梯形路缘石400米,安装混凝土树池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2023年沙坡头区沙坡头村设施果蔬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23.9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

九、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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